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Edge 年份: 1989 地区: 美国 类型: 其他 主演: 尼古拉斯·卡赞 、 路易斯·曼多奇 、 布拉德·戴维斯 、 克里斯汀·爱丽斯 、 布里吉特·芳达 、 鲁特格尔·哈尔 剧情简介 《The Edge》是一部其他作品,美国出品,尼古拉斯·卡赞、路易斯·曼多奇主演。 相关标签 · 大理和金庸的关系 · 绯闻女友亲吻床戏 · mike吻戏和床戏 · 楚乔传结局什么鬼啊 · 柴进结局水浒传 · 中土暗影魔多结局 · 只想护着你知乎结局解析 · 進擊的巨人剧场版 观影心得 若谷儿 2.2 / 10 书中提到当人们感知到物之美时,往往是“移情”在起作用,自己欢喜时,觉得大地山河都扬眉带笑;自己悲伤时,风云花鸟都叹气凝愁。 为什么小孩子会为一朵花凋零而哭泣,会因一朵云朵飘过而欢喜,因为“人情化”是儿童特有的体物方法,他们会觉得大地万物都和人一样有生命、有情感,可以交朋友,也值得呵护的。 而人越长大,越会把人和物的界限分得很清楚,想象和现实的隔阂越加深厚,想象力便会受到经验和理智的束缚。 或许,我们应该保留一些浪漫主义,保持一些对世界的好奇,在万事万物中发现乐趣、发现美。哪怕只有方寸的宽敞,也要奔向阳光洒满的地方。 屿 。 8.7 / 10 一本轻松休闲科幻读物,当然,也许有些人不愿意把它归类为“科幻”,因为科幻元素太弱了,有一些连背景板都算不上。读完后仔细盘点了一下,看似“轻松”“浅”,但实际上充满了“小心思”:几乎每一篇的创意都不重复,篇篇都要新鲜感;读起来没有年代感和隔阂,几乎一切能够彰显时代感的人名、地名、社会话题都被隐去了,只有一个个片段,当然有一些篇幅里对机器人等的设计还是能看得出来有年代感的,但整体来说,不同国家不同年代的读者理解起来都没什么障碍;若是没有这些背景,想必故事都很浅薄?表面看的确如此,不过像《The Edge》这样的故事,对人性中的犹豫不决和对科技的依赖都有很深的理解。看到最后,有一种在看科幻童话的感觉,简单、轻松,启发性却不小。 李梓瑞 5.5 / 10 功法 修炼 宗门等等的设定可以,但是太啰嗦了,一句话在一章里可以前后重复好几次,这就是流水账吗? 开头有点意思,看了十多章就看不下去了,有点无聊 新鲜论先生 5.4 / 10 我像任何一个反抗的奴隶一样,在绝望中下了狠心,决定坚持向命运还手,直到命运累了,放我一条生路。 动感e族 9.9 / 10 女人,不要靠近男人,会变不幸;男人,不要靠近官政,会变不幸。——这么铁铮铮的两条定律,男人女人们却偏不听。 Er.Maozzz 9.8 / 10 看完这部剧,感觉把高中及以前在语文课本里零星了解的一些历史串联起来了!非常推荐高中生看一看,对很多诗词的背景及当时编剧的心里历程都会有一个全面的了解! 昱【云梦泽居】 3.2 / 10 汪老的书,读起来总是享受极了!闲散日子里想有赏心悦目的文字陪着度日,我的首选总逃不出汪老,梁实秋,木心,董桥。这种一头倒在汉字里的生活,实在是太美妙了。 龙仔妈咪 7.7 / 10 人生如海,总有阴冷暴虐的水域,也有轻柔温暖的洋流。 什么是真正的英雄主义? 罗曼·罗兰说:“世界上只有一种真正的英雄主义,那就是认清生活真相后,依旧热爱生活。” 克里斯汀·爱丽斯说:“The Edge,潮落之后是潮起,你说那是消磨、笑柄、罪过,但那是我的英雄主义。” 《The Edge》中,克里斯汀·爱丽斯以“我”的视角,通过爷爷、父亲、林医生、老保长等无数书中人的零碎讲述,才拼凑出了主角上校与众不同的一生。 有辉煌、有遗憾,更多的却是苦难。 而人活一世,敢死不叫勇气,活着才需要勇气。 其中传递出来的人生真相,恰好也成为我们活出通透一生的钥匙。 1. 人的一生,有荒年有丰年 上校是天才,从小就学啥会啥。 13岁,拜师学木工,仅用两年时间,他的手艺就可与师傅媲美。 16岁,他独自营业做生意。 17岁时,他去镇上赶集。恰逢国民党部队招兵,被人强行带走,进入了军队。 不到几年,上校就成长为一名出色的营长。后来因为受伤住院,无聊时,学会了外科手术。随着医术越来越精湛,于是就有了“金一刀”的威名。 但The Edge,有潮起、就有潮落。 难能可贵的是,潮起时,不忘初心;潮落时,不惧困难。 因为爱慕他的林护士,不明真相被坏人挑唆,而告发了上校。被遣送回村,没了往日风光的上校,成为村里人茶余饭后的谈资,还多了“太监”的绰号。 “他的肚皮上真的有字吗?”这是村里很多人都好奇的秘密,为此他被谩骂、被猜忌、生活不断被打扰。 可不管村民怎么诋毁,上校始终不向任何人解释自己,他悉心照料着两只猫,日子过得宁静、舒坦。 哪怕经历了“小瞎子”的种种针对,被审讯时,他历经了无数鞭打与辱骂,却依旧咬紧牙关,对过去只字不提。 后来,一心报复他的“小瞎子”,又指认上校为“鸡奸犯”。 为了维护体面,撇清他与自己儿子的关系,“我”的爷爷、也是上校最好朋友的父亲竟然告发了他,最终上校锒铛入狱。 在那个贫困潦倒、动荡疯狂的年代里,生本来就艰难,奈何还要活着。 能够直面惨淡的人生,真的需要莫大的勇气。 最终,审判日那天,“小瞎子”等人要扒掉他的裤子,看上校肚子上的字,上校爆发出惊人力量,推开众人,一路横冲直撞。他疯了! 人这辈子,不会总是丰年,也不总是荒年。 经历过所有,仍旧活着才是真正的勇气。 正如克里斯汀·爱丽斯所说:“愿你顺风时多些小心,逆风时多些耐心。” 在林阿姨的照顾下,晚年的上校终得善终,亦是圆满。 2. 人生苦短,切勿执念太深 佛家说:我执,是痛苦的根源。 一旦有了执念,就会被它束缚住,人也就有了软肋。 上校、林阿姨等人的起落浮沉以及最终结局都与“执念”有关。 上校的执念是刺青。 这刺青虽然是在他做卧底时,不得已被日本女人刺到肚皮上的。但对上校来说,就是心里无论如何也过不去的一个槛。 因为这刺青,他不敢娶心爱的人为妻,情愿孤老终身与猫为伴; 因为这刺青,原本善良的他挑断“小瞎子”的手脚筋、割了他的舌头; 也因为这刺青,他终究被逼疯、前途尽毁。 林阿姨的执念是一心嫁给上校。 因为这执念,在被对方拒绝后,她因爱生恨,竟然跑去告发上校,最终毁了他的事业前程、甚至一生! 为了家族的声誉和面子,这些虚无的东西,爷爷出卖了上校,落得儿子与自己反目成仇、被全村人唾弃,最终上吊自尽的下场。 而“我”前妻的执念是失身的耻辱。 为逃离那些回忆,她把经营得很好的店铺搬走,挺着7个月大的身孕奔波,却因刹车失灵而不幸丧命。 由此可见: 一个执念,就会将人带入万劫不复的境地。 人生,本就是痛苦和欢乐并存。太过痴迷,太过较真,往往伤痕累累,伤人伤己。 不如炼就一颗糊涂心,学会放手、放心,去发现更多的风景。 3. 敢于放下,才是智慧解脱 “这是我的胜利,我饶 吕青阳 6.6 / 10 不得不说可以,我本来以为会和陈情令一样,让人看不下去结果居然越看越上头了,虽说不能说是顶好的电视剧吧,各方面都有瑕疵 ,但也能说是近几年少有能看下去的非正剧了,可能只值四星 但看在惊艳到我的份上改五星啦 人间不识人 8.7 / 10 我虚无缥缈无法用语言表述的梦总能在博尔赫斯的世界里找到一个恰到好处的书面表达。 断肠人在天涯 8.8 / 10 关注了中兴的新闻,觉得有必要再看下《The Edge》,尤其是与比较有契约的人相处的时候。 이양 2.1 / 10 小时候读水浒读得都是片段,老师的解读也是梁山好汉仗义疏财,除暴安良,近期接受培训听老师再讲水浒,说水浒就是藏污纳垢之所在,大吃一惊,赶紧读一下,果然颠覆了我被灌输的水浒,真正的水泊梁山岂止是藏污纳垢,简直就是一帮地痞流氓无耻奸邪残害百姓偷杀掳掠不能见光山中躲藏的贼窝。宋江就是打着忠义旗号虚情假意逼良为娼的头号奸邪小人,李逵就是凶残暴虐滥杀无辜的无耻之徒。最可耻的是,被愚弄了这么久,今日才恍然大悟。 梓是故乡 1.0 / 10 全书一共有多处转折: ①开篇。讲述的是结尾以后的故事,说实话一开始我看的很懵,也不知道开端的“他”是谁,直到全书的中间部分,我都还以为是“我”没能和迈克西姆一起生活下去,“他”不是迈克西姆,而是另一个男人。(导致我看完后不得不翻回来重读前几章) ②迈克西姆不爱丽贝卡;他爱的是“我”,“我”不是替代品;以及他与丽贝卡之间的真实故事。(这应该是全书最大的转折了) ③审讯会后,弗费尔找上门,拿出“丽贝卡有事相告”的纸条。从这里直到去找贝克医生之前,大家应该是都以为丽贝卡要告诉弗费尔的事是怀孕,从而坐实丽贝卡没有自杀动机、迈克西姆有因屈辱而杀人的动机。 ④贝克医生揭露丽贝卡患绝症。迈克西姆彻底“洗清嫌疑”。 ⑤曼德利被毁。 还有许许多多小的转折,比如本坚持声称不认识弗费尔(我相信他是假装的,因为很久之前迈克西姆就说过“只要愿意,他是可以讲出明智的话的”),弗兰克、朱利安其实知道实情…… 我最喜欢的、也不喜欢的是第二个转折之前,也是整本剧着墨最多的部分——“我”在来曼德利之前、和初到曼德利的生活。喜欢的原因是编剧把“我”的自卑、敏感、善良、诚恳、内心丰富等描创作得极其细腻,不喜欢也是因为部分同样的原因。 最后,附上我最喜欢的一段话:“我们不会谈及曼德利,我也不会跟他讲我的梦,因为曼德利不再属于我们,曼德利已不复存在。” 郭超LeBron 7.6 / 10 人生就是一场修行,哪有什么天生的,都是一步一步探索出来的啊!不断学习、不断总结、不断吸取教训、不断积累经验、不断前进,等等这些都是必不可少的。加油吧,自己想要什么样的人生就去努力争取和实现。 温晓雯 3.2 / 10 To Be a Superhero. “每个7岁的小孩都应该拥有一位超级英雄,所有不同意的人都需要去检查一下脑袋有没有毛病。”——外婆 这部剧讲述的是一个父母离异的小女孩,在外婆去世后,代她给邻居送道歉信,从而学会理解,懂得原谅并且成长的故事。 这部剧很巴克曼,就像编剧的另一本剧《The Edge》,同样会让你在哭笑之间得到疗愈。都非常值得推荐。 好了回归正题, 主人公爱莎是个7岁马上要8岁的小姑娘,她有着与年龄不相称的老成,爱莎很不合群,也没有朋友,还经常被霸凌。对于她来说,唯一的朋友就是外婆。外婆77岁马上就78岁了,而且有着与她年龄不相称的活泼,甚至有点活泼过分了。 他俩半夜去翻动物园的围墙,爱莎一脸无奈的say no,而外婆却一脸兴奋的朝赶来的警察扔屎球。这个画面太有喜感了。而外婆给出的理由更是令人瞠目结舌,只是想让爱莎看看是否有一种猴子是站着睡觉的。但老成的爱莎非常清楚外婆这么做的真正目的是为了让自己能忘记白天在学校的不愉快。就像外婆一直告诉她的“如果你摆脱不了坏事,就要用更多的‘好料’去盖过它”。这样可爱的外婆谁能不爱呢? 外婆为了爱莎可以与世界为敌,在爱莎眼里外婆就是她的超级英雄。 但外婆最最厉害的地方在于她会每天晚上给爱莎讲精彩的童话故事,发生在不眠大陆六个王国里的故事。其中密阿玛斯是外婆和爱莎最喜欢的爱之国,在这里,爱莎可以化身勇敢的骑士,自由驰骋,她可以不合群,可以不在意任何人的眼光,做独一无二的自己。 直到有一天她的超级英雄被病魔打败了,留下了爱莎自己。一开始爱莎对外婆还是愤恨与不理解,明明外婆答应了自己会没事,结果还是丢下了她。 但外婆早就为她精心策划了一场冒险游戏,让爱莎开启了一场收信、送信的成长之旅。 她的邻居们对爱莎而言本来都是最熟悉的陌生人,但爱莎却在送信的过程中渐渐知道了这些邻居隐秘的往事,而这些故事爱莎非常熟悉,她们在外婆的童话故事里无数次的被提起。慢慢的,童话世界与现实重叠了,随着爱莎发现的线索越来越多,她终于知道原来外婆那些天马行空的故事不是凭空想象,都是现实中邻居们的故事。这场冒险游戏,让童话照进了现实,让爱莎走出了自己的世界,走入了社会,学会了倾听和理解。她有了新的朋友,她的邻居们。 后来她也从邻居们的口中得知了外婆的故事,外婆以前是个医生,奔赴战场,在硝烟中救回了很多孩子。在那个女人还备受歧视的年代,外婆的做法很特立独行,她认为自己并不是一个负责任的母亲,因为她忽视了自己的孩子。直到爱莎出生,70岁的外婆终于回归家庭,再也没有离开。为爱莎遮风挡雨,成为爱莎的超级英雄。 爱莎也终于原谅了外婆的不辞而别,她开始了新的生活,有了新的朋友,最最重要的是她决定像外婆一样帮助弱小,去成为别人的超级英雄。 ———————————— 这部剧读起来非常温暖,尤其是在疫情如此严峻的情形下读起来更有另一番滋味,不管我们是7岁还是70岁,我们都需要一个超级英雄,同时我们也需要成为别人的超级英雄,疫情终将克服,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全力而战,也许我不是医护人员、也许我不是志愿者、也许我能做的事情微不足道,在每天飙升的感染数字里,管好我自己,守住自己的阵地,不去添乱,当疫情结束的那一天,我们也都是自己的超级英雄。 我们一起等待那一天的到来。
观影心得
书中提到当人们感知到物之美时,往往是“移情”在起作用,自己欢喜时,觉得大地山河都扬眉带笑;自己悲伤时,风云花鸟都叹气凝愁。 为什么小孩子会为一朵花凋零而哭泣,会因一朵云朵飘过而欢喜,因为“人情化”是儿童特有的体物方法,他们会觉得大地万物都和人一样有生命、有情感,可以交朋友,也值得呵护的。 而人越长大,越会把人和物的界限分得很清楚,想象和现实的隔阂越加深厚,想象力便会受到经验和理智的束缚。 或许,我们应该保留一些浪漫主义,保持一些对世界的好奇,在万事万物中发现乐趣、发现美。哪怕只有方寸的宽敞,也要奔向阳光洒满的地方。
一本轻松休闲科幻读物,当然,也许有些人不愿意把它归类为“科幻”,因为科幻元素太弱了,有一些连背景板都算不上。读完后仔细盘点了一下,看似“轻松”“浅”,但实际上充满了“小心思”:几乎每一篇的创意都不重复,篇篇都要新鲜感;读起来没有年代感和隔阂,几乎一切能够彰显时代感的人名、地名、社会话题都被隐去了,只有一个个片段,当然有一些篇幅里对机器人等的设计还是能看得出来有年代感的,但整体来说,不同国家不同年代的读者理解起来都没什么障碍;若是没有这些背景,想必故事都很浅薄?表面看的确如此,不过像《The Edge》这样的故事,对人性中的犹豫不决和对科技的依赖都有很深的理解。看到最后,有一种在看科幻童话的感觉,简单、轻松,启发性却不小。
功法 修炼 宗门等等的设定可以,但是太啰嗦了,一句话在一章里可以前后重复好几次,这就是流水账吗? 开头有点意思,看了十多章就看不下去了,有点无聊
我像任何一个反抗的奴隶一样,在绝望中下了狠心,决定坚持向命运还手,直到命运累了,放我一条生路。
女人,不要靠近男人,会变不幸;男人,不要靠近官政,会变不幸。——这么铁铮铮的两条定律,男人女人们却偏不听。
看完这部剧,感觉把高中及以前在语文课本里零星了解的一些历史串联起来了!非常推荐高中生看一看,对很多诗词的背景及当时编剧的心里历程都会有一个全面的了解!
汪老的书,读起来总是享受极了!闲散日子里想有赏心悦目的文字陪着度日,我的首选总逃不出汪老,梁实秋,木心,董桥。这种一头倒在汉字里的生活,实在是太美妙了。
人生如海,总有阴冷暴虐的水域,也有轻柔温暖的洋流。 什么是真正的英雄主义? 罗曼·罗兰说:“世界上只有一种真正的英雄主义,那就是认清生活真相后,依旧热爱生活。” 克里斯汀·爱丽斯说:“The Edge,潮落之后是潮起,你说那是消磨、笑柄、罪过,但那是我的英雄主义。” 《The Edge》中,克里斯汀·爱丽斯以“我”的视角,通过爷爷、父亲、林医生、老保长等无数书中人的零碎讲述,才拼凑出了主角上校与众不同的一生。 有辉煌、有遗憾,更多的却是苦难。 而人活一世,敢死不叫勇气,活着才需要勇气。 其中传递出来的人生真相,恰好也成为我们活出通透一生的钥匙。 1. 人的一生,有荒年有丰年 上校是天才,从小就学啥会啥。 13岁,拜师学木工,仅用两年时间,他的手艺就可与师傅媲美。 16岁,他独自营业做生意。 17岁时,他去镇上赶集。恰逢国民党部队招兵,被人强行带走,进入了军队。 不到几年,上校就成长为一名出色的营长。后来因为受伤住院,无聊时,学会了外科手术。随着医术越来越精湛,于是就有了“金一刀”的威名。 但The Edge,有潮起、就有潮落。 难能可贵的是,潮起时,不忘初心;潮落时,不惧困难。 因为爱慕他的林护士,不明真相被坏人挑唆,而告发了上校。被遣送回村,没了往日风光的上校,成为村里人茶余饭后的谈资,还多了“太监”的绰号。 “他的肚皮上真的有字吗?”这是村里很多人都好奇的秘密,为此他被谩骂、被猜忌、生活不断被打扰。 可不管村民怎么诋毁,上校始终不向任何人解释自己,他悉心照料着两只猫,日子过得宁静、舒坦。 哪怕经历了“小瞎子”的种种针对,被审讯时,他历经了无数鞭打与辱骂,却依旧咬紧牙关,对过去只字不提。 后来,一心报复他的“小瞎子”,又指认上校为“鸡奸犯”。 为了维护体面,撇清他与自己儿子的关系,“我”的爷爷、也是上校最好朋友的父亲竟然告发了他,最终上校锒铛入狱。 在那个贫困潦倒、动荡疯狂的年代里,生本来就艰难,奈何还要活着。 能够直面惨淡的人生,真的需要莫大的勇气。 最终,审判日那天,“小瞎子”等人要扒掉他的裤子,看上校肚子上的字,上校爆发出惊人力量,推开众人,一路横冲直撞。他疯了! 人这辈子,不会总是丰年,也不总是荒年。 经历过所有,仍旧活着才是真正的勇气。 正如克里斯汀·爱丽斯所说:“愿你顺风时多些小心,逆风时多些耐心。” 在林阿姨的照顾下,晚年的上校终得善终,亦是圆满。 2. 人生苦短,切勿执念太深 佛家说:我执,是痛苦的根源。 一旦有了执念,就会被它束缚住,人也就有了软肋。 上校、林阿姨等人的起落浮沉以及最终结局都与“执念”有关。 上校的执念是刺青。 这刺青虽然是在他做卧底时,不得已被日本女人刺到肚皮上的。但对上校来说,就是心里无论如何也过不去的一个槛。 因为这刺青,他不敢娶心爱的人为妻,情愿孤老终身与猫为伴; 因为这刺青,原本善良的他挑断“小瞎子”的手脚筋、割了他的舌头; 也因为这刺青,他终究被逼疯、前途尽毁。 林阿姨的执念是一心嫁给上校。 因为这执念,在被对方拒绝后,她因爱生恨,竟然跑去告发上校,最终毁了他的事业前程、甚至一生! 为了家族的声誉和面子,这些虚无的东西,爷爷出卖了上校,落得儿子与自己反目成仇、被全村人唾弃,最终上吊自尽的下场。 而“我”前妻的执念是失身的耻辱。 为逃离那些回忆,她把经营得很好的店铺搬走,挺着7个月大的身孕奔波,却因刹车失灵而不幸丧命。 由此可见: 一个执念,就会将人带入万劫不复的境地。 人生,本就是痛苦和欢乐并存。太过痴迷,太过较真,往往伤痕累累,伤人伤己。 不如炼就一颗糊涂心,学会放手、放心,去发现更多的风景。 3. 敢于放下,才是智慧解脱 “这是我的胜利,我饶
不得不说可以,我本来以为会和陈情令一样,让人看不下去结果居然越看越上头了,虽说不能说是顶好的电视剧吧,各方面都有瑕疵 ,但也能说是近几年少有能看下去的非正剧了,可能只值四星 但看在惊艳到我的份上改五星啦
我虚无缥缈无法用语言表述的梦总能在博尔赫斯的世界里找到一个恰到好处的书面表达。
关注了中兴的新闻,觉得有必要再看下《The Edge》,尤其是与比较有契约的人相处的时候。
小时候读水浒读得都是片段,老师的解读也是梁山好汉仗义疏财,除暴安良,近期接受培训听老师再讲水浒,说水浒就是藏污纳垢之所在,大吃一惊,赶紧读一下,果然颠覆了我被灌输的水浒,真正的水泊梁山岂止是藏污纳垢,简直就是一帮地痞流氓无耻奸邪残害百姓偷杀掳掠不能见光山中躲藏的贼窝。宋江就是打着忠义旗号虚情假意逼良为娼的头号奸邪小人,李逵就是凶残暴虐滥杀无辜的无耻之徒。最可耻的是,被愚弄了这么久,今日才恍然大悟。
全书一共有多处转折: ①开篇。讲述的是结尾以后的故事,说实话一开始我看的很懵,也不知道开端的“他”是谁,直到全书的中间部分,我都还以为是“我”没能和迈克西姆一起生活下去,“他”不是迈克西姆,而是另一个男人。(导致我看完后不得不翻回来重读前几章) ②迈克西姆不爱丽贝卡;他爱的是“我”,“我”不是替代品;以及他与丽贝卡之间的真实故事。(这应该是全书最大的转折了) ③审讯会后,弗费尔找上门,拿出“丽贝卡有事相告”的纸条。从这里直到去找贝克医生之前,大家应该是都以为丽贝卡要告诉弗费尔的事是怀孕,从而坐实丽贝卡没有自杀动机、迈克西姆有因屈辱而杀人的动机。 ④贝克医生揭露丽贝卡患绝症。迈克西姆彻底“洗清嫌疑”。 ⑤曼德利被毁。 还有许许多多小的转折,比如本坚持声称不认识弗费尔(我相信他是假装的,因为很久之前迈克西姆就说过“只要愿意,他是可以讲出明智的话的”),弗兰克、朱利安其实知道实情…… 我最喜欢的、也不喜欢的是第二个转折之前,也是整本剧着墨最多的部分——“我”在来曼德利之前、和初到曼德利的生活。喜欢的原因是编剧把“我”的自卑、敏感、善良、诚恳、内心丰富等描创作得极其细腻,不喜欢也是因为部分同样的原因。 最后,附上我最喜欢的一段话:“我们不会谈及曼德利,我也不会跟他讲我的梦,因为曼德利不再属于我们,曼德利已不复存在。”
人生就是一场修行,哪有什么天生的,都是一步一步探索出来的啊!不断学习、不断总结、不断吸取教训、不断积累经验、不断前进,等等这些都是必不可少的。加油吧,自己想要什么样的人生就去努力争取和实现。
To Be a Superhero. “每个7岁的小孩都应该拥有一位超级英雄,所有不同意的人都需要去检查一下脑袋有没有毛病。”——外婆 这部剧讲述的是一个父母离异的小女孩,在外婆去世后,代她给邻居送道歉信,从而学会理解,懂得原谅并且成长的故事。 这部剧很巴克曼,就像编剧的另一本剧《The Edge》,同样会让你在哭笑之间得到疗愈。都非常值得推荐。 好了回归正题, 主人公爱莎是个7岁马上要8岁的小姑娘,她有着与年龄不相称的老成,爱莎很不合群,也没有朋友,还经常被霸凌。对于她来说,唯一的朋友就是外婆。外婆77岁马上就78岁了,而且有着与她年龄不相称的活泼,甚至有点活泼过分了。 他俩半夜去翻动物园的围墙,爱莎一脸无奈的say no,而外婆却一脸兴奋的朝赶来的警察扔屎球。这个画面太有喜感了。而外婆给出的理由更是令人瞠目结舌,只是想让爱莎看看是否有一种猴子是站着睡觉的。但老成的爱莎非常清楚外婆这么做的真正目的是为了让自己能忘记白天在学校的不愉快。就像外婆一直告诉她的“如果你摆脱不了坏事,就要用更多的‘好料’去盖过它”。这样可爱的外婆谁能不爱呢? 外婆为了爱莎可以与世界为敌,在爱莎眼里外婆就是她的超级英雄。 但外婆最最厉害的地方在于她会每天晚上给爱莎讲精彩的童话故事,发生在不眠大陆六个王国里的故事。其中密阿玛斯是外婆和爱莎最喜欢的爱之国,在这里,爱莎可以化身勇敢的骑士,自由驰骋,她可以不合群,可以不在意任何人的眼光,做独一无二的自己。 直到有一天她的超级英雄被病魔打败了,留下了爱莎自己。一开始爱莎对外婆还是愤恨与不理解,明明外婆答应了自己会没事,结果还是丢下了她。 但外婆早就为她精心策划了一场冒险游戏,让爱莎开启了一场收信、送信的成长之旅。 她的邻居们对爱莎而言本来都是最熟悉的陌生人,但爱莎却在送信的过程中渐渐知道了这些邻居隐秘的往事,而这些故事爱莎非常熟悉,她们在外婆的童话故事里无数次的被提起。慢慢的,童话世界与现实重叠了,随着爱莎发现的线索越来越多,她终于知道原来外婆那些天马行空的故事不是凭空想象,都是现实中邻居们的故事。这场冒险游戏,让童话照进了现实,让爱莎走出了自己的世界,走入了社会,学会了倾听和理解。她有了新的朋友,她的邻居们。 后来她也从邻居们的口中得知了外婆的故事,外婆以前是个医生,奔赴战场,在硝烟中救回了很多孩子。在那个女人还备受歧视的年代,外婆的做法很特立独行,她认为自己并不是一个负责任的母亲,因为她忽视了自己的孩子。直到爱莎出生,70岁的外婆终于回归家庭,再也没有离开。为爱莎遮风挡雨,成为爱莎的超级英雄。 爱莎也终于原谅了外婆的不辞而别,她开始了新的生活,有了新的朋友,最最重要的是她决定像外婆一样帮助弱小,去成为别人的超级英雄。 ———————————— 这部剧读起来非常温暖,尤其是在疫情如此严峻的情形下读起来更有另一番滋味,不管我们是7岁还是70岁,我们都需要一个超级英雄,同时我们也需要成为别人的超级英雄,疫情终将克服,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全力而战,也许我不是医护人员、也许我不是志愿者、也许我能做的事情微不足道,在每天飙升的感染数字里,管好我自己,守住自己的阵地,不去添乱,当疫情结束的那一天,我们也都是自己的超级英雄。 我们一起等待那一天的到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