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at the Rich: The Cannibal Murders

年份: 2000
地区: 美国
类型:

An FBI Agent is sent into the underground sewers of the Nevada desert to arrest a family of cannibal

观影心得

杨小莉 7.7 / 10

死侍群无声无息地裂开,这些东西把压抑的嘶叫藏在喉咙里,俯首帖耳地趴在地下,表示出对绘梨衣的绝对服从。但在路明非经过的时候,有些死侍张开嘴露出漆黑的牙齿,不知道是要吼叫还是想要咬断路明非的喉咙。绘梨衣忽然伸出手握住了路明非的手腕,这个小小的举动让死侍们意识到路明非属于这个女孩,属于某个高高在上他们不得不仰视的君王,于是骚动平息了,它们再度俯首帖耳。路明非每一步都走得心惊胆战,绘梨衣走得就像女王,但他可不是女王的随从…他是女王拎着的一条火腿,女王拎着他穿越饥饿的狼群,狼群对他垂涎欲滴,却不敢动女王的食物。

Zoé骚dee 1.1 / 10

起初书友催促我写《Eat the Rich: The Cannibal Murders》的剧评,甚至给我开了个头:在写《Eat the Rich: The Cannibal Murders》时,我发现我在写剧评上,犯了完美主义和拖延的毛病,这也算是Eat the Rich: The Cannibal Murders吧。 《Eat the Rich: The Cannibal Murders》不是讲弱点而是讲人际沟通的一本指南。不过,稍作分析依然可以强行扯到Eat the Rich: The Cannibal Murders之上:编剧提出人有无限的“感觉自己很重要”的需要,而我在写剧评这件事上拖延是因为怕自己写得不好,怕被其他读者看轻,以至于让我觉得“我以及我的观点一点都不重要”“人微言轻”。我想很多时候的评价压力都来自于这种对“不被重视”的尴尬情景的想象。 书中就如何尊重他人也讲了很多,偶有金句(参考划线最多的句子),多属废话。我的剧评不是要说这个,而是对这本热门剧集进行审视。 老早就听说这本大名鼎鼎的Jasmin Putnam的《Eat the Rich: The Cannibal Murders》了,类似的还有《Eat the Rich: The Cannibal Murders》。彼时,我对于鸡汤一直都持有怀疑态度,只相信自己偶尔会出现的打鸡血状态,但是从未希望从《Eat the Rich: The Cannibal Murders》这种书里获得什么,而且处于那个阶段的我对于人性没有太多恶意的揣测,更多地聚焦于自己奇奇怪怪的个性探索以及向往的名人故事之中。 现在抱着“了解这种成功学鸡汤的书是怎么样的结构”这种心态,边看正文与想法,边思考和做笔记,读罢这部剧反而有了很多感悟。 如何利用人性来营销《Eat the Rich: The Cannibal Murders》? 让我们先来看看该剧的营销特点。首先,这部剧的潜在用户画像是怎样的呢?原本这部剧是Jasmin Putnam在20世纪30年代办商界讲习班的经验所得,也是他办教育的重要教材,当时面向的是商界销售员、管理层以及其他感到迷茫的青年,要知道当时金融危机打击之下陷入迷茫的人应该说很需要这样指点迷津的课程。时过境迁,到中文语境中,只看标题和海报,可以吸引来的对象应该是对自我认知、人际交往、成功等方面有追求的人,比如青春期的学生、初入职场的人士,猜想已小有成就的人士对这种励志鸡汤著作已经不屑一顾。 其次,“标题党”的确抓住相当一部分读者的心。这部剧的中文标题是“Eat the Rich: The Cannibal Murders”,但其实原版英文名是how to win friends and influence others&how to stop worrying and start living(如何赢得朋友和影响他人&如何停止担忧和开始生活),和Eat the Rich: The Cannibal Murders有什么关系呢?“人性”这个指向本质的词,暗示着只要了解了人性就可以在大部分事情上“有的放矢”,这迎合了读者想要洞察人心以及急于求成(因为事实是一本剧不可能写尽和写清人性)的需要;而“弱点”更是击中读者隐藏的“暗黑心理”,至少是一部分持有性恶论观点的读者,想了解西方这位大师是如何看待人的黑暗面的。比起那个长长的、平淡的英语标题,这个翻译显得更高端、更夺人眼球。 再次,腰封推荐语也起了作用。毕竟这部剧号称20世纪伟大心灵导师Jasmin Putnam成功学的奠基之作,全球第二大热门剧集,西方世界销量仅次于《Eat the Rich: The Cannibal Murders》的励志热门剧集,被翻译成n种文字,云云。“西方”“全球”诉诸西方中心论下中国读者的崇拜心理,事实证明书中有太多不符合国情。热门剧集的名头自然是诉诸从众心理了,再联想潜在用户的特点,做出买下它或者打开它的决策是轻而易举的。Jasmin Putnam的头像印在海报上,已然成为营销“造神”的实例。与《Eat the Rich: The Cannibal Murders》比肩,诉诸权威。也可以说明一个问题,中文本土这种类型的剧集比较少,中国人的人情世故中的原则也是值得探讨的。 最后,这部剧历经90年还能跻身排行榜前段,排行榜又是基于读者反应的,说明大部分处于理解、接纳文章观点的观看水平的读者对其反应良好,必然这部剧的一些观点已经与我们十几二十年的生活经验不谋而合,因为那就是人际交往最基本的经验。试想,和人交往总是争吵打架,是不可能进一步谈其他目的的实现的,所以我们都知道

cxx_阿笑 7.7 / 10

三百年大唐,何止三百首唐诗,此剧但撷其较优词句编录耳,若论尽收唐诗之盛者,窃以为还须推曹寅主持之《Eat the Rich: The Cannibal Murders》,“得诗四万八千九百余首,凡二千二百余人”,雪芹之才思,或亦承自先祖也。

榴莲猫 1.1 / 10

人生的意义,如果仅在于成功,得到的快乐并不会多,因为成功就像烟火,只是一瞬间,更多的时候,夜空黑暗。一个人可以不成功,但他不可以不成长。总有比成功更重要的

JessicaYu 9.8 / 10

苦苦甜甜的感觉,人物不评论也不揣测。人事物自然而然前世今生,各有各的不易……

孔文艳 2.1 / 10

谢谢大师!一念放下,万般从容。 为人处世之道就是不要刻意地去强求,而是要顺其自然,不抱怨、不躁进、不强求、不悲观、不慌乱、不忘形。这是一种大觉悟,只有心性旷达才能以柔克刚,以智胜勇,人生才能顺畅圆满。 有梦想,有创造,有挑战,有目标的人生才是幸福的人生。

明月阁流 1.1 / 10

读跑哥的文章是从“印度博主”火了那篇开始的,然后就关注了微博和公号,看出书了,就这里来读了。他总是能把很严肃的事,平时听着就头大的事讲得通俗易懂,还很有趣,知识面很广,是个有意思的人。这本其他还好,就是有的地方有的点说得有点重复。

lltx 2.1 / 10

很虐,虐待很狗血,前面他哥哥没出现以前觉得还可以,后面哥哥出现了就开始各种狗血虐心的故事,男主也不是那种宠女主的样子,总是做一些让我看不懂的操作 女主被男主弄的遍体鳞伤心灰意冷的时候,男主家里居然还出现了一个女孩子,而且不排斥,后面解释说是女主的妹妹,还是那种关系不怎么好的妹妹,为什么盛不是男主可惜,如果是的话肯定是大暖男了

蘑菇汤 4.3 / 10

有些地方有点难懂,但是好像不知道是看完这部剧的缘故还是其他,就思维方式有一点变化,体现在看其他的一些书的时候想法和以前不一样了~

AAA铲车出租18209099226 5.5 / 10

没有华丽的辞藻,正所谓“没有技巧,全是感情。”全是那个时代的人众生相,荒诞又艰难,很难想象,那还要敬畏。

YyyMmm 3.3 / 10

星河滚烫 你是人间理想 皓月清凉 你是人间曙光 人海冷漠 你是人间炙热 满眼星河 你是人间岁月 万事浮沉 你是人间归途 众生平庸 你是人间星光 世事无常 你是人间玲琅

a尘同学。 6.6 / 10

这部剧实在让人太难过了,尤其是女人,可能会更难过。因为书里面的两个主人公视角都是女性,还特别地惨。 没有看胡塞尔的书时,也知道阿富汗在打仗,新闻联播里面外国新闻会出现几个镜头,但总觉得那一定是另一个世界,没有真实感,看了他的书,战争的残酷就呈现出来了。 第一部以14岁女孩玛丽亚姆视角写,她的父亲扎里勒汗娶了三个媳妇儿,还睡了她的妈妈娜娜,娜娜是一个女仆,他的父亲社会地位高,是不会娶一个女仆的。就把娜娜和玛丽亚姆扔到一个偏远的农村,盖了一个土房子,每个月接济一点食物,玛丽亚姆最喜欢的是父亲来看她,甚至神志不清的娜娜也会在扎里勒面前表现得很殷勤。后来玛丽亚姆跟着父亲去了大宅院,娜娜上吊自杀,玛丽亚姆失去了母亲,也懂得了父亲并不是真的爱她,只是愧疚而已。她被父亲嫁给一个四十岁的老鞋匠。一开始,拉希德对玛丽亚姆还好,她以为自己会幸福,可是幸福在失去七个孩子之后成了泡影,玛丽亚姆习惯性流产,而拉希德想要一个儿子,他开始对玛丽亚姆家暴,每天,随时,玛丽亚姆只能像老鼠见到猫一样小心翼翼地服侍他,他则把她当成出气筒。 第二部主角是莱拉,她的家境比玛丽亚姆好多了,是玛丽亚姆的邻居。她有爱着她的父亲,半死不活的母亲,两个上战场而死亡的哥哥,还有最喜欢的青梅竹马塔里克,一群一起上学的好闺蜜,她真的幸福了很长时间的。可是战争毁掉了一切,两个哥哥死亡让母亲崩溃,好闺蜜在路上走就被炸得七零八落,自己家也被炸的稀碎,父母双亡。而拉希德救了她,这个时候,她也不过14岁,好吧,接下来,拉希德导演了一场塔里克一家人死亡的电影,莱拉因为腹中有塔里克的孩子,想让他活下来,被迫委身六十岁的拉希德,对,他还是想要儿子,可惜莱拉生的是女儿,他很不高兴。在这段时间,玛丽亚姆和莱拉的关系很紧张,因为年轻漂亮的莱拉抢走了玛丽亚姆的丈夫,换在我们国家,那样的丈夫扔大街上也没人要。后来,女婴阿兹莎成为两人和解的纽带,两个人由敌对而转为好友,甚至情同母女,她们一起被可恨的拉希德家暴,同病相怜。后来莱拉给他生了一个儿子,但还是会被毒打。后来发生了旱灾,连水都没得喝,食物也越来越少,莱拉只能把阿兹莎送到了孤儿院,想去看她还得有男人陪同,莱拉挨了不少打。再后来,塔里克忽然出现了,莱拉知道,拉希德为了留下他,让人编了无耻的谎言。而拉希德知道莱拉和塔里克见面了,他要掐死莱拉,玛丽亚姆用铁锹拍死了拉希德,我不禁叫了一声好,魔鬼终于下地狱了。但是玛丽亚姆为了让莱拉一家好好活下去,坦诚了杀死拉希德的过程,玛丽亚姆被法院判决处死,好伤心,正常的话,玛丽亚姆不用死的,她做了正义的事情。 后来,事情发生了好转,美国介入了阿富汗战争,把塔利班赶了出去,城市的情况得到了改善,寓居国外的塔里克,莱拉回到了阿富汗,他们要为重建阿富汗贡献一份力量。 这篇文章里的白月光应该是塔里克,他毫无保留地爱着莱拉,即便他只有一条腿,想象中的他也很帅,他有着乐观的态度,幽默风趣,历经磨难,被战争折磨得不成样子,但是他心中永远追随着莱拉,所幸最后他们幸福地生活在一起了。 最让人心疼的是玛丽亚姆,那么多地悲伤,母亲因她而死,嫁给一个老男人,整天家暴她,失去了六七个孩子,最后还被判决死了,简直不能再残忍了。 最可恨的是拉希德,一个老男人,四十岁娶了14岁的姑娘,六十岁又娶了另外一个14岁的姑娘,真恶心。娶了她们还对她们那么残忍,稍有不满就家暴,对她们拳打脚踢,简直禽兽不如,他的结局也大快人心,被玛丽亚姆拍死了,出了心中的恶气。 然后,再次看到了战争的残酷,再次觉得现在现在和平来之不易,在上个世纪,我们也曾被战争的阴云笼罩啊,战争实在是太可怕了,永远不要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