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个令我感到温暖的书
之所以这么说,并不是书里有什么鼓舞人心的大道理般的言论。相反,看过全书之后,或者说,仅仅随意翻看数页,你便会唾弃于swearing的数量之多,并陷入depressed的状态(这也是主人公Holden使用了多次的词汇),从而将这本”破书“弃置一旁。
即便如此,我依然觉得它带来了一丝暖意,因为在书中可以看到年轻时那个同样被阴暗覆盖而嫉世愤俗的自己、那个想要保护身边人却无能为力的自己、那个表露心声却得不到理解的自己,从而在某种程度上来说,我不是孤身一人。纵使虚实相隔,以字句存在的Holden也成为了心灵当中的好友,而直击心灵的永远是感同身受的真实。
Holden如此喜欢妹妹,喜欢孩子,以至于将彭斯的诗句记忆成了"if a body catch a body",既是对于戴着虚伪面具的大人的厌恶,也是出于无法保护喜爱的人与事物的弱小的无奈。他多么希望成为美好时光,用自己的力量去守护住那些美好,防止他们堕入痛苦、黑暗的深渊,让世界少一些令自己厌恶的虚伪做作。
令我感到忧郁、压抑的不是Holden时时刻刻挂于嘴边的脏话,而是在面对沉闷、残缺的人事物时只能以恶毒的言语进行反抗的束手无策。当你认识到世界不仅不如童话般美丽,甚至大相径庭的时候,心灵的苦痛是在所难免的。但是这其实也不是一件坏事,因为从那一刻起,我们才真正融入到世界当中,看到它更加真实的一面,只不过我希望那一刻来的再早一些,这样至少不会让自己太过手足无措。
真正的英雄主义,是在认清生活的真相后,依然热爱生活。罗曼·罗兰先生在《美好时光》中的这句话十分打动我,用Holden的话说,that kills me.
观影心得
尽管都是为人所知的道理但能实践的能力却不是人人皆有。打铁要靠自身硬,能力永远是第一位的。
一本很好的入门科普影视作品
就自我目前所知的台湾作家,高鑫,龙应台和吴念真,他们所写的文字作品,真的是一粥一饭都饱含深情。 我想在高鑫老师眼里,这个世界上大抵是没有美丑之分的,即使有丑,那也是残缺的美。 观看宋词,就像是在观看生命本身,饱满与孤独,喜悦与伤感各具其美。记得花间晚照,记得金戈铁马,豁达面对起落与得失,好好珍惜自己。 读完好想穿越一把,想跟东坡先生一起喝酒吃肉,想跟他一起走遍大江南北,亦懂他的漂泊心酸。 也想跟南唐后主李煜一起认真地快乐,痛苦,感受,活着且不留遗憾。 还想跟辛弃疾一起挑灯看剑,舞文弄墨,陌上花开,可缓缓归矣。 啊,我这大白天的,又做梦还花痴着。(哈哈)
精彩绝伦! 严重推荐! 解读的非常好,看完水浒之后看这部剧,非常适合。
看完第四部分跳过来看了结局,除了涅莉和娜达沙可怜的父母,其他人的情况就很无聊——爱上浪子抛弃父母的少女,左右摇摆不定的渣男,恶毒的公爵,长长长长的对话……动不动就哦,我爱您……太出戏了。 虽然是悲剧,但感觉就小女孩一人最可怜,别的就……多少都有点性格造就现状,不怎么值得同情。
尼娜是死在了遥远的西伯利亚了吗,书中没有给出明确答案,她要是知道自己的女儿长大后这么耀眼,一定会很欣慰的,索菲亚正值青春年华,奔向了代表无限光明的美国,伯爵已是衰朽老人,他对世界已无太多留恋,选择了落叶归根,这个结局很符合中国人主流观点,还有一点小心愿,就是希望伯爵和索菲亚能够再次团聚
2021.10.13 全书虽一直以二少爷的视角与口吻进行叙述,但总给人一种略显旁观、略带疏离的审视感,但他又始终是故事的重要参与和推动者。在自身行为受外界不断的反馈下、在历史发展不断推进的曲折中,他一遍遍去反思着“自己是谁?”“自己究竟身在何处?”,以及感知着时间的快慢。 这样的审视除了作为个体的哲学思辨,另一方面同样也是在拷问着作为读者的我们,在历史发展的进程中我们又是以一个怎样的身份存在着?我们活于其中,偶时又跳出框架进行审视与批判,感知着历史发展中的看似具有偶然性的新出现与冥冥中的必然性;另一方面,从作为个体的视角,我们在自己生命中对于自我的了解有多明晰?我们除了日复一日被身体机能唤醒,又以什么样的方式真正存在着?我们的存在价值究竟在哪里?人生的意义是什么?…这些命题需要我们在一生中不断进行探索,并非是为了得出一个终极答案,而是整个探索历程本就是答案的全部。 整本剧也将这份审视感的明晰与揭露很好地过渡了下来。从二少爷一开始对自己被贴上“傻子”标签的不断强调、到中后期这个称号已然显得滑稽与讽刺、直到最后“是的,上天叫我看见,叫我听见,叫我置身其中,又叫我超然物外。上天是为了这个目的,才让我看起来像个傻子的”,叙述视角贴合着历史发展视角进行书写,在结尾临近土司历史的衰亡点上,他也终得以从先前置身其中的视角中解脱,而真正察觉到自身天然所具有的讲述使命。 本剧在对时间的处理上也是十分巧妙的,编剧在后部分几乎未再明确表明人物的年龄,只知道一切从二少爷的十三岁的视角开始,这也同样彰显了其作为这段历史讲述者的身份。在观看进程中我只能感知到时间一直不断在流逝着,寥寥几页过去便已经沉淀了许多年的往事,然而正是不道明时间的笔触,反而更给人一种在茫茫中感知人事变迁、新旧无常之浮沉感,同乘着一扁轻舟,漾着水波在不断感知与见证中缓缓前行。 美好时光之所以在书的后部才让我深刻品味到那种一切万物消亡、最终落定所带来的沉寂与苍凉之感,正是由于前期对这波澜壮阔的历史进行了丰富的铺垫,一个个鲜活的生命被塑造,一次次个体的行为选择作为推动这历史故事发展的诱因,再回望过去也就难免不带有沧桑的凝望,一切鲜活的都黯淡了。有情有义的、无情无义的、情欲杂乱的、去留不定的,一切都不再重要了,他们终已归为尘土,终极讲述者也完成了他的使命,最终与黑暗融为一体。读毕合上书,也就是将这最后的尘埃轻轻扫入这个时代的内页,并将这段丰富而波折的时代久久尘封在历史的巨册之中。 感谢本剧所带给我的体验。
也是因为书名进来,美好时光天堂美好时光地狱,能跨过去便柳暗花明。只是这书读着一直别扭,说情节设计倒是也算曲折合理,编剧大概也希望塑造一个善良决断独立且智慧的女主和,但是却无法激起读者的欣赏或同情。也许是因为人物表现和情感不合常理,或是过于追求故事的复杂度而忽视了常识。
看这部剧之前,是因为听说了刘诗诗和倪妮演了这个,但并不知道她们的角色是什么。看完这部剧之后我猜测刘诗诗应该是南孙,倪妮应该是锁锁。然后陈道明老师应该很适合李先生。于是就去微博上搜了搜,果然是这样的。哈哈哈哈哈 看来我还对人物的理解还是蛮到位的。 其实,每看一本剧,书里的每一个人物都会在自己的心中有一个定位,或者说是一种形象。美好的,温柔的,高冷的,孤傲的,但也不仅仅只有一面,每个人物都是简单又复杂的。而且我一直不太喜欢将剧集影视化,总感觉他们达不到预期的效果。但不能否认,也有拍的很好的
《美好时光》说来惭愧,到现在才第一次读美好时光。虽然里面很多“道”说起来容易理解,但是做起来不一定那么容易。道法自然告诉我们做任何事情一定要遵守自然规律,成功没有捷径,必须脚踏实地,千里之行始于足下!
对人的自我开发,不同于其他身心灵的书、编剧通过人人挣扎的亲密关系入手、让你了解自己,体会他人,升起心中的爱,如果男人能够领悟,是生命维度的提升。
断断续续用了大概半年时间,重读了美好时光,蒋勋细说红楼也听到三百多段,才发觉其实在三百年后的今天,我们周围也处处都是“美好时光”,大到政治、经济、工作、生活,小到一日三餐、穿着打扮、建筑布局、子女教育、细节管理等等…留心之处皆学问! 而且,美好时光之所以经久不衰,其本质更在于编剧的文本本身,影视来自于生活、来自于文化的传承与积淀。抛开红学、抛开考证,回归到文本,不同的人、不同的年龄或际遇,读同一部红楼,也都会有不同的理解。 每次拿起书读开来的时候,一切的苦恼、压力、急躁…顿时一扫而空,何以解忧、唯有红楼!
政启开元,治宏贞观 芳流华夏,光被九州 无论功过是非,成败与否,都是后人的评价 至少她这一生不枉来世一趟
虽然我一点都不喜欢跑步,却被这本跑步的书感动着。 1、近朱者赤。环境造就人,人生得清濑这样的朋友值了。 2、一切皆有可能。自助者人助之天助也。 3、人生之路只需我们不停的跑下去,不用问意义,过程本身就是意义。 4、二八定律的精彩诠释。
写得很好啊,金句频出。看完了很惋惜,编剧,女主,男主,三个人的独白,时空转换,亦真实亦虚幻。不错不错!
这是一个令我感到温暖的书 之所以这么说,并不是书里有什么鼓舞人心的大道理般的言论。相反,看过全书之后,或者说,仅仅随意翻看数页,你便会唾弃于swearing的数量之多,并陷入depressed的状态(这也是主人公Holden使用了多次的词汇),从而将这本”破书“弃置一旁。 即便如此,我依然觉得它带来了一丝暖意,因为在书中可以看到年轻时那个同样被阴暗覆盖而嫉世愤俗的自己、那个想要保护身边人却无能为力的自己、那个表露心声却得不到理解的自己,从而在某种程度上来说,我不是孤身一人。纵使虚实相隔,以字句存在的Holden也成为了心灵当中的好友,而直击心灵的永远是感同身受的真实。 Holden如此喜欢妹妹,喜欢孩子,以至于将彭斯的诗句记忆成了"if a body catch a body",既是对于戴着虚伪面具的大人的厌恶,也是出于无法保护喜爱的人与事物的弱小的无奈。他多么希望成为美好时光,用自己的力量去守护住那些美好,防止他们堕入痛苦、黑暗的深渊,让世界少一些令自己厌恶的虚伪做作。 令我感到忧郁、压抑的不是Holden时时刻刻挂于嘴边的脏话,而是在面对沉闷、残缺的人事物时只能以恶毒的言语进行反抗的束手无策。当你认识到世界不仅不如童话般美丽,甚至大相径庭的时候,心灵的苦痛是在所难免的。但是这其实也不是一件坏事,因为从那一刻起,我们才真正融入到世界当中,看到它更加真实的一面,只不过我希望那一刻来的再早一些,这样至少不会让自己太过手足无措。 真正的英雄主义,是在认清生活的真相后,依然热爱生活。罗曼·罗兰先生在《美好时光》中的这句话十分打动我,用Holden的话说,that kills m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