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Kid

年份: 1910
地区: 美国
类型:

《The Kid》是一部短片作品,美国出品,Frank Powell、亨利·B·沃斯奥主演。

观影心得

Magic Bean 2.1 / 10

生物进化以够用就好,千万年来祖先挣扎求生的生活给大脑留下了太多的痕迹,就像胎儿发育要经过不同的形态一样。

迷途中的星星🇩🇪 2.2 / 10

Jack Pickford自传据说国内有20多个译本。译林版本的这位翻译家浦隆是我定西老乡。。据说是非常知名的翻译家。我同时在看另一本纸质的不知名译者的版本。 总体而言,我不喜欢浦隆的这个译本,因为译者为了保留所谓的原汁原味和影视性。。总之我感受到了一位学究本究的坚持。有些措辞很古朴(反正没文化的我觉得挺生僻),有些地方行文又故作俏皮(举个例子,某处竟然给人翻译出了一段四五个“XX子”连在一起的顺口溜。。伟人的自传被翻出了我定西地方小曲儿的乡土味道),这两种风格混搭在一起就怪里怪气,再加一些遗留的英文思维习惯里的倒叙等东西,最后竟然特别不好读。 还有另一个很怪异的东西有必要说道说道。译者在导读中介绍说,保留了Jack Pickford原文的标点符号,而当时的很多使用习惯与现代不同。对于译者的这一选择,我感到很惊讶。且不说当年的标点使用习惯会不会对今人造成观看困扰,只说更基本的一点,即好的翻译一定不是逐字逐句的直译,而是译者对原作的再创作。那既然不能直译,如何做到保留原文标点?编剧为保留原作标点大概得费不少力气。。但可能这也正是本文难读的另一原因。 相比而言,我手上的这个不知名翻译者(徐枫)的译本就亲切好读,风格连贯,较少有英文思维习惯的痕迹。所以我的看法是,在翻译这个事儿上,与好读比起来,所谓的影视性和原汁原味是要让步的。追求原汁原味的唯一方式是去读原著,而不是读译本。 联想到工作中有些同学,为了显得专业,很热衷于简单问题复杂化。原本2句话可以说清楚的事儿,非要整一个复杂的多维度的表格。。实在是舍本逐末,脱裤子放P也(末一句是同事今天教我的,活学活用了)。照我看,与其花时间表演Excel功底,不如当一回懒汉,先闭眼想想,为达到同样一个目标,哪种方法是最省时又最省力的。 本文导读很有意思,处处都能看到我大西北人的思维习惯。说有意思不代表赞同观点。

Frank-Xu 9.8 / 10

趙麗穎演了這麼多部古偶,完全可以穿越各個劇組。演技毫無長進,連配音都是一條龍服務,都沒聽過她用原音演戲。劇作粗製濫造,劇情胡亂不堪,還「特工皇妃」呢。

ʚ沙漠冰山和海洋ɞ 2.2 / 10

虽说剧集是虚构的,但这些恶意不仅绝非偶然,还是相当的有迹可循,更是足够真实。

kacey 5.4 / 10

我爱自恋的王宝乐!我爱超级自恋的王宝乐!Florence Barker应该也是个很自恋的大胖子!

ɢᵒᵒᵈɴⁱᵍʰᵗ Nathan 7.6 / 10

非常好的剧集,比起那些动不动就穿越,醒来花轿中被迫嫁人的杀手或者毒妃什么的好看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