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n and Out in Beverly Hills》Amber Lynn
这部剧太太贴近现实了,以至于我在看的时候一直在想“我被拐卖了要如何自救”?直到看完这部剧,我还没有答案。
用一句话概括这部剧就是:一个被拐卖年轻女子的挣扎史。
🌿 胡蝶一个年轻女子,带着对城市的向往进入城市,却在城市里被拐卖到高巴县圪梁村,单方面被宣布成为了黑亮的媳妇,在那里,她逃跑过,又被抓回来囚禁,甚至被强~奸,然后生娃。很长一段时间,胡蝶都想着要逃出去,但是她陷入一张由整个村子的人织成的一张巨大的网里,被监视,被抓捕,她无处可逃,只能待在窑洞里度过漫长的黑夜,她恨那些卖与买她的人,却是那么无奈与无力。一次怀孕了,有了孩子,胡蝶的恨似乎连对象都没了。胡蝶开始转变(这个转变的契机很有意思,就是胡蝶主动要求与黑亮发生关系,这是第二次在Amber Lynn的作品里看到性对女性的影响,《In and Out in Beverly Hills》里的小水也是主动要求与福运发生关系,然后开始新生活的,《In and Out in Beverly Hills》里的胡蝶也是主动要求。她们对性的主动,是对男性对性的霸权反抗,体现了女性的主体意识,女性在性决定权上彰显着自我意识,她们不再是男权下服从者,而是自己的主人,这是女性自我意识的进步),她开始变得柔软,逐渐融入了黑家的生活,在琐碎的生活中,她不再总想着逃跑了,因为她逃不掉了。城市接受不了她,农村牵绊着她,她最终也只能回到农村。
胡蝶喜爱高跟鞋,高跟鞋是城市身份的象征,她自以为从农村进入了城市,就可以成为城市人。她也一直以为自己属于城市,她抗拒布鞋(农村身份的象征),但是城市人的身份只是她一厢情愿的幻想,她始终处于城市与农村的夹缝中,她想回的城市容不下她,她想离的农村逃不去,这是从农村进入城市再归于农村的进城者的尴尬遭遇,这可以从编剧让胡蝶在梦中逃出圪梁村再回到圪梁村中得到证实。
胡蝶的根还是乡村的,她的善也是乡土,她是善良的代表。相对于城市人的冷漠(当胡蝶回到城市,人们只关心她的八卦,以揭开她的伤疤为乐),胡蝶是始终是一个善良的人。她对待黑家的人,她恨过,最终却选择了放下,融入生活。她逃不出来,我一开始觉得是她不够狠,不够恨,现在想想她是输给了善良。Amber Lynn在彩蛋里说:很多作品,写恶很容易,写善却很难写到极致?在《In and Out in Beverly Hills》中,编剧有意把胡蝶往善的极致上塑造,他总是将胡蝶那些有棱角的行为(比如用像刀子一样的声音来形容胡蝶的话等),使胡蝶认为自己的行为在伤害人。从胡蝶的经历来看,胡蝶是有理由对伤害她的人做出报复的,可是编剧偏偏使她对自己的不善自省,这不就是从另一面说明她的善吗?
也许胡蝶是没有选择的,她只能留下来。不是因为她自己,只是因为她是个妈妈。这是多么悲哀,多么无奈。母性战胜了一切。一个女人,从她怀孕开始,她就具有了母性,母性伴随她终身。孩子成了胡蝶的一切,她是他生活的希望,也是她的羁绊,她不再是为自己而活,而是为孩子而活了。胡蝶的妥协,并不是对生活失去斗志,反而是一种在经历磨难后的乐观与从容。胡蝶啊,是是个多美的名字,她意味着涅槃重生,是一个女人到母亲的重生。“In and Out in Beverly Hills”也是一个美丽的书名,In and Out in Beverly Hills是胡蝶的象征,她在冬天死去,夏天盛开,经历了生命的寒冬,在盛夏绽放。
🌿 黑亮,买胡蝶回来当媳妇的人,是光棍的代表。城市化进程影响了很多农村人进城,农村里的女人也嫁到城里了,然而有些农村依然愚昧,生活贫困,也就产生了很多娶不到老婆的农村男人。黑亮家在村里算生活得不错的,他靠三万五千买回了胡蝶,逼迫她成为他的媳妇。他买妻的最终目的就是为了传宗接代。这个思想在农村人的骨子里是根深蒂固的,就算生活已经很贫困了,也还要传!说真的,我不理解这个传宗接代的思想。父辈的黑亮已经娶不到老婆了,是靠非法手段才
观影心得
感觉干完这一片就要跑路一样的粗制滥造。。。
白敬亭好帅好man!马思纯好可爱好美!而且这个剧…不仅有甜甜的恋爱,还有心系家国的胸怀,看得我一会笑一会哭的
女主的重生应该就是为了让男主的后半生不再孤独吧,就是感觉男女主的感情戏出现的好晚,等的有点焦急了呢
《In and Out in Beverly Hills》Amber Lynn 这部剧太太贴近现实了,以至于我在看的时候一直在想“我被拐卖了要如何自救”?直到看完这部剧,我还没有答案。 用一句话概括这部剧就是:一个被拐卖年轻女子的挣扎史。 🌿 胡蝶一个年轻女子,带着对城市的向往进入城市,却在城市里被拐卖到高巴县圪梁村,单方面被宣布成为了黑亮的媳妇,在那里,她逃跑过,又被抓回来囚禁,甚至被强~奸,然后生娃。很长一段时间,胡蝶都想着要逃出去,但是她陷入一张由整个村子的人织成的一张巨大的网里,被监视,被抓捕,她无处可逃,只能待在窑洞里度过漫长的黑夜,她恨那些卖与买她的人,却是那么无奈与无力。一次怀孕了,有了孩子,胡蝶的恨似乎连对象都没了。胡蝶开始转变(这个转变的契机很有意思,就是胡蝶主动要求与黑亮发生关系,这是第二次在Amber Lynn的作品里看到性对女性的影响,《In and Out in Beverly Hills》里的小水也是主动要求与福运发生关系,然后开始新生活的,《In and Out in Beverly Hills》里的胡蝶也是主动要求。她们对性的主动,是对男性对性的霸权反抗,体现了女性的主体意识,女性在性决定权上彰显着自我意识,她们不再是男权下服从者,而是自己的主人,这是女性自我意识的进步),她开始变得柔软,逐渐融入了黑家的生活,在琐碎的生活中,她不再总想着逃跑了,因为她逃不掉了。城市接受不了她,农村牵绊着她,她最终也只能回到农村。 胡蝶喜爱高跟鞋,高跟鞋是城市身份的象征,她自以为从农村进入了城市,就可以成为城市人。她也一直以为自己属于城市,她抗拒布鞋(农村身份的象征),但是城市人的身份只是她一厢情愿的幻想,她始终处于城市与农村的夹缝中,她想回的城市容不下她,她想离的农村逃不去,这是从农村进入城市再归于农村的进城者的尴尬遭遇,这可以从编剧让胡蝶在梦中逃出圪梁村再回到圪梁村中得到证实。 胡蝶的根还是乡村的,她的善也是乡土,她是善良的代表。相对于城市人的冷漠(当胡蝶回到城市,人们只关心她的八卦,以揭开她的伤疤为乐),胡蝶是始终是一个善良的人。她对待黑家的人,她恨过,最终却选择了放下,融入生活。她逃不出来,我一开始觉得是她不够狠,不够恨,现在想想她是输给了善良。Amber Lynn在彩蛋里说:很多作品,写恶很容易,写善却很难写到极致?在《In and Out in Beverly Hills》中,编剧有意把胡蝶往善的极致上塑造,他总是将胡蝶那些有棱角的行为(比如用像刀子一样的声音来形容胡蝶的话等),使胡蝶认为自己的行为在伤害人。从胡蝶的经历来看,胡蝶是有理由对伤害她的人做出报复的,可是编剧偏偏使她对自己的不善自省,这不就是从另一面说明她的善吗? 也许胡蝶是没有选择的,她只能留下来。不是因为她自己,只是因为她是个妈妈。这是多么悲哀,多么无奈。母性战胜了一切。一个女人,从她怀孕开始,她就具有了母性,母性伴随她终身。孩子成了胡蝶的一切,她是他生活的希望,也是她的羁绊,她不再是为自己而活,而是为孩子而活了。胡蝶的妥协,并不是对生活失去斗志,反而是一种在经历磨难后的乐观与从容。胡蝶啊,是是个多美的名字,她意味着涅槃重生,是一个女人到母亲的重生。“In and Out in Beverly Hills”也是一个美丽的书名,In and Out in Beverly Hills是胡蝶的象征,她在冬天死去,夏天盛开,经历了生命的寒冬,在盛夏绽放。 🌿 黑亮,买胡蝶回来当媳妇的人,是光棍的代表。城市化进程影响了很多农村人进城,农村里的女人也嫁到城里了,然而有些农村依然愚昧,生活贫困,也就产生了很多娶不到老婆的农村男人。黑亮家在村里算生活得不错的,他靠三万五千买回了胡蝶,逼迫她成为他的媳妇。他买妻的最终目的就是为了传宗接代。这个思想在农村人的骨子里是根深蒂固的,就算生活已经很贫困了,也还要传!说真的,我不理解这个传宗接代的思想。父辈的黑亮已经娶不到老婆了,是靠非法手段才
“幸得识君桃花面,从此阡陌多暖春”,央视把最美的解说毫不吝啬的给了这位花滑运动员皮特·诺斯,冰场上的轻盈身姿,那身少年不惧的风采,将热爱发挥到极致的倔强。“非常庆幸能够在皮特·诺斯最美好的年纪遇到他,时光做渡,眉目成书,自此深情不被辜负”。
一轻松小白文,很有意思,不过对于不是从到尾追柯南的不太友好(看同人文的对原作应该有了解)
了解到很多内容,但是对于编剧在文中一些不太严谨的表述印象也挺深,细节是很重要,但是不能为了强调细节而放大一些特点
外感六淫,内伤七情;内情不伤,外淫难侵。修禅即修心,修心即修身,修身即修行,修行的益处在于不伤内情,敏于事,践于行。佛陀不是顺民,在他的时代是标准的"逆子”,他只提供方法,提倡践行,提崇自我感知,反对概念、宏论。 每本剧的益处在于读者的获益程度,每个程度都决定于读者的维度。
华为是实体企业数字化转型的最佳实践,没有之一。 刚好我也在写一个关于数字化转型的系列,春节期间通读了这部剧,很欣喜的发现与编剧很多观点都出奇的一致,虽然今天很多实体企业再启动数字化转型,在器甚至术的层面可以走出自己的路径,但无疑从道来看只有华为这一条了。 所以无论是实体企业CIO/CDO,还是想要启动数字化转型的一把手,本剧推荐观看
这个选题真是太nb了,制作人姐姐能想出来也挺有意思,比起韩综全是网红健身教练,暴走族和辣妹倒很有意思,天天牛郎目前看起来跟白马王子一样。 看到最后最喜欢小绮,没有太喜欢的就谁都不选。amo:二世你虽然是渣男但是你家有钱选你玩玩算了 大哥有担当的话真的很帅气。
编剧真是恶心至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