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开放三十周年变化(2)(1/10)
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1982年党的十二大报告正式提出“我国的社会主义社会现在还处在初级发展阶段”,并首次将“物质文明还不发达”作为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特征。1987年党的十三大报告全面阐述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含义、基本特征和基本任务,标志着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作为一个比较完整的理论体系正式提出。
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是改革开放以来经济理论研究最重要、最突出的成果之一,是对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关于社会主义发展阶段理论的重大贡献和发展。它使我们对我国的基本国情有一个准确的把握,从而成为现阶段我国各种经济问题研究和经济政策制订的重要理论依据。
经济体制改革理论研究的重大突破
30年来,经济体制改革理论研究基本是沿着对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重新认识这条线索展开的,集中反映在对传统社会主义经济理论关于社会主义经济的三大基本特征——计划经济、生产资料公有制、按劳分配认识的逐步深化和重大突破上。
1982年党的十二大报告正式提出“计划经济为主、市场调节为辅”的改革原则,打破了长期以来将计划与市场视为水火不相容的传统认识和计划经济的绝对垄断地位。之后,越来越多的学者开始认同社会主义经济也是商品经济的观点,强调市场调节与计划体制的相容性。1984年党的十二届三中全会通过的《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确认我国社会主义经济是公有制基础上的“有计划的商品经济”,强调要按经济规律尤其是价值规律办事,充分运用市场机制发展社会主义经济。这打破了将计划经济与商品经济对立起来的传统认识,是社会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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