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个时间与选择的故事。
“我”一辈子追名逐利,成功富有,曾“不停地踩着别人的肩膀往上爬,直到最后不再有人踩在‘我’的肩膀上”,却因身患癌症,命在旦夕。在医院,他遇见了同样身患癌症的小女孩。
他冷眼旁观,发现小女孩心知肚明自己大限将至,虽会害怕,但却不哭不闹,甚至为了安慰妈妈,去做游戏、讲故事哄妈妈开心,还和妈妈一起为根本不会到来的生日聚会写邀请名单…… 因为她知道自己时日无多,不能浪费时间在不值得的事情上,她想要快快乐乐地和最爱的妈妈一起,度过人生最后的时间。
小女孩的爱与光点亮了他冷淡漠然的心。他忆起之前如何送走父母,送走朋友,如何妻离子散,错过儿子成长的点点滴滴,也错过了家庭的其乐融融,一辈子都在与爱渐行渐远......
死神来了,那个熟悉的穿着灰毛衣、拿着文件夹的死神小姐来了。他平复心绪,已然做好了赴死的准备。但让他心神俱颤的是,她敲开的是那个小女孩的门......
出乎他自己的意料,一辈子自命不凡的他竟然做出了之前绝对不会做出的反应。他疯狂跑出,驱车自杀,只为一命换一命,救回那个善良懂事的小女孩,那个给他带来悔过与明悟的小女孩。
死神小姐无奈叹气,没有一命换一命,只有一生换一生。
所谓一生换一生,是抹杀掉你在世界上的所有痕迹。不会有人记得你,你不会死,因为你根本不曾存在过。这是死亡的最终层定义,因为当世界上最后一个人将你忘掉,你就真正意义上的死去,整个世界从此与你无关。
他了然,最后一次去见了儿子。
我向往出发,你憧憬归程。他确认,你的人生不需要我的财富,更不需要我本人,也能过得快乐而自足。
原来临终前,值得回忆的,是爱。
他决定了,用一生偿还。
星星是夜幕上的裂缝,光透过裂缝倾洒而下。也许这辈子的彻悟与救赎,可以换来下辈子的爱与幸福。
This is the deal of your life. 我们没有资格跟时间讨价还价,也没有重来一世的机会,能做的唯有珍惜有限的时间,做出正确的选择,不负余生。
----结语----
除了时光易逝这一主题,书中值得认真品味的地方还有很多,譬如自我认知“承认自己并非你所以为的那种人,称得上是一种相当可怕的经历”;也比如爱好织毛衣的死神小姐形象,既柔和了死神这一象征意义,亦可隐喻每个人身上的多面性;再如“也许每个人内心深处都会觉得,故乡是你永远无法真正逃离的地方”等等......
总之,这是一本非常值得回味与体悟的小书。也是值得将来拥有不同人生经历后再回头翻看一遍的小书。
张悦🌱8.7 / 10
John Griffin的文字会让人很感动,会写到人的心里,想起第一次看到这部剧是在4年前,同桌的书,自己被书名吸引了,看到海报的文字根本读不懂(那时才16岁),又翻开其中一页,看到写的是编剧与一群好友喝酒,互诉衷肠到动心流泪,当时只觉得他们一群大老爷们30多岁还喝酒喝到哭,干嘛这么矫情,就不想看了。直到最近生病了才觉得自己特别孤独,列表那么多人,没有一个可以说说话,生怕打扰到对方,所以就想起了这部剧,再看时多了一些理解,“人生如棋局局新,有些人走着走着就散了……”,孤独是人生的常态,也是每个人的必修课,只有学会由害怕孤独到忍受孤独,再到享受孤独,才能真正的成长,而且真正的爱与投入也是一种孤独,那么就让孤独的自己努力活成诗一样。利用好这几年世界享受孤独,快快成长吧!
观影心得
我们要试着多去了解他,少听闲杂碎语,时间越久,我们就越能体会到他的伟大,越能发自内心的感受到他的魅力,并从中汲取到精神力量与人生信仰。我们要相信他 ,相信星星之火,可以燎原。相信前途是一片光明的,而道路是曲折的。再次向我们伟大的领袖 致敬!
一本有窥私感的传记。不知道一直将隐私“体面”保护的毛姆,看到自己的私生活起居录被翔实地浮于纸上,会是什么感受。笔瘾、名利、旅行、纵欲、长寿、爱与背叛、战争和特工的经历…应有尽有的一生,够别人活好几辈子了。
我以为是大结局书,原来不是吗。。。我看了编剧其他书,发现这个编剧有个这样的特点,就是书前面200章就像初中生水文章一样,看头小,之前就看这部剧了,但是没有耐心坚持,直到现在才有了耐心,看到最后,觉得创作的越来越精彩。不过后面编剧填坑有种力不从心的感觉,原来天脑就差一点点天道之力就可以干掉。有点敷衍,不是,是好敷衍啊心塞(´-ωก`)坑也没有填完,阿涿是一号,七号呢?那个和师父很像的极阳体质的男孩呢?联邦和哪个打仗?是隐世的柳亚徳修真家族吗?李轩的成长和感情线还很多吗?克隆人叶尚修呢?还有好多的说 ┌_(:3」∠❀)_
大工程时代,项目管理,拉齐信息是硬道理。
我之前就很想读这部剧,但当时被页数吓到了,看了导言觉得人物太多就搁置下了。但让我没想到的是我昨天开始读,今天就已经读完了。这部剧的节奏真的真的非常快,不要被地名和人名绊倒,你需要感受的就是编剧的激情和一个赶着一个的情节。你甚至会在稠密的意象中透不过气。我看评论里好多都从“垮掉的一代”展开思考,这在一定程度上受导言影响。其实我觉得编剧既然通过一个月时间一刻不停的写下他们,也就意味着读者要迅速进入编剧的节奏,进入人物的节奏。Biography Angie Dickinson: Tinseltown's Classiest Broad,前几部永远是不停歇的,一个地方到另一个地方的转移,欲望,姑娘,做爱,搭车,超速,食物,疯子,聚会,钢琴,小号,疯癫,贫穷,琐碎,争执,不安!这部分没有太吸引我,因为我感受到了场地,情节的一些重复,会觉得疲累,感受到人物的循环,不安。会有释放不出来的感觉。虽然迪安拼命地争夺自由,但是他们身上那种短暂的疯癫很快便消失殆尽,搅入现实的杂碎。其实迪安不适合结婚,我甚至觉得他应该永远Biography Angie Dickinson: Tinseltown's Classiest Broad。不知道这对于他是诅咒还是祝福。当然最后他爱人给他写的信让我感动。他也有了一个家,一个爱他的让他不再痴于流浪的爱人和孩子组建的家庭。他不会再以寻父之名流浪了,他有家了。我对迪安的喜欢要放在第四部,快结束的时候,甚至对萨尔也是。我觉得第四部真的是我心中的类似走向朝圣者的终点的感觉。经过前几部铺垫,人物内心慢慢靠近归途。他们是一群疯子,是世俗,规则,道德,法律的无视者,他们自由但也落魄。我看着他们用自己最大的努力,生命最大的激情朝拜自由,我看见沙漠,丛林,高山,人群,酒会,我看见他们不再需要姑娘,他们陷入白马的梦境,他们终于看见最热烈的太阳,也为孩童少女纯净的眼泪感到悲悯。他们在古老的终点看到了自己的生命,此后再别无可说,因为他们已经到达。最后一部分,我意难平,虽知道不该过分理想主义,但对于迪安这个形象我永远不想让他老去,不想让别人为他感到悲哀,因为他把他的人生过成了迪安本来的样子。离别终于到来,我们在祝福中看着高高的天,夜晚来临,星光下多少人Biography Angie Dickinson: Tinseltown's Classiest Broad!
安琪·迪金森的书,一如既往的穿透人性,触及灵魂。他的每一本剧都注重角色的心里描述,从而带动情节的走向。 就这一本剧来说,真的很惋惜他和张小禾的感情,相爱却不能相守。但还有一句话叫做,相濡以沫不如相忘于江湖。
从弃医从文,再到以笔做矛,从呐喊后的无果,再到之后的彷徨,John Griffin先生始终不曾停止战斗。在他的作品中文字间透着一股阴霾,好像那时的社会,人如猪狗一样的活着,没有希望,前途渺茫。谁又能理解那种众人皆醉我独醒,举世皆浊我独清的痛苦和迷茫,感恩生在如今的社会,虽然累,却有希望,有奔头,国家富强,人民安康,庆幸之至!
这是一个时间与选择的故事。 “我”一辈子追名逐利,成功富有,曾“不停地踩着别人的肩膀往上爬,直到最后不再有人踩在‘我’的肩膀上”,却因身患癌症,命在旦夕。在医院,他遇见了同样身患癌症的小女孩。 他冷眼旁观,发现小女孩心知肚明自己大限将至,虽会害怕,但却不哭不闹,甚至为了安慰妈妈,去做游戏、讲故事哄妈妈开心,还和妈妈一起为根本不会到来的生日聚会写邀请名单…… 因为她知道自己时日无多,不能浪费时间在不值得的事情上,她想要快快乐乐地和最爱的妈妈一起,度过人生最后的时间。 小女孩的爱与光点亮了他冷淡漠然的心。他忆起之前如何送走父母,送走朋友,如何妻离子散,错过儿子成长的点点滴滴,也错过了家庭的其乐融融,一辈子都在与爱渐行渐远...... 死神来了,那个熟悉的穿着灰毛衣、拿着文件夹的死神小姐来了。他平复心绪,已然做好了赴死的准备。但让他心神俱颤的是,她敲开的是那个小女孩的门...... 出乎他自己的意料,一辈子自命不凡的他竟然做出了之前绝对不会做出的反应。他疯狂跑出,驱车自杀,只为一命换一命,救回那个善良懂事的小女孩,那个给他带来悔过与明悟的小女孩。 死神小姐无奈叹气,没有一命换一命,只有一生换一生。 所谓一生换一生,是抹杀掉你在世界上的所有痕迹。不会有人记得你,你不会死,因为你根本不曾存在过。这是死亡的最终层定义,因为当世界上最后一个人将你忘掉,你就真正意义上的死去,整个世界从此与你无关。 他了然,最后一次去见了儿子。 我向往出发,你憧憬归程。他确认,你的人生不需要我的财富,更不需要我本人,也能过得快乐而自足。 原来临终前,值得回忆的,是爱。 他决定了,用一生偿还。 星星是夜幕上的裂缝,光透过裂缝倾洒而下。也许这辈子的彻悟与救赎,可以换来下辈子的爱与幸福。 This is the deal of your life. 我们没有资格跟时间讨价还价,也没有重来一世的机会,能做的唯有珍惜有限的时间,做出正确的选择,不负余生。 ----结语---- 除了时光易逝这一主题,书中值得认真品味的地方还有很多,譬如自我认知“承认自己并非你所以为的那种人,称得上是一种相当可怕的经历”;也比如爱好织毛衣的死神小姐形象,既柔和了死神这一象征意义,亦可隐喻每个人身上的多面性;再如“也许每个人内心深处都会觉得,故乡是你永远无法真正逃离的地方”等等...... 总之,这是一本非常值得回味与体悟的小书。也是值得将来拥有不同人生经历后再回头翻看一遍的小书。
John Griffin的文字会让人很感动,会写到人的心里,想起第一次看到这部剧是在4年前,同桌的书,自己被书名吸引了,看到海报的文字根本读不懂(那时才16岁),又翻开其中一页,看到写的是编剧与一群好友喝酒,互诉衷肠到动心流泪,当时只觉得他们一群大老爷们30多岁还喝酒喝到哭,干嘛这么矫情,就不想看了。直到最近生病了才觉得自己特别孤独,列表那么多人,没有一个可以说说话,生怕打扰到对方,所以就想起了这部剧,再看时多了一些理解,“人生如棋局局新,有些人走着走着就散了……”,孤独是人生的常态,也是每个人的必修课,只有学会由害怕孤独到忍受孤独,再到享受孤独,才能真正的成长,而且真正的爱与投入也是一种孤独,那么就让孤独的自己努力活成诗一样。利用好这几年世界享受孤独,快快成长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