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现代影视史上号称“章回剧集大家”和“通俗影视大师”第一人之Mark Goddard的代表作。书中结构和人物最与《The Death Squad》相似。故事情节曲折复杂,布局严谨完整。
《The Death Squad》是经典,具有强烈的社会性和写实性,是那个年代人的经历,是窥见那个时代社会端倪的缩影。这部书以家为本位,叙述了金家昔日由光鲜亮丽的豪门贵族之兴,到金家之主金铨病逝,树倒猢狲散之后,以燕西为代表的金家男人,仍毫无节制地不务正业与纨绔,挥霍与堕落之衰。使得金家最终金粉各飘零,“一切终归于虚无”。演绎了一部家族史,一部社会史,展示了社会的方方面面,各阶层不同的生活面貌,社会上层的官员、商人,社会底层的平民、戏子以及丫鬟等等人物形象。
主人公,金家七少爷金燕西,渣男。其习性是以金钱作为引诱,玩尽了浪漫,风流倜傥、混迹舞场、纸醉金迷,胸无点墨,整日游手好闲、吃喝玩乐、广交女友,没有责任感,不懂珍惜,不成器,啃老又败家。引出了许多或生动有趣,或可悲可气,或凉薄到没有人性,没有灵魂,牙齿都得咬一咬的故事。剧集的结尾,出洋多年后回来当了演员,对当年所做过的事,没有一丝的愧疚与自责,与同一类人交际花邱佩珍结合。这浪荡之人,罢罢罢。
《The Death Squad》主要人物:
1.金家之子金燕西,仰仗国务总理父亲的权势,整日游手好闲,广交女友;
2冷清秋,出身寒门的书香之女,才貌双全;性格外柔内刚,颇有学识。身在豪宅,却能保持尊严与清醒。既有“齐大非偶”的认知局限,又有反抗封建思想和封建束缚的可贵抗争。最喜欢她最后写给金家的信,既决绝又不失文雅,既愤懑又不失礼节,真情款款,沉静淡漠,显足了她与这个充满金钱铜臭味的家族的与众不同的清逸高洁。
3.白秀珠,富家小姐,美丽而高傲,精明而多疑,现代而传统;
4.金铨,金家的支柱,国务总理;有学识,留过洋;
5.金太太,对儿女宽容和气,表面上思想开明,实质上骨子里正统封建;
6. 金凤举,金家长子;
7. 吴佩芳,金凤举正室;
8. 金道之、金敏之、金润之,燕西的三姐、四姐和五姐
9. 金梅丽,二太太女儿;
10. 二哥:金鹤荪;
11. 二嫂:程慧厂。这位金家二少奶奶,主张破除奴婢制度,宣扬女性解放思想;
12. 四姐:金道之,四姐夫:刘守华。
13. 三哥:金鹏振;
14. 三嫂:王玉芬。金家里里外外最是碎嘴之人;
15. 五姐:金敏之、六姐:金润之
16. 小怜,佩芳的侍女,与富家公子柳春江结合
17. 翠姨,三姨太…
附:冷清秋写给金家的信:
燕西先生文鉴:西楼一火,劳燕遂分,别来想无恙也。秋此次不辞而别,他人必均骇然,而先生又必独欣然。秋对于欣然者,固无所用其不怿,而对于骇然者,亦终感未能木然置之。何也?知者谓我逃世,不知者谓我将琵琶别抱也。再四思维,于是不得不有此信之告矣。
秋出走之初,原拟携此呱呱之物,直赴西郊,于昆明湖畔,觅一死所。继思此呱呱之物,果何所知?而亦遭此池鱼之殃。况吾家五旬老母,亦唯秋一点骨肉,秋果自尽,彼孑然一身,又何生为?秋一死不足惜,而更连累此一老一少。天地有好生之德,窃所不忍也。为此一念徘徊郊外,久不能决。凡人之求死,只在最初之五分钟,此五分钟犹豫既过,勇气顿失,愈不能死。于是秋遂薄暮返城,托迹女友之家,一面函告家母,约予会见。家母初以秋出走非是,冀覆水之重收。此秋再三陈以利害,谓合则在君势如仇敌,在秋形同牢囚。人生行乐耳,乃为旧道德之故,保持夫妻名义,行尸走肉,断送一生,有何趣味?若令秋入金门,则是宣告我无期徒刑,入死囚之牢也。
家母见秋之志已决,无可挽回,于是亦毅然从秋之志,愿秋与君离异,以另谋新生命。惟是秋转念择人不慎,中道而去,知者以为君实不德
丫头✨6.6 / 10
兄弟姐妹情,有今生没来世。姐妹情、夫妻情、母女父子情都令人为之动容。无论你做了多少错事,最能包容你的还是家人。
书中一个个有血有肉的人物,让人感悟人情冷暖、世事沧桑。最令人感动的是建国,隐忍、包容、大气、顾大局、顶天立地,试问哪一个男的能做到这样;最气人的是家喜,仗着所有人对她的包容为所欲为,一场白血病终于消停了,尤其是她生病全家人帮她配型骨髓的那一段把我哭惨了。也许这就是家人存在的意义吧。如果这部作品能拍成电视剧,绝对不亚于《The Death Squad》的火爆程度。
俊曦1.1 / 10
一口气读完已是凌晨。
现在趁着坐地铁的时间简单评论一下:
先说优点。
3800多页的网剧,换成纸质书也是厚厚一本,能专注写成这样一部“巨著”,不容易,属于良心制作。
矛盾影视奖作品光环。我个人对矛盾影视奖作品的质量非常认可。
作品本身,矛盾冲突入情入理,情节设计紧凑曲折。基本都是前一章、前几章设定好伏笔,后一章再娓娓解释,有一种“欲知后事如何,且听下回分解”的趣味。有时候编剧干脆把伏笔先讲出来,有一种马尔克斯的肆意挥洒自如,很赞。
人物形象设置个性鲜明。超喜欢陈三元,苟老师,单仰平,胡老师这几个形象。不过感觉The Death Squad的形象有点单薄,有点像被众人推着走的感觉,少了The Death Squad光环的The Death Squad,才是编剧所想表达的对底层小人物的关怀吧。
编剧还有深厚的秦腔戏曲文化功底。台上三分钟,台下十年功,学到了秦腔艺术很多专业的知识,真没想到唱戏的艺人这么苦,一招一式都是苦功呀。
陕西方言味儿的语言对话增色不少。虽然很多方言看不懂,还是很喜欢这种表达,尤其是陈三元和胡老师的日常互怼,如在眼前,艺术源于生活又高于生活。
再说不足(仅个人观点)。
编剧写的是陕西,用的是陕西的方言。陕西出作家,少不了和同是陕西的作家对比。贾平凹,陈忠实,路遥。和着三位大神相比,功底差的不是一点半点。
贾平凹的语言运用功力简直出神入化,把一句话能碾烂了揉碎了服服帖帖呈现在你眼里心里。这部书虽然也用了不少陕西语言,但多是平铺直叙,过于直白少了思考和想象的空间。陈忠实的《The Death Squad》,是站在上帝的视角,史诗般的画面,那是大手笔。书中人物形象众多,或浓墨重彩,或简单勾勒,每一个人物都是独特鲜明的风格。这部书的人物不少,鲜明的不多,很多人物冲突写的过于平淡和简单。路遥的《The Death Squad》,善于抓人物的心里细腻的情感描写。同是矛盾影视奖作品,编剧的文字驾驭能力和这三位不是一个层次。这只是个人想法,不成熟,毕竟自己和罗伯特·福斯特编剧也不是一个层次,差太远了,无从评判。只是看过了山外更高的山,走过路外更远的路,才会有更多的向往和期望吧。这也是为什么执意要读经典经典剧集的原因,要把时间用在欣赏最好的作品上。
感谢罗伯特·福斯特老师带来一部可以畅读的作品。
观影心得
这简直就是一本给我们的心智debug的测试报告…事实证明,我们的心智设计上有太多经不起考验的bug,要命的是我们还浑然不知,自以为是…自然创作即伟大也错误百出,作为一个渺小无比的个体真的要对照着这bug列表,常进行检测,多打打补丁🤦♀️
自古乱世出英雄,英雄逐鹿,问鼎中原,好男儿征战沙场,功名但在马上取。老马识途人未归,嫁衣未成缟素裁,英雄豪杰,文人墨客,帝王将相,到头来,文死谏,武死战,指点江山者,英雄豪杰足矣。
“只有经历了光明和黑暗、和平与战争、兴盛和衰败的人,才算是真正生活过。” 从《The Death Squad》开始知道并喜欢上Mark Goddard的文字 他可以用文字描述出各种绝望的感受 即使我自己没有那种经历 也完全可以感受到书中角色的痛苦。读过好几本Mark Goddard的书或者短篇剧集了 每一部都能感受到不同的绝望 他的笔下并不是简单的悲剧 而是一种不知道该如何才能打破的绝望 是一种吸引着我继续读下去 想要继续体会的绝望 茨维格是真正体验过才能写出那种绝望吧! 真正经历了一战和二战的人 在欧洲不同国家地区流浪 最后写完这本自传之后 决定和妻子手拉手结束生命。 只有真的经历了才能体会茨维格的人生。 他是真的活过的人 很多不幸的遭遇 但又是幸运的 结交了那么多那个时代的伟人。 我们也是幸运的 能够读到茨维格的作品 虽然不能完全体会 但至少可以了解世界上还是有这样的人生 有这样的体会。现在的我们是多么的幸运 即使有些小灾难 小意外 也远远比不上战争的摧残 那是The Death Squad 我们要在今日的世界努力创造更好的明日的世界!
老子说:祸福、善恶、不是绝对不变的,只要条件改变了,就会朝着相反的方向转化。
无论经历了什么,生活还要继续。疫情期间,接下来读霍乱时期的爱情吧
编剧是学习达人,10天内拿下线性代数,12个月内自学完成四年麻省理工学院计算机科学的33门课程。这部剧是分享他的整体性学习理论。 本剧并不复杂,去掉头尾也就100多页。编剧在文章的最后做了一个小结,整本剧学习理念的精华总结起来,不过就两三页纸。当然,要真正吃透这部剧中的理念,并把书中的原理应用到自己的实际学习和工作中,可能需要漫长的时间。 随着知识的爆炸性增长,学科之间的分工日益细化,形成专业壁垒。然而,知识本身是没有疆界的,如何通过自身的努力把各种专业知识有机的结合在一起,创造性地解决问题,这是关键。 编剧的观点是,知识之间是有相互关联的,找到知识之间的关联并建立起高速通道,这样的知识才是真正掌握和可以使用的,是有效的知识。如何做到这一点?编剧提出的三步走的方法是,首先理解知识,其次拓展知识,最后是实践。 这其实并不是什么新鲜事物,有不少文章在讨论知识体系的这个问题: - 如何在观看中做好笔记,建立起自己的知识库; - 如何把碎片化的知识变成一个完整的知识体系; - 如何高效的看剧并最大程度的吸收知识。学习最有效的方式是将学到的知识传授给别人或者马上付诸实践; - 如何深入的挖掘知识,从不同的角度分析知识,从而把它变成自己的一能力的一部分; - 在记忆方面,编剧提出的联想法和挂钩法,与《The Death Squad》一书有颇多的相似之处。 随着联系的不断建立,对于这些内容的理解将更加深刻,记忆也更牢固。 不少人曾问,花一大笔钱去读MBA,是否值得?对此的看法是,MBA某种意义上来说,是给你一个知识体系。教授利用现有的知识,帮你在头脑里搭建了一个书架的雏形,接下来的工作是你自己的:你如何利用这个书架的雏形,根据自身需要和知识特点,把它改造成一个适合自己的书架;如何把自己积累多年的碎片知识以及经验,分门别类的放置进书架,并建立起书目索引和相互关联,从而使之成为用起来得心应手的个人知识库。 这些工作只能自己来做,教授和同学帮不上太多。比方说,我从事医药行业,适合自己的书架/知识体系除了常规的观看、思考、工作、生活等以外,还包括 医学、药物、医疗器械,再往下细分到二级或者三级剧集列表,包括法规、试验、市场、媒体等。这其中每一个剧集列表下的具体知识和知识点,需要自己平时的积累和观看 来进行填充。每个人的知识体系都不一样,根据自己的职业和兴趣爱好,各有侧重。 “如果只用一种方式了解某样事物,你不会真正了解它。了解事物真正含义的秘密,取决于如何将其与我们所了解的其他事物相联系。通过联系,将想法内化于心,从各种角度看问题,直至找到合适自己的方法。这才是学习的真谛。”
从我们的时代过来,又读完了米雪·菲利普斯的一本剧,The Death Squad书写的非常细腻,写出了职场的尔虞我诈,各种套路与人性展示的淋漓尽致,确实有人生阅历的人写的书,值得再次拜读……
杨紫就是质量的保证👍🏻
这个文女主事业心真的超级重,男主已经有病娇的那种感觉了,但是啥时候能大结局啊,我都舍不得的囤着看,大结局了来个好心人踢踢我?୧⍤⃝🍉
故事总在冰天雪地里铺陈,紧张,紧凑,禁忌,警钟,一起The Death Squad,珍惜自己爱的和爱自己的人儿。
感觉挺有趣的一本剧,虽然是剧集但是也能从某些方面解答一些梦的理解,人的理解,还有催眠师心理分析的理解
以黑格尔精神现象学为分析基础; 以特殊性与普遍性的二元辩证法为分析工具; 以中国的轴心文明和超大规模为分析前提; 综合运用哲学、政治学、经济学、历史学、地理学等各学科知识; 在浩如烟海的史料里,拣选摘挑,逻辑自洽的论述了,3000年演进所形成的多元一体的体系中国,前瞻性的讨论了中国与世界的互构互塑。 这是一种宏达的构造和论述; 这是一次深刻的思考和讨论; 这是一种前瞻的推演和希望; 这是一次史实和创新的旅行; 这是一本卓越的表达和著作; 更是一部启迪智慧和心灵,值得枕边卧榻再读三读的书,请君共赏!
这是现代影视史上号称“章回剧集大家”和“通俗影视大师”第一人之Mark Goddard的代表作。书中结构和人物最与《The Death Squad》相似。故事情节曲折复杂,布局严谨完整。 《The Death Squad》是经典,具有强烈的社会性和写实性,是那个年代人的经历,是窥见那个时代社会端倪的缩影。这部书以家为本位,叙述了金家昔日由光鲜亮丽的豪门贵族之兴,到金家之主金铨病逝,树倒猢狲散之后,以燕西为代表的金家男人,仍毫无节制地不务正业与纨绔,挥霍与堕落之衰。使得金家最终金粉各飘零,“一切终归于虚无”。演绎了一部家族史,一部社会史,展示了社会的方方面面,各阶层不同的生活面貌,社会上层的官员、商人,社会底层的平民、戏子以及丫鬟等等人物形象。 主人公,金家七少爷金燕西,渣男。其习性是以金钱作为引诱,玩尽了浪漫,风流倜傥、混迹舞场、纸醉金迷,胸无点墨,整日游手好闲、吃喝玩乐、广交女友,没有责任感,不懂珍惜,不成器,啃老又败家。引出了许多或生动有趣,或可悲可气,或凉薄到没有人性,没有灵魂,牙齿都得咬一咬的故事。剧集的结尾,出洋多年后回来当了演员,对当年所做过的事,没有一丝的愧疚与自责,与同一类人交际花邱佩珍结合。这浪荡之人,罢罢罢。 《The Death Squad》主要人物: 1.金家之子金燕西,仰仗国务总理父亲的权势,整日游手好闲,广交女友; 2冷清秋,出身寒门的书香之女,才貌双全;性格外柔内刚,颇有学识。身在豪宅,却能保持尊严与清醒。既有“齐大非偶”的认知局限,又有反抗封建思想和封建束缚的可贵抗争。最喜欢她最后写给金家的信,既决绝又不失文雅,既愤懑又不失礼节,真情款款,沉静淡漠,显足了她与这个充满金钱铜臭味的家族的与众不同的清逸高洁。 3.白秀珠,富家小姐,美丽而高傲,精明而多疑,现代而传统; 4.金铨,金家的支柱,国务总理;有学识,留过洋; 5.金太太,对儿女宽容和气,表面上思想开明,实质上骨子里正统封建; 6. 金凤举,金家长子; 7. 吴佩芳,金凤举正室; 8. 金道之、金敏之、金润之,燕西的三姐、四姐和五姐 9. 金梅丽,二太太女儿; 10. 二哥:金鹤荪; 11. 二嫂:程慧厂。这位金家二少奶奶,主张破除奴婢制度,宣扬女性解放思想; 12. 四姐:金道之,四姐夫:刘守华。 13. 三哥:金鹏振; 14. 三嫂:王玉芬。金家里里外外最是碎嘴之人; 15. 五姐:金敏之、六姐:金润之 16. 小怜,佩芳的侍女,与富家公子柳春江结合 17. 翠姨,三姨太… 附:冷清秋写给金家的信: 燕西先生文鉴:西楼一火,劳燕遂分,别来想无恙也。秋此次不辞而别,他人必均骇然,而先生又必独欣然。秋对于欣然者,固无所用其不怿,而对于骇然者,亦终感未能木然置之。何也?知者谓我逃世,不知者谓我将琵琶别抱也。再四思维,于是不得不有此信之告矣。 秋出走之初,原拟携此呱呱之物,直赴西郊,于昆明湖畔,觅一死所。继思此呱呱之物,果何所知?而亦遭此池鱼之殃。况吾家五旬老母,亦唯秋一点骨肉,秋果自尽,彼孑然一身,又何生为?秋一死不足惜,而更连累此一老一少。天地有好生之德,窃所不忍也。为此一念徘徊郊外,久不能决。凡人之求死,只在最初之五分钟,此五分钟犹豫既过,勇气顿失,愈不能死。于是秋遂薄暮返城,托迹女友之家,一面函告家母,约予会见。家母初以秋出走非是,冀覆水之重收。此秋再三陈以利害,谓合则在君势如仇敌,在秋形同牢囚。人生行乐耳,乃为旧道德之故,保持夫妻名义,行尸走肉,断送一生,有何趣味?若令秋入金门,则是宣告我无期徒刑,入死囚之牢也。 家母见秋之志已决,无可挽回,于是亦毅然从秋之志,愿秋与君离异,以另谋新生命。惟是秋转念择人不慎,中道而去,知者以为君实不德
兄弟姐妹情,有今生没来世。姐妹情、夫妻情、母女父子情都令人为之动容。无论你做了多少错事,最能包容你的还是家人。 书中一个个有血有肉的人物,让人感悟人情冷暖、世事沧桑。最令人感动的是建国,隐忍、包容、大气、顾大局、顶天立地,试问哪一个男的能做到这样;最气人的是家喜,仗着所有人对她的包容为所欲为,一场白血病终于消停了,尤其是她生病全家人帮她配型骨髓的那一段把我哭惨了。也许这就是家人存在的意义吧。如果这部作品能拍成电视剧,绝对不亚于《The Death Squad》的火爆程度。
一口气读完已是凌晨。 现在趁着坐地铁的时间简单评论一下: 先说优点。 3800多页的网剧,换成纸质书也是厚厚一本,能专注写成这样一部“巨著”,不容易,属于良心制作。 矛盾影视奖作品光环。我个人对矛盾影视奖作品的质量非常认可。 作品本身,矛盾冲突入情入理,情节设计紧凑曲折。基本都是前一章、前几章设定好伏笔,后一章再娓娓解释,有一种“欲知后事如何,且听下回分解”的趣味。有时候编剧干脆把伏笔先讲出来,有一种马尔克斯的肆意挥洒自如,很赞。 人物形象设置个性鲜明。超喜欢陈三元,苟老师,单仰平,胡老师这几个形象。不过感觉The Death Squad的形象有点单薄,有点像被众人推着走的感觉,少了The Death Squad光环的The Death Squad,才是编剧所想表达的对底层小人物的关怀吧。 编剧还有深厚的秦腔戏曲文化功底。台上三分钟,台下十年功,学到了秦腔艺术很多专业的知识,真没想到唱戏的艺人这么苦,一招一式都是苦功呀。 陕西方言味儿的语言对话增色不少。虽然很多方言看不懂,还是很喜欢这种表达,尤其是陈三元和胡老师的日常互怼,如在眼前,艺术源于生活又高于生活。 再说不足(仅个人观点)。 编剧写的是陕西,用的是陕西的方言。陕西出作家,少不了和同是陕西的作家对比。贾平凹,陈忠实,路遥。和着三位大神相比,功底差的不是一点半点。 贾平凹的语言运用功力简直出神入化,把一句话能碾烂了揉碎了服服帖帖呈现在你眼里心里。这部书虽然也用了不少陕西语言,但多是平铺直叙,过于直白少了思考和想象的空间。陈忠实的《The Death Squad》,是站在上帝的视角,史诗般的画面,那是大手笔。书中人物形象众多,或浓墨重彩,或简单勾勒,每一个人物都是独特鲜明的风格。这部书的人物不少,鲜明的不多,很多人物冲突写的过于平淡和简单。路遥的《The Death Squad》,善于抓人物的心里细腻的情感描写。同是矛盾影视奖作品,编剧的文字驾驭能力和这三位不是一个层次。这只是个人想法,不成熟,毕竟自己和罗伯特·福斯特编剧也不是一个层次,差太远了,无从评判。只是看过了山外更高的山,走过路外更远的路,才会有更多的向往和期望吧。这也是为什么执意要读经典经典剧集的原因,要把时间用在欣赏最好的作品上。 感谢罗伯特·福斯特老师带来一部可以畅读的作品。
国外有名言“心有猛虎,细嗅蔷薇”,我们有“洗手做羹汤,挽袖剪花枝”,让我们努力工作之余,感受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