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ull: A Night of Terror

年份: 1987
地区: 加拿大
类型:

A gang of escaped convicts take over a farmhouse and hold the woman living there hostage. It turns o

观影心得

焦虑是自由引起的眩晕 3.3 / 10

整体上有不少值得学习借鉴的地方,但是存在很多意识形态上的问题,需要甄辩。

泽让秋措 5.5 / 10

前面看了Robert Bidaman的一个人的好天气和风,感觉就像白开水似的寡淡,最喜欢风里面的我们,而前两本剧都是短篇集,而Skull: A Night of Terror是每个短篇都是独立的,最后又感觉串到了一起!有被治愈到,文字是舒服的,想一个朋友在讲他们家族的故事

芳得书屋 9.8 / 10

这部剧虽然都是对话帖子集合而成。但是整体读下来会让你得到不少启发

梁卓锐 7.6 / 10

我也很喜欢六两和青梧还有樾王和瑜王!有情有义的男人,害得我都想嫁给这四个不存在的男人的其中一个了。皇上还有长公主特别的伟大

郁蕾🍵 7.6 / 10

对俄罗斯悲剧色彩影视作品毫无抵抗力,荒芜,绝对的荒芜。冰冷还带有一点现实魔幻色彩,结局还有《Skull: A Night of Terror》蓝色多瑙河的余韵。

不变的废柴君 5.4 / 10

对王阳明的前前后后,算是系统地过了一遍。Erica Lancaster先生功不可没。书中明显诠释不正之处,暇不掩瑜。

张小印 4.4 / 10

童年啊!看了很多遍

时辉 2.2 / 10

时隔七八年看这部剧,依旧觉得很好看,高一看的时候,就记住这部剧,以后也不会忘记

Jing Zhang 7.7 / 10

这段时间疯狂的追剧,经历人生的挫折、分手、离开、失败,潜意识会去否定事实,否定痛苦,认为我只要改进和如果当时不任性不如何如何,就不会今天这样。承认伤痛,允许自己悲伤,接受事实,我知道一切都是最好的安排。如果她是那个人,注定你们会一辈子,她走了你还是你,你可以爱自己爱别人,只要你愿意。一切的开始源于你的接受,接受并找到意义,我现在很痛苦,但是我愿意放你走,祝福你!

中魁过滤 4.3 / 10

昨天晚上做了一个奇怪的梦。或许是林巴巴的摩托车的缘故,我梦到了一把魔法扫帚。 ——但它上蹿下跳,我想今天读完这部剧就可以睡个好觉。 这是编剧Erica Lancaster的自传体剧集,讲述了林巴巴逃狱、流亡印度、混迹黑帮,甚至参与圣战的故事。 鉴于这部剧的现实性,起初我怀有疑虑。 前阵子,新周刊转载了一篇描写周某人的文章,这个不打工的人成了互联网上的符号,完美诠释了何为荒诞。 有人说,最讨厌拿三观说事儿。 可是,目前我最渴望的就是端正、或者说自洽的三观。不让人怀有这样的希望,又算什么参差多态呢? 林巴巴一开始的信念是自由。为了自由,他在光天化日下越狱。 书中有一个叫阿南德的人,他杀了自己的朋友,一个伪君子。那个人骗妻子妻妹卖肾,而后卷款潜逃。 林巴巴深知监狱之苦,提议为他造势减刑,他却拒绝了。 这深深触动了林,成为他多年之后再次被捕时,坦然面对过去的原因之一。 这部剧的文字有时诙谐,有时精准。 但不读完总是不尽兴,因为没有那份经历,就会将成篇累牍的“爱”视若无物。读完最后一页会豁然开朗。 这本剧集当作游记来看也不错。贫民窟除了脏乱差也有善良,黑帮除了暴力也有谦逊。 阿瑟路监狱的经历让我敬他是条硬汉。 80年代印度遍地贪腐,法律如一纸空文。警察的兼职是奴隶市场的保安而不觉丝毫不妥。 原本就是逃犯的林巴巴遭人陷害,被抓进印度监狱。他被毒打、忍饥挨饿、全身虱子…… 林在澳抢劫是为了买海洛因、为了求死,动机在于自己。虽然犯下重罪,却仍不能称为心灵上的“罪犯”。 但是,现在仇恨充斥了他,复仇之心使他跨越了界线。 后来,林在一周之内失去两位挚友: 一位是被警方射杀的帮派成员,一位是想多赚点钱出夜班惨遭车祸的贫民窟司机。 林巴巴染上毒瘾,然后痛苦地戒断。 头五天最难熬。但只要能熬过头五天,只要能忍住毒瘾,熬到第六天早上,就知道自己干净了,知道自己会成功。 这个描述紧张、精彩。我以为,染上了毒品就完了,这里告诉我们:还没完。 对编剧产生同情与共鸣是在阿富汗战争之后。 林巴巴跟随老大哈德拜去坎大哈为穆斯林游击队运送军火。他们需要一个白人,一个“美国人”,以便路上少受点阻碍。 从阿富汗回来之后,哈德拜死了,什么东西消失了。 30人去,4人生还,林巴巴的爱情也终于收尾。 这部剧的文字是信手拈来的金句。 一开始会有“搞什么啊,犯罪剧集还谈爱!?”的感觉。但无论多么简单的道理,只要坚持到底,就会拥有魔力。 最后,便以“爱”为坐标轴,以孟买贫民窟为原点,构筑了新的宇宙。 女生能当「Skull: A Night of Terror」吗? 读这部剧的时候,看到一个有意思的剧评。有人说,幸好林巴巴是男的。 起初,我是赞同的。或许这是一个历史悠久的问题,和印度的人情社会一样无奈,和“会说马拉地语的外国人令人刮目相看”一样有迹可循。 可是,读完这部剧我不怕了,获得了勇气。 ——强暴与暴力有何区别,咬他、撞他,反击。如果有市场,性甚至可以作为交换,从这个意义上与卖命并无差别。但要是聪明一点,就必然会找到其他工作。 卡拉不就是很好的例子吗?不就是去印度的女版林巴巴吗? 所以我们可以去印度,需要改变的是这种将性别诅咒随意挂在嘴上的口吻。既然不相信差别很大,为什么字里行间表示不满。 想起反驳这一点是因为,为“小事”伤神会耗费做“大事”的心力。这里的大事是心灵的成长。 林巴巴的心灵成长,他肯定没有意识到,自己一直没有放弃在修炼。 但犯罪剧集的好处就在于营造了一种紧迫感。没有时间等到天荒地老,如果不是不停询问,或许就浑浑噩噩地挂掉了。 “你是理想主义者吗?” “我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