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三章 加里森菜刀队的挽歌(0/11)

菜刀队的老巢在国营纺织厂原来的工人俱乐部里。

这里地处真武区较偏僻的一隅,四周还保留着以前厂区的那些老建筑,几棵高高大大的槐树遮住了半边天空,这个时候的槐树上面已经开始开花了,一串串的,就象雪一样白,香气馥郁,菜刀队宰将军最喜欢闻这样的味道。天都市的流氓,其实骨子多少都有点风花雪月的小资意识,老坝头喜欢听听天都的地方剧——天剧,喜欢喝点大红袍,这里的大红袍不是说小贝,而是指一种茶叶;刘思甜就最喜欢看歌舞团表演,电影院放电影他从来不看,但只要有歌舞团基本上他每次都要捧场,这样的歌舞团在八十年代曾经红极一时,到了九十年代之后,受到各种条件的制约后,最终沦落为靠“脱衣舞”之类噱头来招徕观众的下九流表演团体,不能不说是一种悲哀,刘思甜据说还专门乘飞机去上海看过苏联芭蕾舞团的《天鹅湖》;道明臣就更不得了,这个家伙的一手毛笔字,秀气中带有竣拔,自成一家,西城很多店面开张都是求的他的墨宝。而且他公开宣称,他最期望过的生活就是一灯如豆,半卷残书,蔷薇满墙,卧听细雨敲蕉,醉看红袖添香,这样的日子,他争取在一年中带给西城的所有人。

宰将军其实暗地很羡慕道明臣所说的这样的生活,但表面却一副不以为然的样子。他很妒忌道明臣,近来的他过的不是很舒心。

宰将军以前是天都第一纺织厂厂部京剧团的头号武生,一次简单的空翻筋斗,把他的脚崴伤了,骨头错了位,一直没接好,弄的一个脚长一个脚短,走路还好,但是要再象以前那样翻筋斗是不行了,京剧生涯也走到尽头。道明臣对这事是怎么评价的,要是我骨头没接好,我就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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