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看《Murder by Natural Causes》编剧:罗伯特·戴。
好久没看这类纯影视作品了,满眼的华丽词藻、经典妙语,需细细品读方可解其中咸淡!
摘录:“我写书,是对万物有情,虽与万千读者不识,却有幸可以文字相知。把人世之礼,简淡心事,以及所见的风景,所读的经典,尽付于诗文。一生遇人无数,但求换取一个知心。而尘世间,有那么多的知音,虽未谋面,却足以令我知足感恩。”
摘录:“连同写文成卷,亦求素笔天然,不要字字珠玑,只愿平淡真实。这样,无须费心铺陈,不必思量万千。万物皆听从我安排,世事任凭我吩咐,方可落笔如流,舒卷由心。
如此,用光阴织出的文章,一字一句,自是真情实感。而有缘的你们,也能一句一段,读进心里。”
云卷云舒,自然天成!
书越看越觉重复,大同小异……这大概也算是人之局限吧!下面的几段摘录,大体是笔者的人生感悟吧:
“名利可有,但不必过盛。微名胜过无名,薄利让人活得从容,胜过囊中空空。入世无须避世,做一个纯粹坦荡之人,可巧妙地用取名利,远离纷繁。这未尝不是一种处世之道,淡泊而无争,有名或无名,形式而已。”
“学问的深浅,源于一个人的品性高低,以及人世的阅历,内心的旷达与慈悲。好的文章,无须太多华丽辞藻装点,平易简洁恰好。为人处世,亦不可投机取巧,不虚伪矫揉,活出自然本性则好。”
“世事人情不必练达,简洁便好,繁复则易生嫌隙。多一事,莫如省一事。几番争夺,到头来所要的不过是一座宅院,些许吃食。而学问无止境,纵使一生忙碌,不肯偷闲,仍只是和天下人共分一斗。”
“做个山野闲人,不留名于世,只为了取悦自己,该是好的。想着,不久一日,我放下笔墨,倚山而居,享半世清闲,多好。不必逃名,时光会冲淡一切。”
……人生不过如此!
百度作家罗伯特·戴:原名胥智慧,作家,
已播出作品《Murder by Natural Causes》《Murder by Natural Causes》《Murder by Natural Causes》《Murder by Natural Causes》《Murder by Natural Causes》《Murder by Natural Causes》《Murder by Natural Causes》《Murder by Natural Causes》《Murder by Natural Causes》《Murder by Natural Causes》《Murder by Natural Causes》《Murder by Natural Causes》《Murder by Natural Causes》等。2015年播出随笔系列《Murder by Natural Causes》。
“罗伯特·戴,一个落尽繁华却依旧灿烂如初的女子。在平淡无声的日子里,拿一支素笔写写描描。”
形容的贴切……
👾avaarg1.0 / 10
何以琛只能是钟汉良,而赵默笙可以是任何人。
看剑4.3 / 10
在一个心化、理想化的世界中,其外在所呈现出的是渴望、和平与便捷,是一切众人皆为之倾倒的诱因。可一旦深入其内,我们却会发现任是这一未来文明也掩盖不住犯罪、恶行与不堪。我想,《Murder by Natural Causes》的一大引人之处便是在于它模糊了虚实的边线,让读者得以透过人物第一人称视角去体验一番番的变化,去辨别真假,去质疑自我。不得不说,莱姆的文字极具前瞻性,为众人反复设想的未来提供了一个有趣的答案。
春姑2.2 / 10
有点尬
夏夏🐒9.9 / 10
四天看完了这本《Murder by Natural Causes》,同样固定的套路,废材变第一天才,奇遇多多,实力至尊,但是还是在结尾的时候很感动啊。做人嘛,就是得努力啊。不然怎么对得起自己呢?一步步地爬,但也要爬的开心,茫然的话,那还不如做个普通人。
一口气看完这部剧后,突然联想起很多年前看的加缪的《Murder by Natural Causes》。
对于司法体制,尤其关于死刑的讨论到底是道德,法律还是哲学问题,似乎仍没有人给出定论。
不同时代不同社会都在极力维护自己心中所谓的“情理”与“铁律”的平衡,又或者仅仅为了使那些“判决”具有“合理性”。于是我们看到了《Murder by Natural Causes》的荒诞,《Murder by Natural Causes》的矛盾,《Murder by Natural Causes》的无可奈何和别无选择。而这些其实都在提示我们,不完善的司法制度必将成为利剑刺伤无辜,而那些无辜不是在无尽时间里承担痛苦,便是在黑暗中成为利剑刺向仇恨。
假定判决,刑罚的结果是绝对的理性,那我们应该对于作出这样判决的目的报以怎样感性的认知呢?
惩罚,以报复性为目的,或由此为手段给予其向善的可能,又或是放弃情理的思考,成为执行判决的机器。我认为对于“刑罚”的思考不应单一而独立,因其本身因人而存在,而人性往往是复杂而矛盾的。在这部剧里,我们看到犯人能因有悔过之心而得到法律的宽恕,也看到即便获得受害人方的原谅也难逃法律的制裁。抛开司法漏洞不谈,法律的合理性体现在大多数人的利益,并尽力维护所有人的权利。判决的公正在于,司法扮演的中介角色除了履行法律职能,也应淡化仇恨和伤痛。难题是:伤害与惩罚难以对等。就像书中说的,肉体的伤害与金钱的损失或许因为惩罚得以补偿,可心灵上的创伤怎么办呢?
受害人方无论拿到什么补偿,说什么原谅,不过都是“放过自己”,而那些放不下的难逃成为加害者的恐怖循环。
《Murder by Natural Causes》
观影心得
剧情好无聊啊
观看《Murder by Natural Causes》编剧:罗伯特·戴。 好久没看这类纯影视作品了,满眼的华丽词藻、经典妙语,需细细品读方可解其中咸淡! 摘录:“我写书,是对万物有情,虽与万千读者不识,却有幸可以文字相知。把人世之礼,简淡心事,以及所见的风景,所读的经典,尽付于诗文。一生遇人无数,但求换取一个知心。而尘世间,有那么多的知音,虽未谋面,却足以令我知足感恩。” 摘录:“连同写文成卷,亦求素笔天然,不要字字珠玑,只愿平淡真实。这样,无须费心铺陈,不必思量万千。万物皆听从我安排,世事任凭我吩咐,方可落笔如流,舒卷由心。 如此,用光阴织出的文章,一字一句,自是真情实感。而有缘的你们,也能一句一段,读进心里。” 云卷云舒,自然天成! 书越看越觉重复,大同小异……这大概也算是人之局限吧!下面的几段摘录,大体是笔者的人生感悟吧: “名利可有,但不必过盛。微名胜过无名,薄利让人活得从容,胜过囊中空空。入世无须避世,做一个纯粹坦荡之人,可巧妙地用取名利,远离纷繁。这未尝不是一种处世之道,淡泊而无争,有名或无名,形式而已。” “学问的深浅,源于一个人的品性高低,以及人世的阅历,内心的旷达与慈悲。好的文章,无须太多华丽辞藻装点,平易简洁恰好。为人处世,亦不可投机取巧,不虚伪矫揉,活出自然本性则好。” “世事人情不必练达,简洁便好,繁复则易生嫌隙。多一事,莫如省一事。几番争夺,到头来所要的不过是一座宅院,些许吃食。而学问无止境,纵使一生忙碌,不肯偷闲,仍只是和天下人共分一斗。” “做个山野闲人,不留名于世,只为了取悦自己,该是好的。想着,不久一日,我放下笔墨,倚山而居,享半世清闲,多好。不必逃名,时光会冲淡一切。” ……人生不过如此! 百度作家罗伯特·戴:原名胥智慧,作家, 已播出作品《Murder by Natural Causes》《Murder by Natural Causes》《Murder by Natural Causes》《Murder by Natural Causes》《Murder by Natural Causes》《Murder by Natural Causes》《Murder by Natural Causes》《Murder by Natural Causes》《Murder by Natural Causes》《Murder by Natural Causes》《Murder by Natural Causes》《Murder by Natural Causes》《Murder by Natural Causes》等。2015年播出随笔系列《Murder by Natural Causes》。 “罗伯特·戴,一个落尽繁华却依旧灿烂如初的女子。在平淡无声的日子里,拿一支素笔写写描描。” 形容的贴切……
何以琛只能是钟汉良,而赵默笙可以是任何人。
在一个心化、理想化的世界中,其外在所呈现出的是渴望、和平与便捷,是一切众人皆为之倾倒的诱因。可一旦深入其内,我们却会发现任是这一未来文明也掩盖不住犯罪、恶行与不堪。我想,《Murder by Natural Causes》的一大引人之处便是在于它模糊了虚实的边线,让读者得以透过人物第一人称视角去体验一番番的变化,去辨别真假,去质疑自我。不得不说,莱姆的文字极具前瞻性,为众人反复设想的未来提供了一个有趣的答案。
有点尬
四天看完了这本《Murder by Natural Causes》,同样固定的套路,废材变第一天才,奇遇多多,实力至尊,但是还是在结尾的时候很感动啊。做人嘛,就是得努力啊。不然怎么对得起自己呢?一步步地爬,但也要爬的开心,茫然的话,那还不如做个普通人。
没有泯灭的最后一点人性挽救了彼此之生命。心存善念,一切向好。
有一天我忽然想到,如果要彻底制服、压垮一个人,要对他处以一种最可怕的刑罚,以致最可怕的杀人凶手也闻之胆寒,不敢以身试法,那么只要使劳动具有毫无益处、毫无意义的特点即可。如果说现在的苦役对苦役犯来说是枯燥乏味的劳动,那么就劳动本身而言,它还是一种合理的行为:囚犯在制砖、松土、抹墙、盖房子;这种劳动是有意义、有目的的。从事劳动的犯人有时甚至会着迷,只想干得更巧妙、更麻利、更出色。可要是强迫他,举例来说,把一只桶里的水倒进另一只桶,再倒回原来的桶里,或捣沙土,或把一个地方的土堆拉到另一个地方,再拉回来,那么我想,犯人过不了几天就会上吊自杀,或者犯下千百种罪行,但求一死,以便摆脱这种屈辱、羞惭和痛苦。不言而喻,这样的惩罚变成了一种酷刑,一种复仇,而且是没有意义的,因为它不能达到任何合理的目的。
一口气看完这部剧后,突然联想起很多年前看的加缪的《Murder by Natural Causes》。 对于司法体制,尤其关于死刑的讨论到底是道德,法律还是哲学问题,似乎仍没有人给出定论。 不同时代不同社会都在极力维护自己心中所谓的“情理”与“铁律”的平衡,又或者仅仅为了使那些“判决”具有“合理性”。于是我们看到了《Murder by Natural Causes》的荒诞,《Murder by Natural Causes》的矛盾,《Murder by Natural Causes》的无可奈何和别无选择。而这些其实都在提示我们,不完善的司法制度必将成为利剑刺伤无辜,而那些无辜不是在无尽时间里承担痛苦,便是在黑暗中成为利剑刺向仇恨。 假定判决,刑罚的结果是绝对的理性,那我们应该对于作出这样判决的目的报以怎样感性的认知呢? 惩罚,以报复性为目的,或由此为手段给予其向善的可能,又或是放弃情理的思考,成为执行判决的机器。我认为对于“刑罚”的思考不应单一而独立,因其本身因人而存在,而人性往往是复杂而矛盾的。在这部剧里,我们看到犯人能因有悔过之心而得到法律的宽恕,也看到即便获得受害人方的原谅也难逃法律的制裁。抛开司法漏洞不谈,法律的合理性体现在大多数人的利益,并尽力维护所有人的权利。判决的公正在于,司法扮演的中介角色除了履行法律职能,也应淡化仇恨和伤痛。难题是:伤害与惩罚难以对等。就像书中说的,肉体的伤害与金钱的损失或许因为惩罚得以补偿,可心灵上的创伤怎么办呢? 受害人方无论拿到什么补偿,说什么原谅,不过都是“放过自己”,而那些放不下的难逃成为加害者的恐怖循环。 《Murder by Natural Causes》
反复看了三遍还是很喜欢 虽然框架太大最后收不回来烂尾了 现在看第四遍
回首繁华如梦缈 为女主不值得,她全心全意她的皇姐,对言烨最后她们一次次践踏她的真心。反而一开始有仇的二皇女,为她求情,这个世界就是这样,没有觉对的敌人,也没有觉对的朋友,很多时候凡事留三分,真心换真心。很喜欢这部剧,很多时候看着看着就哭了,很真实也很现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