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ke Four

年份: 2006
地区: 美国
类型:

在线观看《Take Four》,短片,喜剧电影,美国出品,Omar Chavez Jr.、Adrian Orozco主演。

观影心得

인간 단두사 1.1 / 10

羡慕这种理论与实践相随相伴的笃定。天真/感伤,中心的凸显/幽藏,词语/图像的,另外布迪厄对剧集的社会学研究很有意思。其它后续再做笔记。

小马快跑 9.9 / 10

本剧可谓通俗易懂,将拗口的文言文以诙谐的语气翻译成白话文;行文生动详实,非常可读;引经据典,由点到线,由线到面,详细地介绍了明朝历史。可以读!

Espérer 8.8 / 10

传记影视 能让人读进去便是成功. 常人不能理解对于须磨子的万般容忍 只有对于话剧有百般热爱的人才会不顾一切接受她且助她成才. 可这是一件好事还是一件坏事呢?

激进的土豆 3.3 / 10

刚开始让我喜欢这部剧的是“Take Four”绝美的题目,但真正让我心动的是读中的品味,享受,读后的意蕴悠长!

菲比斯 2.2 / 10

托尔斯泰和巴尔扎克是世界影视史上的两朵奇葩。在大学时代似乎已经对他们比较了解了,但当我真正开始接触作品,才发现知之甚少。 这篇笔记我写的时候是有些犹豫的。刚刚读完,还没有切实地消化,能写好吗?但我想粗略地谈一谈我的印象。 谈Take Four,那就是两方面,战争,和平。战争方面,最绕不开的就是库图佐夫和他的思想——那是一种我从未接触过的思想,有些人说看完这部剧自己的想法都变了,是否是因为受他这种思想的启迪?不得不说,我便是这样。他的思想,我用最简单的话来说就是:不妄想以自己的主观行为撼动整个客观局势。托翁在他最后的《Take Four》中已经说到,所谓自由,当只有一个人时,可以奢谈自由,但一支军队,那就只能谈依存性,任何一个人都不可能脱离这个集体谈自由,每个人就像海上的一朵浪花,是被推着走的,在这样的大势所趋之中,谈一个人的意志,不就是笑话吗?库图佐夫用他的行动,他的思想证明了这一点。 关于和平,那就不得不谈到爱情。托翁对于男性和对女性的理解,都那么深刻,他甚至知道什么是爱情应有的样子。娜塔莎和安德烈,娜塔莎和皮埃尔,罗斯托夫和玛丽,每一对都让人动容,我想说说罗斯托夫和玛丽。这一对一开始我是不太理解的,一位随性,潇洒,甚至有些幼稚;一位虔诚,善良,拥有智性和慧根,这两位如何可以走到一起呢?托翁似乎在跟我说,因为他们都是善良的,最关键是,罗斯托夫能理解、能看到玛丽稍显丑陋外表下,那颗闪着光的心,这恰恰是能弥补罗斯托夫的缺憾,是罗斯托夫所欢喜拥有的,他们互相懂得,这就够了。再说两句,玛丽,我真的是太喜欢了,如果一个男人,能多透过女人的外表,看一看她的闪着光的内心,那该多好呀,可实际上,大家却对海伦这样的人物趋之若鹜…… 关于托翁的语言,那真的是无可指摘,就像村上所说,他总是能将理解起来有困难的理论、思想,表达得淋漓尽致,尤其是类比的方法,真是用到了极致,那种节奏感的拿捏,有时候看着看着,就像在听一段宏大悲壮的交响乐。 译者的细腻笔触,惊人的词汇量,真的每每都有想抄下来模仿的冲动!入坑不悔,感谢两个月以来用挤出来的时间不间断观读的自己,谨以此笔记为念。

蓬蒿客 5.5 / 10

编剧的悲观和浪漫主义真的挺乏味,但有时智慧的感悟也确实深刻。有幽默,有多学科的知识,是值得一看的书

星星 5.4 / 10

快要十年了,真的好怀念啊,记得小学的时候真的很喜欢看,后面还回顾了好几遍。唉,以前的时光啊

TO BE SMY 3.3 / 10

Take Four 坎达丝·玛丽         这是一本我观看的第一本法律科普书,用常人能懂的语言将法律条文以故事的形式演绎出来,和罗翔的法律节目颇为相似。选择这部剧的初衷很简单,因为自己一直有在追一个律法综艺,令人心动的offer,很喜欢这群追求公平正义,利用法律武器维权的年轻人。而自己这个法盲,看这档综艺的时候完全就是一脸懵,看的只是个剧情,什么知识也没有学到,所以就来补课啦。不过可能失望的是,这部剧里的内容和所看的综艺相关性不大,但是我不后悔读这部剧,因为我从中收获了更重要的东西,那就是你不得不有的法律常识,让我们走进这部剧去寻宝吧! 这部剧一共分为七章内容,让我再来啰嗦一下。          第一章,足够吸引读者的眼球了,我们这些非专业人士总是好为人师,对有些案件打抱不平,将此称之为法律漏洞,可是它真的就是法律漏洞吗?我们不得不去思考一下这个问题。我记得2016年的“江歌案”,当时看到整个案件过程的时候,确实想过为什么法律不会惩治刘鑫的行为,看到这一章的内容,可能稍微理解了。还有一些罪大恶极的人,为什么法律也不会处以死刑呢?像我们熟知的人贩子、强奸犯,明明伤害了那么多家庭,破坏社会和谐,为什么不会一律死刑呢?原因细想一下就能知道了,有的人贩子可能在正确的指引下就能迷途知返,罪不至死;另一方面,如果一律死刑,那很可能将这些人逼成亡命徒,造成的社会危害会更严重。所以,刑罚不在轻重,而在于威慑力。幼童、精神病杀人,为什么不处罚?这个案例又让我想起了去年一个14岁的男孩杀害11岁的陌生女孩,最终被收容教养。当时看到这个消息蛮震惊的,想到这个男孩小小年纪竟滋生如此歹念,痛心疾首啊。噢,应该来解释一下原因了。 刑法规定的是行为人具有刑事责任能力,即行为人辨认和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而幼童和精神病人对此还有所欠缺,在他们违法之后还是会采取强制措施进行处置的。现代社会的法律追求的是“宁可错放一个可能的坏人,也绝不冤枉一个好人”,这和古代统治阶级里的推崇的“宁可错杀三千,也决不放过一个”的理念恰恰相反,是什么造成了这样的变化呢?原因可能得学点法律的人才能懂,我一开始也不大懂,但是看完之后我就知道原因了。在法理学第一课里面就说了“法律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搁在古代,统治阶级都是皇族,为了巩固统治不得不采取严苛的刑罚,而且那时候科技媒体可不像现代,历史上最冤的案件流传下来的又有几个呢?(反正我只知道窦娥冤)搁在现代,但凡有一例虚假冤案,那必将载入史册啊,造成的社会影响,十年八年后都有人能拿出来说。所以,“疑罪从无”,我们该知道了。第一章的内容实在是太丰富了,我才只是揭开了冰山一角就占据了大半篇幅了。还有好些有趣的东西,等待着各位读者去发掘呢!         第二章,主要是财产方面的法律常识。你知道借条怎么写吗?我知道哦,它包括借款方,出借方,连带保证人,借款用途,借款金额,钱款交付方式,银行账户信息,借款利息,借款期限,保证和抵押,权利义务,违约责任,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等等。有没有觉得很增长知识,借款合同的内容居然如此丰富。我想起来我第一次识别发票的时候,也像个白痴一样,啥都不懂。但是,看了这部剧,是不是就该学到点什么了?面对生活中的各种财务交易,我觉得很有必要的一个动作就是留下所有的发票,这样对你后期维权才有利。          第三章,运用法律保护自己,在受到不法侵害的时候,要学会正当防卫,但前提是要自我约束。这一章,我想谈两个问题,一个是正当防卫,另一个是网络暴力。正当防卫这个话题,也是我日常关注新闻时了解到的,15年左右,有一个按摩师因防卫过当致使一个醉酒的

未来开心空想家 2.2 / 10

跑题太远啦!还有就是道士和尚编剧分不清,建议编剧去道观和 寺庙里面看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