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Quest

年份: 2003
地区: 美国
类型:

The Quest - 纪录,喜剧电影,美国作品。

观影心得

郑妙纯 2.2 / 10

每个人都是世界上独一无二的存在,你又不是人民币不可能每个人都会喜欢你,做自己就好

tym 4.4 / 10

因为一段话,看完一本剧,可能就是这样了。 “所有的不幸中,最悲哀的不是年华老去,不是娇容不再,也不是失去丈夫或生活贫困,而是生活中不再有任何人羡慕你。”

Aud 9.9 / 10

同情汪海润的遭遇,但并不赞同她的作为。是她丈夫毁坏别人的生活、家庭在先,她口口声声说秦明毁了她的生活,但她又何尝把自己的快感建立在别人的痛苦上?接受现实固然痛苦,但她本可以坚强地活下去,可是在命运给她的考验中她选择了另一面,一步错,步步错。

★SKY★ 9.8 / 10

更难能可贵的是,这些宏大主题之下小人物的情感幽深之处也描摹得很动人,非二元对立的人性刻画真实残酷,各种算计充斥之余,仍有人性的高光,仍有坚持追求真相的理想者。

馼小宝儿 9.9 / 10

费尔南多佩索阿,是一位哲学性很强的诗人,同时也是一名翻译,一个占星预测师,一个自由派无政府主义者。 个人而言,一向觉得诗是最难读的文体之一。读过几本诗集,经常被文字背后陌生的典故,隐喻搞得头大,觉得读诗等于猜谜。直到读到佩索阿,像是发现能够给予我回声的璀璨星辰。可能由于我做过翻译,也是个自由主义,又算得上和占星术缘分不浅—家中祖传预测占卜。佩索阿的诗句让我觉得过于好读,比如,读到他写旅行:每一次成功登陆都有一种神秘力量在操控。一即让我想起那些在车祸,船难,飞机失事中死去的人们。占星术认为何时上路安全是可以预测的,并且有一套预测的方法。读到他写爱情与婚姻:一个金发女郎,在被诗中主角拒绝后另寻他人结婚生子,成为一位慈爱的母亲。“仿佛她会永远等我”“不要叫我结婚,要去地狱你自己去”此类诗句也反映了诗人的自由主义思想,现实里,佩索阿终身未婚。不断写诗也是他对抗社会虚构的一种方式。我有不少和佩索阿一样的职业属性,读佩索阿常常暗自发出我简直在读我自己这样的惊叹,特别是读到他写童年回忆和印象时,但我不是个诗人,也没有佩索阿的才华。感谢佩索阿的诗,让我觉得读完之后我更接近我自己。 佩索阿因其多重身份使他的诗具有其独特的哲学性,预言性,丰富性。从这本诗集的翻译可以倒推出诗人的言语简练却不失张力。整本诗集我最喜欢的一句是“那最有用的就是那最无用的”。最喜欢的一首诗(虽然几乎每篇我都很喜欢,纸书上贴满了我的标记便笺)是最后一首,诗人去世前一个月写的《The Quest》。

Wangzheng 1.0 / 10

流水账之前先扯点题外话,烽火的都市剧集主角光环和江湖气太重,一个女人觉得二狗这名字可爱,扯犊子的吧。算命的爷爷说他气运不凡,哥哥进军队就是特种兵还是兵王级别,火车南下碰到狗头军师王解放。龙珠一样的开场,曹蒹葭就是二狗的布尔玛。好白菜都被二狗滚了。一本都市题材剧集,居然只涉黄涉黑,还是不够刺激。网文写手写剧集之外读各类别书,所以各个题材都敢尝试,只是这部剧草草收尾看来不算特别成功。最后曹蒹葭香消玉殒着实悲情,不过哪个活过半个甲子的男人没有心中永远的痛,不可触摸的梦? 二狗原来只是东北小山村张家寨的一户普通人家孩子,擅长打猎。因为曹蒹葭的一次富二代的狩猎相识,建议二狗去看看外面的世界。初到上海在阿梅饭馆打杂,因为火拼搬救兵请来了蒹葭。后来开始看一家酒吧,滚了小夭,和张兮兮的嘴炮也没停过。酒吧老板刘胖子和熟女雁子入戏。后来因为捅了熊子成了丧家犬,狼狈的跑到烟花之地南京,在山水山庄当起了保安。当保安也能被南京地头蛇魏端公看中,地头蛇死后被魏家一帮孤儿寡母相中做起了接班人。第一次接班却被阴了一把,成功干掉魏家保镖和钱书记代理后,坐实了接班人身份。开酒吧聚拢南京一品鸡,扬州瘦马,一大帮花钱买醉的有钱男女。开石青峰私人会所搞富太太俱乐部,有钱少妇的游乐场。山西煤矿兼并,在黑白两道的运作下脱颖而出分得一杯羹。都是摇钱树花啦啦的掉着百元大钞。身边有陈庆之,周小雀这种顶级杀手级别手下,也有上一代南京市花周惊蛰,夜场皇后袁淳,省组织部长的女儿陈圆舒这帮红颜。二狗起点虽低,人生够妖孽。

시정。 7.6 / 10

权力与荣耀并没有给奥赛罗带来自由,事实上,他仍然活在一种与生俱来的匮乏与怀疑之中。这一点对于约翰而言是相似的,他从一种更精确更具体的桎梏中逃离,转而依附了另一种更古老更抽象的桎梏。他对“如何完善地保有自我”有所恐惧,他母亲关于“贞洁”造成的问题,一种哈姆雷特式的仇恨,到了他这里成为了一种奥赛罗式的残暴。拒绝情欲,必须受苦,他以苦难来确认自己。 “我们要鞭子”,实际上是“我们要痛苦”,我们要在规定的情绪之外找到阴霾与苦难,但是这种短暂的兴奋仍然熄灭于苏摩带来的欢愉与安睡,利剑断在了温柔乡。 他是否意识到,“索要苦难”竟然也成为一种娱乐,一种幻梦,一种满足?所以他让那无路可走的双脚悬在空中。

泊岸 1.1 / 10

越控制越失序 为什么要控制,因为时时刻刻都有失序的事情发生,你的控制是因为自己不想要某些体验,然而这是人为的想控制就能控制的吗?显然不是。正如书中所举例子,一名女子见到一位男子就脸红,于是她对自己说,下次再见到他时不要脸红,可脸红是生理反应,不是她自己想控制就能控制的,大脑没有接收到“不能”的信号,反到接收到了“脸红”的信号。于是她不仅见到他会脸红,见到其他男生也会脸红。她继续提醒自己,下次见到男生时不要再脸红。可最终发展成了,她见人就会脸红。 为什么会失序呢?拿上面的例子来说,这位女子不想有脸红的体验,于是她与脸红做抗争,可脸红和她本身是什么关系呢?在当时脸红就是她,她就是脸红,可她把脸红割裂出去视为异己,与异己对抗越厉害,这个异己就越成为自己的重要一部分,对自己的影响就越大,最终会体现在自己的人格上,甚至身体上。 那面对失序时应该如何做呢?首先来说什么是秩序呢?书中说“真正的秩序是自由,是顺其自然,是活在当下”,所以当下的悲伤愤怒焦虑等都不是问题,问题是我们将它们视为了失序,并试图消灭它们。由此我们要做的是体验当下的情绪,感受和情感。 与痛苦做斗争会有哪些影响呢?为什么要与痛苦做斗争呢?是因为我们不想有某些体验,于是呢就压制自己不想接受的某些感受,但这些感受并不会消失,它还会通过身体途径来表达,比如生理疾病。对此呢,我深有体会,上高中那会儿,我不想接受某些感受,于是呢就与它抗争,压制它,排斥它。那时的我,极易生病,只要换季我就会感冒,只要病发时节生病就会有我,那卫生纸一卷一卷的用。到后来上高三时我不再排斥它了,那时的我身体好了不少,不仅如此,同学们还说我,你简直比我们慢一个季节。

美玖玖&小闪电 8.8 / 10

不是渴望藝術,怎麽會是渴望藝術?這麽年輕豐潤的骨骼,年紀很小就能披上被世人贊慕的天才的靈暈,這樣的人怎麽會是渴望藝術?分明渴愛纔是她流露的東西……只是得不到,只好被裝入那個匣子。如果可以換,不要這種才華了,讓絮愛她就可以。 讀得太痛了。暫時不可以再看這種會代入的書。肉體已經被刀殺掉,她的靈魂還在走來走去。

杜丽娟 3.2 / 10

好剧都恨不得吃下去,奈何看完好像什么都没记住。但对思想都有影响,大概就是文气吧。

不要急,不要等 9.9 / 10

人要靠自己多学习才能进步,平常多思考,在脑子里多存积一些必要的东西,紧急时候才能当机立断。越重要的事情往往越不给你考虑的时间,只有靠平时的积累。所以平日不用功,渴了的时候才去挖井是徒劳无功的。

十光年 2.1 / 10

肉身会沉睡,灵魂会飞升,唯有爱,不朽于时光,无止无境。 总有些共鸣,总有些相似,总有些启迪,总有些抚慰。 在我最难过痛苦的时刻, 读到了另一位伟大女性的一生,想想便觉得自己的经历算不了什么。 第一次细致的了解赫本, 从这部剧开始。

world麻鸭 5.5 / 10

OKR了解起来并不复杂,但是真正推行下去就会发现全是细节和思考。 但是我觉得OKR是真的能够改变我们这种传统公司工作氛围和面貌的方法,改变传统KPI的抽鞭子考核方式为员工努力达成自己给自己定的最高目标,一个被动一个主动,高下不言而喻。 就像我之前提到的,公司领导对公司目标都定义在活下去的时候,通过制定指标KPI考核员工,怎么能指望员工有朝气的工作,有良好的表现呢? 即使你不能影响公司层面是否实施OKR,了解OKR的概念和细节都是有好处的,用OKR的思想贯彻到个人的生活工作中同样能有很大的改观,读者不妨试试。

鑫宇 4.3 / 10

本以为是大女主的玛丽苏古偶剧。没想到是全世界在亏欠女主。女主很懂事,太懂事,事事为他人考虑牺牲。

洛杳杳 5.5 / 10

差不多算是一口气读完,痛快痛快!初中给了它两次机会,才磕磕绊绊看完,对于当时的我来说太难读了。 这次重温,仿佛是第一次看,毕竟里面的剧情和最后的案件背景家族背景交代完全不记得。只记得“梗子生出了她丈夫的尸体”这个情节,和当年自己追剧时脑子里描绘的画面。 书里面充斥了大量的为部分读者所诟病的所谓炫学的关于科学、哲学、民俗学等等的理论和京极的个人解读及看法。全当是我知识浅薄吧,这些理论看得我非常起劲,觉得十分有趣。况且,看完全书,正如最后的解读所说,他冗长的理论也全在服务故事和人物的背景和发展。 大多数人应该都承认,这不是传统意义上的推理剧集,京极借各类学识观点佐以自己的想法,塑造了一个独特诡谲但合理现实的世界观,论鬼却更论心。人文背景、社会环境、历史原因以及人心才是笔墨最重的地方。 我喜欢他“扯”,他塑造的是一个能支撑住他“扯”的现实世界。 硬要说的话,梗子最后腹部真的破裂了的事让我有些无法想象…此外,有些地方也想让我翻一翻日文原著,看看原文是怎么写的。(倒不是说翻译不好,相反我很喜欢。只是个人好奇罢了。) 总之一些小瑕无碍当年因本剧而爱上Eddie Macsalka的我继续喜爱他和敬佩他。

许萌 1.1 / 10

读过《The Quest》和《The Quest》之后,这本套装只是翻了一下。如果自己选择购买的话,我会购买这本套装,毕竟他们是在讲同一个故事。需要前后翻查、搜索的话,套装更方便。 套装和两本剧完全相同,译者也没变:前面《The Quest》部分的译者应该还是黄妙瑜;后面《The Quest》部分的译者应该还是袁田。这里就有个瑕疵了。不是说两个译者中哪个译得太差——两者都很不错。我说的是,后一位译者很可能没有看过前一部译作。同一个故事,不同的译者在措词用句上有所不同在所难免。然而,两本剧中都出现过的同一个人名和相同内容(比如第一封信),用的词句不同,总是感觉有点不太协调。 只能说,瑕不掩瑜吧。 还是很感谢两位译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