第3章(1/5)
喜欢的是玛格特。我不是觉得她不是有人喜欢的那种女孩。当时是有人约过她的,但是那些男生都是一个类型——聪明的男生:跟她一起做化学实验的,或者在学生模拟政府活动中跟她一起参与竞选的。回想起来,乔什喜欢玛格特确实不是什么怪事,他正是那种男生。要是有人问我乔什长什么样子,我会说他就是普通长相。他看起来像是那种电脑技术很好的男生,把漫画叫作“图像小说”的男生。棕色头发,不是很特别的棕色,就是普通的。绿色眼睛,中央有些发棕。他有点瘦,但是很强壮。我知道这点,是因为有一次我在旧棒球场旁边崴了脚,他一路把我背回了家。他有雀斑,这让他看起来比实际年龄小。他左边脸颊上有个酒窝,我一直很喜欢那个酒窝。除了酒窝,他脸上的其他部分都很严肃。最让我惊讶、震惊的是,玛格特也喜欢他。这不是因为乔什是怎样的,而是因为玛格特。我从没听她说过她喜欢哪个男生,一次都没有。我才是天马行空、喜欢胡思乱想的那一个——这是祖母说过的话。玛格特不是这样的,她没有这么浅薄。她完全活在高于这些东西的层面上——男生啊、化妆品啊、衣服啊,这些对她来说都不重要。这件事发生得很突然。十月的一天,玛格特放学回家晚了,她的脸颊因为凉凉的风而红扑扑的,她的头发编成了一条辫子,她还围着一条围巾。她那天在学校做一个项目。晚饭时间到了,我在做帕尔马干酪鸡肉,配上番茄汁意面。她走进厨房,宣布道:“我有件事要跟你们说。”她的眼睛亮亮的,我还记得她边说边解下脖子上的围巾。凯蒂在厨房桌子上做作业,爸爸还在回家的路上,我在搅拌番茄汁。“什么?”凯蒂跟我一起问。“乔什喜欢我。”玛格特开心地耸了耸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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