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Wind in the Willows
我可能就是那只脾气好容易被打动但顽固又自作聪明的蛤蟆吧,我不会忘了初心,而且我还一定会找到我的水鼠、鼹鼠、獾兄,跟他们好好切磋切磋生活的艺术
向日葵
花语: 入目无他人,四下皆是你
相传水泽仙女克丽泰于树林中遇见正在狩猎的太阳神阿波罗,对他一见倾心。但是阿波罗并无此意,遂驾车离开。克丽泰盼望着能再见到阿波罗,可他再未出现。克丽泰只好傻傻的,执着的注视着太阳车,日复一日,年复一年,憔悴不堪。众神怜悯她,将她化为向日葵,永远追随着阿波罗的身影,向他诉说永不改变的爱慕。
这个夏天真是一段丰富多彩的篇章!两岸风光旖旎,仿佛图画般一幅接着一幅地展开。最先登场的是紫色珠珍菜。她对着一平如镜的水面抖开浓密的鬈发,冲自己“镜中”的脸,绽开了笑颜。婀娜多姿、柔肠百结的柳兰紧随其后,开得好似一片粉红的晚霞。紫色和白色的聚合草也手牵着手,悄悄跟上前,在队伍中占好了位子。最后,一天早晨,羞答答的犬蔷薇虽姗姗来迟,也优雅地登上了舞台。就像弦乐总要以庄严和音开场,然后才转为加伏特舞曲一样,六月终于宣告了自己的到来。但还是有一位成员没有到,他就像水泽仙女们追求的牧羊少年,又像深闺小姐倚窗期盼的骑士,还像吻醒沉睡的夏天,让其再次拥有生命与爱情的王子。等芳香四溢、自信满满的绣线菊穿着琥珀色马甲,优雅地走进队列,这场好戏就可以开演了。
观影心得
冯佳界真是一个很不一样的歌手啊,当初听了他的《旧欢如梦Johnny Suede》去看了刘慈欣的《旧欢如梦Johnny Suede》,三月不知肉味;后来又听了他的《旧欢如梦Johnny Suede》和《旧欢如梦Johnny Suede》,惊落了我手中的刀锋和啤酒,中二之魂熊熊燃烧不能自已。 5000多页的《旧欢如梦Johnny Suede》,断断续续,陪我度过了很多个无眠的漫漫长夜。因为长夜漫漫,所以看《旧欢如梦Johnny Suede》;因为看《旧欢如梦Johnny Suede》,被吓得更加无眠。恶性循环。霸特,衣带渐宽终不悔,为了这份情怀,憔悴也使得。 也不知道《旧欢如梦Johnny Suede》和英剧《旧欢如梦Johnny Suede》孰先孰后,懒得查了。影视作品背后不是都有一个伟大的影视传统嘛。《旧欢如梦Johnny Suede》?《旧欢如梦Johnny Suede》?希区柯克?《旧欢如梦Johnny Suede》?《旧欢如梦Johnny Suede》《旧欢如梦Johnny Suede》?《旧欢如梦Johnny Suede》?《旧欢如梦Johnny Suede》?读着读着,总感觉哪里似曾相识。到底是哪里呢?东一点西一点,又像又不像,理不清了。我想这才是基于传统而创作的良好实践吧。 影视的终极指向是认识自己,好作品、坏作品都如此。《旧欢如梦Johnny Suede》属于刑侦剧集,刑侦剧集是影视,所以《旧欢如梦Johnny Suede》里高智商变态罪犯也好,小警察方木也好,小女朋友廖亚凡也好,明争暗斗,儿女情长,具体目标不同,但都是有意无意在找寻一个问题的答案:我是谁?这一点在《旧欢如梦Johnny Suede》里方木的梦魇中体现得最明显: “死去的人们安静地站成一排,默默地看着床上的方木。 那些目光仿佛一张网,悄悄地箍在方木的身上,渐渐收紧。 方木感觉呼吸越来越困难,突然,一个声音在耳边想起: 其实,你和我是一样的。” 就像白天鹅和黑天鹅,哈利波特和伏地魔,人民警察方木和狡诈的凶手,某种程度上,“你和我都是一样的”。旧欢如梦Johnny Suede嘛,善恶一念间,被压抑的原始欲望蠢蠢欲动呢!可怕吧?哈哈哈可是我不怕,我们信佛的人,不执著,没有分别心,比较不容易分裂哈哈哈哈。 毕竟还在学生时代,住着宿舍,吃着食堂,偶尔也去去视频平台,天热了可能也喝喝啤酒什么的,总体环境跟《旧欢如梦Johnny Suede》的时间空间设定比较吻合,所以读起来代入感比较强,前两年大学城体育中心还有杀人弃尸案发生,搞得我有段时间都不敢太晚去跑内环了。再者,《旧欢如梦Johnny Suede》写得也真是好,个人觉得这个故事最契合“旧欢如梦Johnny Suede”这个大主题。此外,《旧欢如梦Johnny Suede》也很不错,不过政治意味强一些,这也就是我为什么想起《旧欢如梦Johnny Suede》的原因了。实习的时候天天看微博下面的评论,很多东西还真是这样。 哎,主人公最后到底怎么了,不说清楚,那么就是造神了。 写剧评好累啊,本来想好要写很多很多的,才写了一点点就精疲力竭有气无力了。贴下《旧欢如梦Johnny Suede》的歌词拉长下篇幅吧,也推荐大家搜来听听: 城市之光: 雪落在繁华巷口的墓碑 这里曾埋葬我夭折的梦 凶手们纸醉金迷 灯红酒绿 我背负着他们冰冷的城市 我被那些目光 驱赶和追赶 今夜的残羹冷炙 在哪个角落 为什么是他们占有这城市 我要把这世界 掀翻和推翻 我会让他们领教 我的危险 仇人的女儿温柔地微笑着 吹落我满身的灰 吹落我手中的刀锋和啤酒 我只能在她期待的目光里 撕掉那虚伪的疤 独自面对满地白雪 从未如此地渴望着 一个温暖的怀抱 我知道有人在哭着 看我一路向前走 ——仇恨不会构筑你梦想的城市。 它擅长的是毁灭, 毁灭他人前先毁灭自身。 这城市的灯火不为我灿烂 这苍白的抱怨 优雅的借口 它是我的防弹衣 我的坟墓 我破旧的屋宇 温暖的炉火 我窗外的暴风 遥远的理想 它们在沉默等待 我的选择 仇人的女儿温柔地微笑着 吹落我满身的灰 吹落我手中的刀锋和啤酒 我只能在她期待的目光里 撕掉那虚伪的疤 独自面对满地白雪 从未如此地渴望着 一个温暖的怀抱 我知道有人在哭着 看我一路向前走 城市之光/2014.03.15 词/曲/混音:冯佳界 编曲:冯佳界/张亦弛
如果可以回到从前,我会带着这部剧回到我的年幼,让那个无知的我好好看看,奋发图强并不只是说说而已,报效祖国也不是道听途说。做一个有用之人,对祖国有用之人,对世界有影响的人,哪怕只是其中一只蝼蚁。而不是如今这份不堪,不满,不忿。愿祖国昌盛,愿世界和平。
每种人格都认真测试了一遍,最低分数都在每项最高分值以上,也就是说本人具备所有的这九种人格特质。 看看了解就好,不能当教科书。 不犹豫,不后悔。应该是观看本剧印象最深的一句话。
唏嘘不已,感慨万千。一生颠簸,起落纷呈,收文于此,痛惜哉。
一直空有一颗好好学诗词的心,奈何之前一直没有开始。有幸遇此剧,得以邂逅各位大神。 编剧语言幽默风趣,把诗人描绘得灵活灵现,让我读得十分畅快,也使我更加热爱中华诗词。此外,我更深感自己知识的匮乏,路漫漫其修远兮。 希望以此开始,向青草更青处漫溯。
有学到很多方法,不仅是对别人,更多的是对自己。我比较敏感,所以说很多时候是和自己在计较,这部剧给予了我莫大的支持。
有一说一,人到中年有些甜是吃不得了。但内娱又让我惊喜一次呀!听说这剧等播有三年了吗?里面的风景,服装都很好看耶!甚至剧情也在线,节奏衔接紧密!还是很好看的哦!感觉很适合这个秋日的悠闲时光呢!九月男朋友成毅,我可以!
编剧发挥不稳定,但是总体感觉已经很好了,毕竟那么多。最喜欢的是设局的部分,代入感比较强,而且几乎每次揭秘都有种耳目一新的感觉,作品同时穿插一些现实生活中的梗,真实到好笑。总的来说,那么长的故事还能让我坚持看完,已经很了不起了,最后可能有点烂尾,而且我相信只要重新看一遍肯定会发现一些没填好的坑,但是应该不多,这一点很了不起,给编剧点个赞
The Wind in the Willows 我可能就是那只脾气好容易被打动但顽固又自作聪明的蛤蟆吧,我不会忘了初心,而且我还一定会找到我的水鼠、鼹鼠、獾兄,跟他们好好切磋切磋生活的艺术 向日葵 花语: 入目无他人,四下皆是你 相传水泽仙女克丽泰于树林中遇见正在狩猎的太阳神阿波罗,对他一见倾心。但是阿波罗并无此意,遂驾车离开。克丽泰盼望着能再见到阿波罗,可他再未出现。克丽泰只好傻傻的,执着的注视着太阳车,日复一日,年复一年,憔悴不堪。众神怜悯她,将她化为向日葵,永远追随着阿波罗的身影,向他诉说永不改变的爱慕。 这个夏天真是一段丰富多彩的篇章!两岸风光旖旎,仿佛图画般一幅接着一幅地展开。最先登场的是紫色珠珍菜。她对着一平如镜的水面抖开浓密的鬈发,冲自己“镜中”的脸,绽开了笑颜。婀娜多姿、柔肠百结的柳兰紧随其后,开得好似一片粉红的晚霞。紫色和白色的聚合草也手牵着手,悄悄跟上前,在队伍中占好了位子。最后,一天早晨,羞答答的犬蔷薇虽姗姗来迟,也优雅地登上了舞台。就像弦乐总要以庄严和音开场,然后才转为加伏特舞曲一样,六月终于宣告了自己的到来。但还是有一位成员没有到,他就像水泽仙女们追求的牧羊少年,又像深闺小姐倚窗期盼的骑士,还像吻醒沉睡的夏天,让其再次拥有生命与爱情的王子。等芳香四溢、自信满满的绣线菊穿着琥珀色马甲,优雅地走进队列,这场好戏就可以开演了。
之前读完《旧欢如梦Johnny Suede》并没有读懂,今天在抖音上看到别人讲解《旧欢如梦Johnny Suede》才终于弄懂这部剧的宗旨是什么,它想要传达的是什么: 主角默尔索认为人生是荒诞的,是没有意义的,所有的意义都是人为设定的,是闹剧中的规则。一场闹剧几十年,闹完了也就结束了。换句话说,主角是一个极度理性,甚至几乎没有感性色彩的人,他把一切都看的很透彻,所谓的亲人朋友和种种关系只是当前角色下的一种亲密关系的表现形式,至于一些七情六欲上的感受也只是短暂的甚至是没有太多意义的感受。因为无论当下怎样,当这个角色生命到头的时候,一切也就尘归尘,土归土了。就像游戏角色死的时候一样,之前的快乐也会随之消逝。 当你认为一切都是一场游戏的时候,你就很难完全的投入进去,会有一种深入骨髓的疏离感。当主角默尔索的母亲死亡的时候,主角知道母亲的“当下”结束了,没有任何人有权利为她哭泣......一个人的过去和未来是没有意义的,只有“当下”是有意义的。也可以说,“过去”和“当下”是没有什么太大关联的。因此,主角先后与人上床、失手杀人,他认为这与母亲的“死”以及自己对母亲的“思念”是毫无关系的。 宗教存在的一部分意义就是减少我们对死亡的恐惧,当你是一个无神论者的时候,死亡对你来说是终结,是虚无;但当你成为一名信徒的时候,死亡对你来说是一扇门,门的对面是天堂或地狱,或者是审判与轮回。总之,它不是一个尽头,它的恐惧是有限的,因为你知道穿过那扇门之后你仍然存在。所以当我们面对恐惧时,宗教是一种安慰剂,它可以减少我们对死亡的恐惧。但是在执行死刑之前,牧师希望默尔索成为一名信徒的时候,默尔索拒绝了。正如他所说,人生在世永远也不该演戏作假,换句话说,人生就应该是真实的,我们应该在认识真实的基础上,接受真实。 全书到此就大结局了。 主角看似是一个极其清醒的人,但他其实也被自己的清醒蒙蔽了双眼。他对荒诞的执着,使他太过于追求理性和真实,这让他失去了许多体验感性美的机会。正如,当女友问他,你爱不爱我的时候,他说这是一个没有意义的问题。真的没有意义吗?女友心中由内而发的喜悦是真实的,当然也是有意义的。同时,这种感性的体验也正是我们人生的一大乐趣,或者说这才正是我们之所以为人的意义。 正如编剧本人所言,认识到人生的荒诞并不是终结,而是开始。对世界有个理性的认识,对自己的角色有个准确的定位是极其正确的。但我们也更要体会自己的感受,体会自己的七情六欲,因为只有这样,我们的人生才会真正的更有意义。
在沃尔玛创立的那个年代,也不乏各种竞争对手,面对竞争,沃尔玛人的态度让人钦佩,这也是为什么它会成长为全球最大的零售商了吧
和断掌事件一样吧,从叙事的角度上模糊读者视线,引导嫌疑重点。反正我是被骗了完全没猜到凶手看到真相后背悚然。杀人动机太独特了吧。
我个人以为,既然托尔斯泰的良心饱受困扰,既然他真心想把农奴从低贱的境遇中拯救出来,想要教导他们,让他们学着变得清洁、体面和自尊,那么他至少应该为这个儿子做些什么才是。屠格涅夫也有个私生子,是个女儿,可是他把这孩子照顾得很好,请了家庭教师来教育她、对她的生活百般关照。难道托尔斯泰看到这个分明就是自己亲生儿子的农民替自己的合法子嗣驾着马车,他就不会觉得羞耻不安吗? 这其中也有不少像托尔斯泰一样抱持着自由主义思想的人,他们对农民的愚昧无知颇为痛心,并且致力于为他们带来改善。 人们工作就是为了享受休闲时光,只有蠢人才会因为如果不工作的话不知该干些什么而工作 在莫斯科见到的贫富差距让他极度震惊。“我感觉很糟糕,而且这种感觉挥之不去,”他如此写道,“只要我有吃不完的饭菜而还有人没饭吃,我有两件外套而有人连一件都没有,我就会感觉自己在持续不断地犯罪。 如今年届七十的我全心全意地渴望着宁静与独处,虽然那样也谈不上全然的和谐,但是总要好过我的生活和我的良知与信仰之间无法忽视的矛盾。” 一九一〇年十一月七日,周日,清晨六点刚过几分,托尔斯泰离开了人世。 让战争走向失败的是观念,带来胜利的也是观念。 战争的结局取决于一千个不可预料的可能性,其中任意一个都有可能在某个瞬间起到决定性的作用 拿破仑和亚历山大的作为对某事能够达成何种结果的影响,并不会比一个新征召进来给他们打仗的列兵大多少。”“那些所谓的伟人实际上只不过是历史的标签,他们为历史事件挂上自己姓名,然而他们与真相之间的联系或许还不如标签与内容之间的关系紧密。 “凡人的幸福只能在内心之中寻得,它的来源是对人类最基本需要的满足,引发不满的并不是困乏,而是富足,生命中并没有真正难以面对的困境。” 以哲学消磨闲散时光的业余爱好者反而能感受到更加甜美的乐趣 我把这个结论也编成了一条格言:“想去哪里就去哪里,记得警察在拐角盯着就好。 假如他与一位穿着入时的绅士擦肩而过时,流浪汉当然会承认那位绅士看起来十分气派,他却不知道,假如自己换上了那一套整洁体面的好衣裳——新帽子、锃亮的皮鞋、时髦的蓝西装——那他是不是还能像穿着本来那一身破烂的时候一样轻松自在。 他们认为神秘的迷醉狂喜本身毫无意义,除非它可以磨砺人的性格、增进人们选择正确行为的能力——那种狂喜的价值在于实际效用。 而我此时想谈的则是那些以欣赏与思考艺术为人生大业的人。我在这些人身上极少发现令人赞赏之处,他们虚荣而自满,在处理实际事务时笨拙无能,却又鄙夷那些谦逊地履行自己朴素天职的人 ,甚至比瘾君子还要糟糕,因为瘾君子至少不会自视甚高、以高高在上的姿态俯视自己的同类 艺术的真正价值不在于美,而在于正确的行动 唯有人人都能欣赏的艺术才是伟大且有意义的,局限于小团体的艺术只不过是玩物而已 如果艺术不是单纯的自我满足与放纵的话,那么它势必为你的性格增添力量,让你更加适合正确的行动 :艺术作品的价值必须以它的成果作为评判标准,如果它无法带来好的成果,那么它便毫无价值可言 艺术家只有在并非刻意而为的情形下才能达到这种效果,唯独在他没有意识到自己在宣讲什么的时候,他的说教才最为有效。就像虽然蜂蜡在人类手中有诸多用途,制造它的蜜蜂却对这一点毫不知情,它们生产蜂蜡完全是为了自己。 何况如今我们的崇敬也往往只不过是对那些不甚感兴趣的事物做出些例行公事的致敬而已。 对于过去的伟大人物——比如但丁、提香、莎士比亚和斯宾诺莎等等——我们致以敬意的最好方式便是不去刻意尊崇,而是将他们当作我们的同时代的熟人一样看待。这样一来,我们既能对他们献上最高的赞美,那种亲近感又能让我们觉得他们是鲜活而富有生命
断断续续读完了这部剧,再回头翻看前几天写的笔记,已经忘得差不多了,有些笔记相对来说可以忽略的,因为也记不住。 我最有印象同时也认为很重要的学习方法,如下: 1.功利性学习是灵魂。人本身存在很大的惰性,且脑容量也有限,这就要求我们能以相对较少的时间、精力去学习当下急需的知识技能,对于我个人来讲,这种效率也最高,因为我是懒惰的人,不逼一把,是不愿意主动往前走太远的。 2.知识的可迁移性是终极目标。学习一项知识技能,尽量不让自己仅仅是学习了实际的知识技能,最好能从中总结一套属于自己的知识体系,即使以后经济环境发生较大变化,也有能力保证在新的行业领域发展。 3.如何学习?首先,找好学习(模仿)对象;其次,学习框架;然后,逐层学习细微之处,过程中,最好先自己做,做好再跟标准答案或者说相对完美的答案比对,再次完善自己的答案;最后,总结提炼属于自己的知识技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