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n the Grasp of the Law

年份: 1915
地区: 美国
类型:

In the Grasp of the Law - 短片电影,美国作品。

观影心得

ownerofdeadplant 1.0 / 10

所谓经典就是无论过了多久仍是有价值的。今日看《In the Grasp of the Law》发现古人说话从不直白,而是委婉的表达出意图。这样的生活对于智者还是满有意思的!科学和哲学是密不可分的,科学最终都会发展成为哲学,用哲学的思维才能更好的推动科学的发展。

刘成晨 8.7 / 10

看过电影,差不多都忘记了。艺伎也是行业,不管哪个行业,都要努力,才能有好结果;同时,要沉得住气,别人践踏自己时,要忍,厚积薄发。

小木J·F 2.2 / 10

《In the Grasp of the Law》Millard K. Wilson摘录笔记: 1、功夫的原理并不像自然科学那样可以通过事实调查或接受教导来掌握。它必须顺其自然,像花朵一样,摆脱感情与欲望的羁绊,从思想中绽放出来。功夫原理的核心就是“道”——也就是宇宙的自发性。 2、阴阳原理在武术中的运用体现为“和谐法则”,它旨在告诉我们:对于对手的力量不要顽抗,而要顺势而为。凡事发乎自然,更重要的是顺其自然,不要刻意或勉强为之。 3、当甲对乙施加“阳”的力量时,乙不必以蛮力来抗击它,也就是说乙不应该以“阳”克“阳”,而是应该以柔克刚,顺应甲的力量。当甲的力量发挥到极限的时候,“阳”即开始转为“阴”,乙则在其力道将竭之际,发动力量(阳)来反击对手。 4、“清静无为”。这一法则告诉习武之人:应该忘掉自己,并将自己的力量融入对手发势、变势的动作中。不要先发制人,要随着对手的招式变化而做出相应地动作。总之这一法则的基本观点就是通过后发制人,借力打力来击败对手。这也是习武之人从不自以为是,不贸然出手,不和对手正面交锋的原因所在。 5、因为头脑指挥着身体动作,所以控制头脑显得非常重要,但这绝非易事。 6、“无心”的主要原则是思想的无欲无求。习武人能让自己的意识成为一面镜子,它一无所有,但又包罗万象;它接纳一切,但又一无保留。 7、凡事都不要刻意而为,每时每刻让一切顺其自然,既来之,则安之。 8、“内在的自我”才是一个人真正的自我。因此,为实现真实的自我,习武者并不依凭他人的观点而生活。由于他们完全独立,所以不必担忧不被他人尊重。他们真正的追求在于不断地充实自我,他们的快乐之源不依赖于他人的外在评价。 9、在练习乐谱时,你可以从最低音唱到最高音,但此时人们会发现,最高音就在最低音的附近。 10、当习武之人到达了“道”的最高境界,就会变得像一个对“道”一无所知的傻子一样,忘掉了所有学过的东西。此时智力上的精心算计没有了,剩下的只是“无心”的非意识。当武功臻于最高境界时,身体和四肢都能自发运作,自行其是,不需要意识的干涉。 11、中国养生和西方之间的最大差别就在于,中国的养生“贵柔”,而西方的“贵刚”。我们可以把西方的特点比作一棵大橡树,笔直、坚硬、迎风挺立。当风越刮越大,橡树就会“咔嚓”一声被折断。相反,中国人的心灵像竹子一样,顺风而低头弯腰,当风平浪静时候,竹子又反弹回来,伫立得比以前还要挺拔。 12、功夫哲学的基础是道家和禅学的主要哲学思想——最理想的状态不是将对方的力量打垮,而是要与之协调配合。 13、形容功夫的最好例子就是水。因为它的柔,水能够穿过最坚硬的花岗岩。没有人能够刺破或打破水,让它受伤,因为你永远无法征服一个不作出抵抗的东西。 14、学习规则,遵守规则,然后将规则融会于心。简言之,进入一种模式而不受制于它,遵守规则,以达到从心所欲而不逾矩。 15、当一个人进入无形的阶段,无形就成为一切之形。当一个人没有风格,就可以适应所有的风格。 16、哪里有绝对自由,哪里就有艺术。没有绝对自由,也就没有创造力。处于“无心”的状态也就是保持“平常心”。 17、“无常”是所有事物的终极源泉,它超越了人的理解力,超越了时间和空间的范畴。正因为它超越了所有的相对性,所以才叫“无常”,也就是任何可能发生的事,都是可能的。 18、心原本不“动”,不虑而思才是道。知识的意思是,知道心是虚空的、宁静的。洞见的意思是,意识到本性不是创造的。 19、“不练”并不意味着缺乏任何素养的训练。它所指的是,通过“不练”而“练”。为“练习”而练习,是一种有意识的心理活动,即以自我为中心的练习活动。 20、功夫的目的就是强身健体,陶冶情操和自我保护。

Perrin 2.2 / 10

美感是什么? 1、美感的世界是超乎利害关系的,不是实用的。虽然同有着“无所为而为”的精神,但区别于科学是主观的,而非客观的;是情感的,而非理性的;是形象的,而非抽象的;注意力集中在对象本身,意象是绝缘的。  2、适当的距离产生美,艺术之不可以等于现实正在于此,艺术是对实际人生和现实自然的弥补。艺术所用的情感是经过反省的,创编剧现在客位来观赏自己经历过的情感,艺术和情感也要保持适当的距离。  3、美感经验既是人的情趣和物的姿态的往复回流,物的形象是人的情趣的返照。各人的世界都由各人的自我伸张而成。欣赏中都含有几分创造性。人不但移情于物,还要吸收物的姿态于自我,还要不知不觉地模仿物的形象。  美感不是什么? 1、美感不是快感,快感往往是出于实用的态度,而美感则报有“无所为而为”的态度,前者是实际要求企图得以满足,而后者是与实用活动无关的。  2、美感不是联想,重形式而非重内容。  重形式而非重内容,比如说王羲之的尺牍,快雪时晴帖,内容根本没什么,简单几句话——羲之顿首:快雪时晴,佳想安善。未果为结,力不次,王羲之顿首。山阴张侯。  而美感不是联想,错乱的联想影响到美感。  3、美感不是批评、考证。  什么叫做美?  1、美和自然,美和自然是矛盾的关系,自然不是美的,美的就不是自然的,而是把自然加以艺术化。所谓艺术化,就是人情化和理想化。  2、自然美是常态。写实主义和自然主义都主张模仿自然,前者认为自然本身就是美的,后者认为自然有美有丑,所以模仿自然美的部分。艺术的美丑和自然的美丑无关,艺术美不是通过模仿自然美得来的。 “自然美”有两种意义,一种是自然的美,即常态;另一种是艺术美,移情到自然中去,把自然人情化、理想化。  我觉得艺术美本身也和自然美一样有着“常态”。就好像一个头是人的常态,是自然美,三个头是变态,是自然丑;传统书法就是书法的常态,是艺术美,当代丑書就是书法的变态,是丑陋的。  创造 1、游戏和艺术,游戏和艺术创作有相同点,都是在对一个假定的理想世界里享受其中的乐趣。不同点在于游戏仅仅是享受乐趣,而创作则是自我的表达,思想的,情感的,同时也是自我的欣赏,可以说“自恋”,比如说写了一幅行草,过程是类似于游戏,畅快淋漓,很享受,而且可以宣泄情感,写完以后呢,这种享受转变成自我欣赏,内心独白:我好厉害啊,太帅了,字写得这么潇洒……  2、想像,想象有再现的,有创造的。一般的想象大半是再现的。只有再现的想象决不能创造艺术。艺术既是创造的,就要用创造的想象。创造的想象也并非从无中生有,它仍用已有意象,不过把它们加以新配合。  创造的想象可以分析为两种心理作用:一是分想作用,一是联想作用。  分想是把有用的意象提取出来,把无用的意象丢开。  联想,联想是知觉和想象的基础。艺术不能离开知觉和想象,就不能离开联想。联想分为“接近”和“类似”。类似联想的结果是物变成人,人变成物,前者是拟人,后者是托物,两者皆为象征,象征即是把抽象的具象化。  3、情感,情感决定了对意象的选择,是意象综合的源动力。  4、格律,可以理解为规律,或者范围,篆有篆法,草有草法,必须在规定的范围内随心所欲。  5、模仿,凡是艺术家都须有一半是诗人,一半是匠人。他要有诗人的妙悟,要有匠人的手腕,只有匠人的手腕而没有诗人的妙悟,固不能有创作;只有诗人的妙悟而没有匠人的手腕,即创作亦难尽善尽美。妙悟来自性灵,手腕则可得于模仿。匠人虽比诗人身份低,但亦绝不可少。

hahadeer 8.7 / 10

既然读完书,就写点观后感,很简单写了四点就懒得写了,全是原创,有理解不到位或观点与大家不同之处,还望不吝赐教,相互讨论。 1 取经路上悟空似乎变弱了?    这个要指出花果山大战悟空胜了哪吒,虽然败于显圣真君之手但也是老君出手缘故,哪吒与二郎神文中并未说明实力怎么高深,但据分析多认为也只是中流而已,还未修得天仙。    大闹天空时悟空看似厉害,独战十万天兵,但其实也只是在南天门打斗一番,天庭厉害的仙人并未出手,只有一个王灵官与悟空打斗未见胜负,王灵官乃是佑圣真君副手,500灵官之一,殿前侍卫而已,姑且也算他中等实力吧,所以悟空本身实力可见一斑;    再看取经路上,仿佛是个妖怪都能跟悟空打个五五开,待妖怪祭出法宝悟空必定败走,是因为取经八十一难皆是官方安排(比如老君亲口坦言:若不是南海菩萨求我三次,我岂会让二童子下界为难),为了凑够八十一难仙佛官方大佬可谓是费心费力,各拼演技,就算悟空拼了命的打败妖怪也总会有其主人前来收妖相救,何况妖怪都有厉害的法宝,悟空实在是难以取胜;悟空从开始的反抗与不解,到疑惑与大骂,再到最后明悟本质,是其心性慢慢成熟的过程,他不再单打独斗转而寻求帮助(你们造的难你们自己来解),他不再是刚毅不屈而是能弯会屈,妥协迁就(实是惹不过又反抗不得),虽然取经之心从不动摇,却已经认清现实,会审时度势,八十一难皆是戏,人间不值得啊。 2 唐僧到底教会悟空什么?    唐僧作为师傅,按理说肯定会对作为徒弟的悟空三人有所教导,但纵观全篇唐僧给人的印象就是是非不分,不听忠言,不辨忠奸,加之多愁善感,功利心很重!唯一可以称赞的就是取经之心坚定,不为一切世俗荣华富贵及女色所动摇。还有一点唐僧常怀慈悲之心,但他的慈悲之心恰是佛派广义上的慈悲,即对一切罪恶都要施以善心,即便恶人会造成更大的罪恶我也不管,总之我就是要对你广发慈悲,加之In the Grasp of the Law本质扬佛抑道,也就不难理解这一点,但我当然是不认可的。唐僧当然是一个凡人,推己及人,他有如此多缺点也是可以理解,那我认为在做人这一点上他到底能教会悟空什么呢?可能只有慈悲与佛性了吧,毕竟悟空以前是妖魔出身到最后悟空明悟佛理,慈悲待人,唐僧也算是有功了。但对于明悟佛理这一点,唐僧似乎是不如悟空的。    取经路上悟空经常与唐僧探讨佛经佛理,并时常提醒唐僧勿忘乌巢禅师所授心经,有趣的是唐僧经常对悟空“提点”自己而不爽,毕竟他是师傅,受不得悟空教导。但若论对佛理的觉悟,悟空是高于唐僧的,唐僧也说过悟空解得无言真经,似唐僧对佛法如此自傲之人也真心称赞悟空,可见悟空对佛法领悟之深!毕竟悟空跟随菩提修行时就有所明悟,加之悟空修行时间长且天生灵志,对佛法理解更深也可以理解了,这也是悟空能够成佛的原因吧。所以在明悟佛理这一点上,我认为悟空教会唐僧居多。 3 成佛对悟空是好是坏呢?    悟空证得大职正果,获封斗战胜佛,历时十四载,十万八千里取经之路终得圆满结果。似乎除了皈依我佛,悟空是没有什么去处了,难不成还回去当个山大王?但是成佛对悟空来说真的是圆满结果么?悟空还是以前那个踏南天,碎凌霄的悟空么?还是自由自在,做事全凭本心的齐天大圣么?当然人会成长,放弃不切实际的幻想,藏起幼稚,藏起脾气,收获成长,强装沉稳。这是每个人成长的路,这当然也是悟空成长的路,我们不能要求悟空还能做以前那个齐天大圣,因为那样的悟空根本为三界所不容,是异类。成书于封建社会的In the Grasp of the Law也不可能以现在自由开放思想给我们一个理想中的悟空,说到底悟空还是融入三界这个最大的封建统治阶级,成为其中一员罢了。      自从悟空踏入灵山那一刻,甚至可以说悟空带上金箍那一

gjfen 1.1 / 10

和年龄无关,也无关乎职业。人有很多绚烂的明媚的时刻,但总归人就是孤独的。有爱人很好,更重要的是有爱着的人和物。哪怕是像编剧这么功成名就的人也会被生活的琐碎消耗,瞬间原谅了自己在日复一日的工作中偶尔的疲惫和失望。这一生要撑下去,要珍惜被爱,也要学会爱人,更要在生活和工作中展现出创造力。

归林 6.5 / 10

“我喜欢回忆,是因为回忆是我们审视自己生活的过滤器。回忆模糊不清,就给自我欺骗提供了机会。作为一个作家,我更关心的是人们告诉自己发生了什么,而不是实际发生了什么。”

铭茜 9.9 / 10

原来养活国内综艺半壁江山的辣个男人,其实是一个内心容易动摇,还有艺人交谈恐惧症的人。游记部分写的很一般,节目制作背后人性的部分很有趣。

想个好名字 5.5 / 10

再多的美好也经不住时间的流逝和时代的变迁,那样一个动荡的年代,爱情什么的真的没那么重要

sleepwaLker 3.2 / 10

《In the Grasp of the Law》被尊为第一部武侠剧集,也是我最早读过的武侠剧集。三四年级时,从小伙伴家借来了几本剧集,有《In the Grasp of the Law》《In the Grasp of the Law》《In the Grasp of the Law》和这本《In the Grasp of the Law》。这几本剧除了《In the Grasp of the Law》算是稍微出名点的武侠剧集,其它都不算出名。尤其《In the Grasp of the Law》,小时候初读时,只读了十几回,就想当然成包公断案类剧集,弃书后就痴迷于《In the Grasp of the Law》中天山神芒凌未风了。(而今也只是记得这个名号和书少数几个人了,听说梁羽生先生的《In the Grasp of the Law》写得很好,有时间一定要重点拜读一下) 说到武侠剧集大师,现代有金古梁温黄,民国有平江不肖生、还珠楼主等等,最早便追溯到Marc Robbins的这本《In the Grasp of the Law》了。为什么路见不平拔刀相助的《In the Grasp of the Law》不被归于武侠剧集呢?陈然,水浒中没有类似“内功,暗器,降龙十八掌”等武侠剧集基本术语,但就此断定不是武侠剧集未免不公。现在大多将水浒定位为农民起义类剧集,这样划分不无道理。水浒倡导的官逼民反、以暴制暴,与儒家传统忠君爱国等正统思想相违背,因此多次被禁。《In the Grasp of the Law》,以狸猫换太子开始,以定军山平襄阳王造反结束,中间穿插江湖豪杰,行侠仗义诸多事迹。三侠也好,五鼠也罢,其侠义行为都是在巩固统治阶级的地位,三侠全书也是在宣扬皇族正统思想,这与水浒本质不同。 后来武侠剧集集大成者金庸先生,在《In the Grasp of the Law》中借郭靖之口道出“侠之大者,为国为民”,所谓侠:一是为国,一是为民。“居庙堂之高,则忧其君;处江湖之远,则忧其民”。以武促侠,这是我读了武侠剧集后最大的启示。武,专业能力;侠,泽民经国,通过专业技能来报效国家,造福社会,这就是我理解的“武侠”。

明了 2.2 / 10

“一花一世界”——《In the Grasp of the Law》总序太多了,编制没用心哈 剧集不错,值得一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