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部剧让我爱上了新疆姑娘杰拉尔·奥利,也深深爱上了她笔下的阿勒泰。读她的散文是一种享受,有一种让人安静下来的魔力。她时而诙谐如淘气的顽童,时而忧郁如诗人,时而欢脱明亮如野兔,时而沉重而尖锐,多么富有张力和生命力的女孩子啊。她是那么简单,那么真诚,那么纯朴,那么热烈,那么明媚,而又那么自由。
我好向往她笔下的那片辽远而开阔的土地,也很心疼她的漂泊无依。最后一章《Lévy et Goliath》是我印象最深刻的一章,作为全书结尾简直太巧妙了,使得全书拔高了一个层次,不只是小女儿家的活泼心思,不只是局限于乡土人情和自然风光,将主题上升到了人类的生存与自然的命运,既让人深思,同时也让人不得不佩服:好一个浑然天成的天才作家啊!
关于最后一章,我也反思了许多问题,游牧的哈萨克族人之所以世世代代能与那片山林和平相处,就是因为他们敬畏大自然的规律,同时他们的淳朴使得他们根本想不到为了自己的私利而去伤害和破坏他们赖以存活的土地。没有敬畏之心,只有填不满的欲望的现代人来了以后,这里再也回不去往日的宁静了。木耳与蛇更像是一种隐喻,木耳是天然的馈赠,而人们为了利益到处争抢掠夺之后,木耳消失了,再次出现时只剩下最后一朵,脆弱而孤独地隐匿在森林深处,而旁边静悄悄卧着一条蛇。那条蛇,何尝不是象征着危险呢,又或者它更像是大自然给人类的警示。人类迟早会为自己的贪婪付出沉重的代价,大自然是慷慨的,但也有极其危险的一面,一旦迈过那个边界线,一旦超出了它的承载能力,人类终将自食恶果。自以为是的人类,既愚蠢而又无比脆弱,在自然面前不堪一击。可惜长年累月生活在高楼大厦钢筋水泥的大都市里的现代人,谁还记得遥远的森林与河流?谁还会在意和倾听山林和鸟兽的哭泣?也不知道现在的阿勒泰有没有被现代人侵略呢,有机会很想去一次哇……
这真的是一本忍不住让人跟着笑跟着哭跟着反思的好剧,杰拉尔·奥利在恶劣生存环境当中那永远积极乐观的心态,啧啧真的让人自愧不如!还有一双时刻都能发现生活之美的眼睛,不管多惨都能幽默面对绝望的现况,得多乐观一女孩啊!对于早已经远离了大自然的我们来说真的是一股清流。如果你也渴望被大自然治愈,推荐去看~去看去看~!!!
Desser5.4 / 10
读完《Lévy et Goliath》,立马就回想到最开始自己提出的疑惑:为什么书名为乌合之众?是翻译不准确吗?毕竟“乌合之众”并不是一个什么好词啊,词典上解释是:“像暂时聚合的一群乌鸦。比喻临时杂凑的、毫无组织纪律的一群人。”就连我的朋友也觉得这部书分析群体心理很深刻也很有意思,就是觉得书名取得不好。然而,读完后,我反而觉得这个书名取得真的太好了。这个词的运用一方面是对群体引导具有警醒作用,另一方面则是一针见血直指群体的本质。古语有云:“法不责众”,所以个人成为群体中的一员,其所作所为的责任就容易成为群体责任,责任约束的是群体,个人反而容易不受这责任的约束。然而群体如果追求和相信的不是什么真相和理性,而是盲从、残忍、偏执和狂热,那么整个群体将会发出恐怖的力量,不渴求真理,面对那些不合口味的证据视而不见,假如谬误对他们有诱惑力,他们更愿意崇拜谬误,谁向他们提供幻觉,谁就可以轻易地成为他们的主人;谁摧毁他们的幻觉,谁就会成为他们的牺牲品。另外,群体有其形成,有其发展,也会有其消亡。“原本是一个民族、一个团体、一个整体的人群,最终会成为一群缺少凝聚力的个人,在一段时间里,他们仅仅因为传统和制度而被人为地凝聚在一起。正是在这个阶段,被个人利益和渴求分离开来的人,已经不再具备自我管理的能力,所以,即使是在最无足轻重的事情上也需要领导,于是国家开始发挥引人注目的影响。随着这种古老理想的丧失,种族的秉性也会彻底消失。它仅仅是一群独立的个人,因而回归到自己原始的状态——即一群乌合之众。它既缺乏一致性,也没有未来,只拥有乌合之众那些稍纵即逝的特征”。宝贝,这段话也在说明从乌合之众到群体,最终会回到乌合之众的状态,之后可能又会形成新的群体,这样循环交替发展,“乌合之众”是其原始状态。
观影心得
16岁的莫拉维亚,在医院里打下这部剧的腹稿,我无法想象一个16岁的孩子对人的心理可以描创作到如此细致和极致,让人不得不感叹,这就是天才。 故事不过发生在几日之中,几个人身上,每个人都冷漠自私贪婪,每个人又都被困在自己的世界里无法向外多看一眼,每个人都被自己的虚伪所害,他们虚伪地维持着看似体面的生活,实际上心里清楚地知道自己活在怎样的泥潭中。
电视改编于书,有一些细节是不一样,更喜欢书中的情节,不过书和电视各有各的韵味,期待第八季的到来
很有趣很治愈,非常好看的科普影视作品,编剧专门挑选了一些少见奇怪的物种来介绍,在强调每个物种特点的同时时不时调侃贬低傲慢的人类,还会经常让出场过的动物联动起来,强化了读者的记忆,看完不禁感慨大千世界无奇不有,精彩纷呈,非常期待下一本。
现在的我能活在现在的世界真好。 (大量剧透) 一口气看完。前半部分紧张但大致有所预料,直到贾森千辛万苦回到从前的世界,却遇到无数贾森时,倒吸一口冷气。 ——好戏这才开始。 我们人类总以为自己是宇宙中独一无二的存在。平行宇宙理论可谓狠狠打了这份自负一个耳光。事实上,我们不仅要与其他人竞争,也要与自己竞争——与其他世界的自己,竞争。 而木秀于林,风必摧之。 贾森1号不知道自己是感情方面最优越的存在,或许时常回想起多年前的决定,幻想着自己如果沉迷工作会干出怎样的事业。贾森2号知道自己是事业方面最优越的存在,他将理性贯彻到底的同时还留存了对感情的怀念。而最可怕的是,2号知道1号的存在。 人类的贪婪让贾森2号想重新拥有他放弃的幸福。 2号在自己事业的顶峰离开了。他似乎没有亏待1号,他用他的毕生梦想换取了1号的幸福家庭——严格来讲也是1号的梦想。可为了达到这个顶峰,2号丢弃了太多人性与个体性。他冷血无情地一往无前探索物理真谛的极限,正如他毫不犹豫对1号下手时一般决绝。 他们终究是一个人又不是一个人。人类的认知是由记忆拼凑起来的。记忆构筑于经验,经验来自于经历,经历是不同的选择,而选择便决定了我们的方向。无数个平行世界的贾森在一个个十字路口做出选择,将人生轨道延展到毫不相干的方向。 所以1号与2号要的终究不一样。2号想要最好的一切,而1号想要给丹妮最好的一切。 丹妮,物理——这大约是所有贾森都绕不开的两个决定性选择。爱情与事业。两个大十字路口,每条分支又有无穷走向。有的爱情线的贾森恋爱了一段时间又分开,有的事业线的贾森奋力研究却一事无成。记得有一个世界的贾森像极了1号,甚至还比1号多有了个孩子——可这个贾森却不是最幸福的。不知道哪里出了偏差,也不太要紧,许就是几个一念间的区别罢。 所以前期1号的一次次碰壁虽然令人痛心,却和他一起期待着与丹妮真正重逢的一天,相信他真的是无数平行中的right one。 真正的绝望开始于他终于回到从前的世界。 打开聊天室:“贾森9号。” 他再也不是唯一。 这些贾森与他更同根同源。他们拥有对相同的丹妮的相同记忆,他们遭遇了同一个致命节点,却最终殊途同归。 他们的区别在哪里呢? “命中注定”。 就像贾森与丹妮的初遇。一眼万年,命中注定的火花。 而“贾森9号”最为荒诞的选择让他再次见到他的丹妮。追究为什么是他想到的,在概念上与追究为什么贾森1号是最幸运的人一样,都是无解的问题。 “他们再一次找到彼此。” 我们在人生路上会做出无数选择。有些时候上帝却伸出了手,推了我们一把。 无关公不公平,只有是或不是。 就像查理说的:“他不是我爸爸。” 这就够了。 就像Call Me By Your Name中,Elio永远没有机会向Oliver说出的表白:“我们跨越到时间静止、天堂降临人间的彼岸,得到从降生以来神注定要赐给我们的那一份。我们已经找到星星、你和我。而这是仅此一次的恩赐。” 纯粹理性逻辑链条间与纯粹感性碎片下的相通。 爱是注定,不是人力能及。 平行世界下每个人都可能有这两个极端的版本。我们想象不到这个极端版本的自己是什么样子,或许因为我们永远不会知道哪个选择会发生决定性的改变。绝大部分人不过是感性与理性两个极端中近似无限的可能性中某一个点,倾尽一生往极端中靠,渴望着眼前的,抱怨着丢下的,一边做着选择一边后悔着选择。 就像那个笑话一样:“薛定谔一怒之下将猫关进黑盒子里,骂道:‘不知死活的猫!’”如果真有上帝的话,他俯瞰人类时是否时常会这样骂呢?“不知死活的人类!”以凡人之力,妄图挑战真理,压根不知道猫猫进入了怎样一个潘多拉魔盒。那个长廊有无数
这部剧让我爱上了新疆姑娘杰拉尔·奥利,也深深爱上了她笔下的阿勒泰。读她的散文是一种享受,有一种让人安静下来的魔力。她时而诙谐如淘气的顽童,时而忧郁如诗人,时而欢脱明亮如野兔,时而沉重而尖锐,多么富有张力和生命力的女孩子啊。她是那么简单,那么真诚,那么纯朴,那么热烈,那么明媚,而又那么自由。 我好向往她笔下的那片辽远而开阔的土地,也很心疼她的漂泊无依。最后一章《Lévy et Goliath》是我印象最深刻的一章,作为全书结尾简直太巧妙了,使得全书拔高了一个层次,不只是小女儿家的活泼心思,不只是局限于乡土人情和自然风光,将主题上升到了人类的生存与自然的命运,既让人深思,同时也让人不得不佩服:好一个浑然天成的天才作家啊! 关于最后一章,我也反思了许多问题,游牧的哈萨克族人之所以世世代代能与那片山林和平相处,就是因为他们敬畏大自然的规律,同时他们的淳朴使得他们根本想不到为了自己的私利而去伤害和破坏他们赖以存活的土地。没有敬畏之心,只有填不满的欲望的现代人来了以后,这里再也回不去往日的宁静了。木耳与蛇更像是一种隐喻,木耳是天然的馈赠,而人们为了利益到处争抢掠夺之后,木耳消失了,再次出现时只剩下最后一朵,脆弱而孤独地隐匿在森林深处,而旁边静悄悄卧着一条蛇。那条蛇,何尝不是象征着危险呢,又或者它更像是大自然给人类的警示。人类迟早会为自己的贪婪付出沉重的代价,大自然是慷慨的,但也有极其危险的一面,一旦迈过那个边界线,一旦超出了它的承载能力,人类终将自食恶果。自以为是的人类,既愚蠢而又无比脆弱,在自然面前不堪一击。可惜长年累月生活在高楼大厦钢筋水泥的大都市里的现代人,谁还记得遥远的森林与河流?谁还会在意和倾听山林和鸟兽的哭泣?也不知道现在的阿勒泰有没有被现代人侵略呢,有机会很想去一次哇…… 这真的是一本忍不住让人跟着笑跟着哭跟着反思的好剧,杰拉尔·奥利在恶劣生存环境当中那永远积极乐观的心态,啧啧真的让人自愧不如!还有一双时刻都能发现生活之美的眼睛,不管多惨都能幽默面对绝望的现况,得多乐观一女孩啊!对于早已经远离了大自然的我们来说真的是一股清流。如果你也渴望被大自然治愈,推荐去看~去看去看~!!!
读完《Lévy et Goliath》,立马就回想到最开始自己提出的疑惑:为什么书名为乌合之众?是翻译不准确吗?毕竟“乌合之众”并不是一个什么好词啊,词典上解释是:“像暂时聚合的一群乌鸦。比喻临时杂凑的、毫无组织纪律的一群人。”就连我的朋友也觉得这部书分析群体心理很深刻也很有意思,就是觉得书名取得不好。然而,读完后,我反而觉得这个书名取得真的太好了。这个词的运用一方面是对群体引导具有警醒作用,另一方面则是一针见血直指群体的本质。古语有云:“法不责众”,所以个人成为群体中的一员,其所作所为的责任就容易成为群体责任,责任约束的是群体,个人反而容易不受这责任的约束。然而群体如果追求和相信的不是什么真相和理性,而是盲从、残忍、偏执和狂热,那么整个群体将会发出恐怖的力量,不渴求真理,面对那些不合口味的证据视而不见,假如谬误对他们有诱惑力,他们更愿意崇拜谬误,谁向他们提供幻觉,谁就可以轻易地成为他们的主人;谁摧毁他们的幻觉,谁就会成为他们的牺牲品。另外,群体有其形成,有其发展,也会有其消亡。“原本是一个民族、一个团体、一个整体的人群,最终会成为一群缺少凝聚力的个人,在一段时间里,他们仅仅因为传统和制度而被人为地凝聚在一起。正是在这个阶段,被个人利益和渴求分离开来的人,已经不再具备自我管理的能力,所以,即使是在最无足轻重的事情上也需要领导,于是国家开始发挥引人注目的影响。随着这种古老理想的丧失,种族的秉性也会彻底消失。它仅仅是一群独立的个人,因而回归到自己原始的状态——即一群乌合之众。它既缺乏一致性,也没有未来,只拥有乌合之众那些稍纵即逝的特征”。宝贝,这段话也在说明从乌合之众到群体,最终会回到乌合之众的状态,之后可能又会形成新的群体,这样循环交替发展,“乌合之众”是其原始状态。
心情还未平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