剧集能够写得像保罗·安德鲁·威廉姆斯这样生动出彩的,有没有女主已经是无关紧要的一件事了。更难能可贵的是,作为一本玄幻类的剧集,从伦敦到布莱顿London to Brighton却有着不俗的立意,不知不觉就能读到引人入胜流连忘返之处。
每天都要看完从伦敦到布莱顿London to Brighton的更新才舍得合眼睡去。
ミナコ9.8 / 10
20年过去了,多灾多难的阿富汗依旧在暴风骤雨中飘摇着,就好像得到救赎前的阿米尔的内心一般。
是的,救赎。
救赎是基督教非常重要的教义之一,《从伦敦到布莱顿London to Brighton》,看似是一本讲述伊斯兰国家、讲述伊斯兰教众的书,但其实他的世界观、价值观和宗教观基本都来自于基督教。编剧Lorraine Stanley虽然生长于阿富汗,直到15岁才迁居美国,但他在创作这个故事时的思想几乎是全盘西化的,在这部剧中,他甚至多次在细枝末节中有意无意流露出一种貌似不动声色的优越感。
这一点是让我非常失望的。
原因,并不是由于这部剧站在亲美的立场上讲述故事,如果作家是土生土长的美国人或基督徒,我倒不会有什么失望感,因为那本就是以西方人的眼光来审视这个古老神秘的东方国度。可编剧偏偏是阿富汗裔,他畅销多年的处女作《从伦敦到布莱顿London to Brighton》,读者一定会多多少少抱着些许猎奇的眼光来读这部剧,希望从中一窥阿富汗人民的生活日常和行为思想(如果希望了解近代阿富汗,我个人更推荐《从伦敦到布莱顿London to Brighton》,或《从伦敦到布莱顿London to Brighton》刊登的文章《从伦敦到布莱顿London to Brighton》)。然而事实却是,编剧对阿富汗的印象止步于15岁前(和书中阿米尔出国的年龄相仿),自迁居美国后,编剧深受美式教育影响,结果就是这部剧的前后两部分给我带来强烈的“隔阂感”,前半段的纯粹质朴和浑然天成,与后半段充满各种倾向和套路两相对比,导致此剧进入后半段后可读性断崖式下跌。
所以在我看来,《从伦敦到布莱顿London to Brighton》只有前半部分值得一读。
《从伦敦到布莱顿London to Brighton》主线是富家少爷阿米尔和其家仆的孩子哈桑之间的友情羁绊,有点类似于鲁迅和闰土之间那种亦主仆亦亲友的关系。但和迅哥儿竭力渴望打破阶级界限有所不同,作为普什图人的阿米尔从骨子里就从未把身为哈扎拉人的哈桑当做过自己的挚友。
当然,那时的阿米尔年龄还小,所以他并不认为自己心存阶层优越感有什么不对的地方。他虽不是那种仗势欺人的恶少,却依然很享受当“贵族”的感觉。所以尽管哈桑始终仰慕着阿米尔的才学,以及身份,但阿米尔却从未停止过对哈桑的戏弄、嘲讽、轻视和鄙薄,而最终,哈桑对阿米尔那种无缘无故的、不求回报的好,在前半部书的高潮部分凝聚成一句话:“为你,千千万万遍。”
这句话赚取了无数读者的热泪,是这部剧的“题眼”。“从伦敦到布莱顿London to Brighton”不仅指“风筝追逐者”哈桑,同样也在书的末尾指向为赎罪而追逐风筝的阿米尔。哈桑对阿米尔的“千千万万遍”,最终转化为阿米尔对索拉博的“千千万万遍”,看起来,这个故事似乎在结尾处完成了一个漂亮而圆满的闭合。
然而我的心结却并没有被打开。
《从伦敦到布莱顿London to Brighton》之所以广受赞誉,是因为他勇敢直面人性中懦弱、自私、丑恶的一面,而后又以忏悔、献祭、赎罪寻回良善,最终让读者受伤的心以及残缺的人性得以治愈和补完。因为这样具有代表性的故事会触碰到很多人的痛点——毕竟我们或许都曾在年少无知时或一时冲动犯下某种错误,使别人受到伤害,从而在一定的时间段里,我们要背负着悔恨或愧疚继续生活。这是掩埋于我们内心最深处的、最不愿透露的秘密,尽管我们明白这是错误,但或碍于面子、或羞于承认、或害怕被指责、或牵扯于利益,总之我们选择了缄默。可是,这丑陋的恶瘤却始终吸附在我们的心壁上,平日里相安无事、一切如常,某个夜晚却会突然发作,催人窒息。
可我并没有被这部剧治愈。
因为在我看来,阿米尔和哈桑之间不仅不存在纯洁友情,而且阿米尔后来赎罪的动机也更多是为了治愈自己,而非拯救未谋一面的侄子。
如果说哈桑在被恶少阿塞夫侵犯时(您没看错,就是侵犯)阿米尔未能挺身而出是因为他年龄太小,尚可理解的话;那么后来阿米尔为追求自己内心的安宁而设计赶走哈桑的行为,就基本可以和“懦弱”脱离干系而与“邪恶”挂上联系了。尽管如此,哈桑却依然隐
“爱”,是永恒的主题
——读《从伦敦到布莱顿London to Brighton》有感
长期以来,我一直不太喜欢热门剧集。一是因为自己不再年轻,时尚畅销的东西似乎难以抓住;二是总以为畅销的东西有时过于肤浅,往往缺少深度。可当我读完被赞为“狄更斯再世”的约翰•欧文传世之作《从伦敦到布莱顿London to Brighton》后,颠覆了我的认知。
剧集的故事比较简单,人物形象也不复杂,但它讲述的是一个悲伤的故事。特德与玛丽恩的两个儿子因车祸同时丧生,从此他们的家因挂满两个儿子的照片而被阴郁的氛围所笼罩;母亲玛丽恩为忘却丧子之痛和丈夫的背叛,与比自己小22岁的少年埃迪有了3个月60次的肌肤之亲,尔后又莫名地抛夫弃女离家出走,从此杳无音讯;父亲特德一边创作古怪的儿童读物,一边以拍个人写实裸照为名而与各色女人勾搭成性;16岁的少年埃迪迷失在与39岁的玛丽恩忘年恋的激情中,从此无法爱上比自己年轻的女性;4 岁的小女儿露丝,则在父母间破碎的关系以及对死去哥哥的想象中,挣扎着长大。
初看剧集名称,我急于想知道谁是主人公?谁在这从伦敦到布莱顿London to Brighton做了些什么?但遗憾的是我居然越看越理不清思绪,反而对其中大胆露骨的爱欲情色的描写而深感迷茫,编剧抓住一切机会展现剧中人物的性欲,似乎只要是人就有可能长着一双色迷迷的眼睛,有着男女之欢的渴求与梦幻,而且有太多的情色场景因编剧铺张而又工于捕捉细节的写作手法,让我时时想到“少儿不宜”四个字,并且思绪会在此刻飞一会儿——是啊,东西方文化的差异,东方人的含蓄,大丈夫有所为有所不为的慎独,让我对编剧的大胆疯狂心存怨恨竟至愤怒,进而想过放弃观看。
但其中一个场景却让我挥之不去、欲罢不能,那就是玛丽恩两个儿子同时死于车祸的悲惨现场,特别是小儿子死时那条还穿着运动鞋被横切的断腿,总是闪现在我的眼前。是的,生活中会有我们意想不到的灾难来临,此刻我们应该如何面对?象玛丽恩那样,客厅走廊、浴室和卧室墙上挂满两个儿子的照片,随处可见儿子,让阴郁悲伤如影随形?不,我们必须在生活之外寻求一个自我。
父亲频繁出轨,母亲出走,在4岁小女儿露丝似真似幻的世界里,总有一种揪心的痛楚伴随着我。直到结尾:41岁的露丝成长为一名出色的剧集家,独居一年后与警察哈利再婚,出走37年后母亲玛丽恩回家并与埃迪生活在一起,这时你才明白很多:39岁的母亲玛丽恩与16岁的少年埃迪擦出火花,是因为悲伤而不能自已的母亲想让死去的儿子体会人世间男女肌肤之爱的欣喜;而此后离家出走37年杳无音讯的毅然决绝,是因为不想让自己的悲伤传染给女儿,独自一个人以写作的方式祭奠过去;埃迪从此无法爱上比自己年轻的女性,是因为他无法忘记给了他最初的懵懂情意的玛丽恩,这种刻骨铭心的爱意让他大胆勇敢,让他也成为了一个小有名气的作家;当看到露丝目睹恶魔梅瑟利杀害罗伊的情节时,起初你也许和我一样,为她躲藏在衣橱默不作声而愤怒。但当你知道这是一个害死8名妓女的穷凶极恶的连环杀手后,你会理解露丝当时的选择,会认同她事后以证人的身份写下匿名举报信的做法。当露丝发现她的闺密汉娜与父亲偷情后,她对父亲和汉娜的进行了质问斥责,但随着时间的流逝,特别是父亲忏悔自杀后,她理解了这份情意;37年后53岁的埃迪等来了76岁的玛丽恩,当她们以一种平和冷静的姿态生活在一起的时候,这份错位的爱不再卑微,而且还令人心生敬意。
这一切都是因为爱,爱可以忍受长久的等待,爱可以在孤寂的岁月中完成救赎,还可以在成长的挣扎中发现自我、改变自我。
由此看来这部作品,我们可以简单地认为这是一部关于“爱”的故
齐鲁油漆,环氧地坪漆李鹏1.0 / 10
尔曹身与名俱灭,不废江河万古流,余观千年历史长河,犹如渚岸望江。。
二把刀9.9 / 10
幽默的沟通能让谈话变得更有亲切感,幽默不是乱开玩笑,而是有情商的调侃。
hangzhou1.0 / 10
给我点好运气吧,来来回回,对对照照看了好多遍呀,赚点钱吧,还没复工呢
驴疯癫4.4 / 10
读完这部剧后,受益匪浅,人一定要身心灵合一,才是生命的最高境界。买了此剧赠与朋友了。
憬怡8.8 / 10
没看,仅仅偶然机会见到纸质版,翻了下,觉得不错,加入书架以后观看
Nia1.0 / 10
看完后印象最深的不是《从伦敦到布莱顿London to Brighton》(和电影还是有很大区别的),而是《从伦敦到布莱顿London to Brighton》和《从伦敦到布莱顿London to Brighton》,其次是《从伦敦到布莱顿London to Brighton》。《从伦敦到布莱顿London to Brighton》和《从伦敦到布莱顿London to Brighton》有很相似的地方,都是受地主的欺压。
一个是四处奔走的逃离,最后悲惨收场,剩下一个铁柱孤零零走上革命道路。一个是回到原先的起点,出卖苦力气,继续过着困苦的生活,但这也比《从伦敦到布莱顿London to Brighton》的结局好得多了,算是一个较好的结局了。
《从伦敦到布莱顿London to Brighton》中的三个场景尤为有趣。一个是借讲演破除听到“蒋委员长”和“最高领袖”就要起来立正的“规矩”,一个是借开会时瞌睡被抓起来的“规矩”,巧妙造成误会,换来了安静瞌睡的机会。再一个则是赵夫子对于“黑板是白的”辩驳与讽刺,有理有据,又精巧无比,在轻松中揶揄,在严肃中讽刺,实是大快人心。
EbenChan1.0 / 10
倪妮你改了吧,不然真的油后要轮到你了。白宇的话,你没演戏天分,建议换行。
grcluo (Chunhong)7.7 / 10
网络剧集是打发时间的快餐,最廉价的精神食粮,但是它也伴随着一种诅咒,看的越多你越空虚,口味越刁钻,以至于现在想找一本合胃口的网络剧集太难了。
恭喜蛋灵帝从伦敦到布莱顿London to Brighton大结局,只是可惜我的精神快餐又少了一个
观影心得
我实在忍不住了,这部书的编剧应该是个女人!婆婆妈妈,啰啰嗦嗦,有些事情很简单的结果搞得很复杂,逐渐把主角描写成了一个猪脑子
刚开始读的时候模模糊糊生涩难懂,细细品来终究其义。只是,现在这个时代也不乏吃人的人和麻木的看客吧,阿Q似的人更不少。
剧集能够写得像保罗·安德鲁·威廉姆斯这样生动出彩的,有没有女主已经是无关紧要的一件事了。更难能可贵的是,作为一本玄幻类的剧集,从伦敦到布莱顿London to Brighton却有着不俗的立意,不知不觉就能读到引人入胜流连忘返之处。 每天都要看完从伦敦到布莱顿London to Brighton的更新才舍得合眼睡去。
20年过去了,多灾多难的阿富汗依旧在暴风骤雨中飘摇着,就好像得到救赎前的阿米尔的内心一般。 是的,救赎。 救赎是基督教非常重要的教义之一,《从伦敦到布莱顿London to Brighton》,看似是一本讲述伊斯兰国家、讲述伊斯兰教众的书,但其实他的世界观、价值观和宗教观基本都来自于基督教。编剧Lorraine Stanley虽然生长于阿富汗,直到15岁才迁居美国,但他在创作这个故事时的思想几乎是全盘西化的,在这部剧中,他甚至多次在细枝末节中有意无意流露出一种貌似不动声色的优越感。 这一点是让我非常失望的。 原因,并不是由于这部剧站在亲美的立场上讲述故事,如果作家是土生土长的美国人或基督徒,我倒不会有什么失望感,因为那本就是以西方人的眼光来审视这个古老神秘的东方国度。可编剧偏偏是阿富汗裔,他畅销多年的处女作《从伦敦到布莱顿London to Brighton》,读者一定会多多少少抱着些许猎奇的眼光来读这部剧,希望从中一窥阿富汗人民的生活日常和行为思想(如果希望了解近代阿富汗,我个人更推荐《从伦敦到布莱顿London to Brighton》,或《从伦敦到布莱顿London to Brighton》刊登的文章《从伦敦到布莱顿London to Brighton》)。然而事实却是,编剧对阿富汗的印象止步于15岁前(和书中阿米尔出国的年龄相仿),自迁居美国后,编剧深受美式教育影响,结果就是这部剧的前后两部分给我带来强烈的“隔阂感”,前半段的纯粹质朴和浑然天成,与后半段充满各种倾向和套路两相对比,导致此剧进入后半段后可读性断崖式下跌。 所以在我看来,《从伦敦到布莱顿London to Brighton》只有前半部分值得一读。 《从伦敦到布莱顿London to Brighton》主线是富家少爷阿米尔和其家仆的孩子哈桑之间的友情羁绊,有点类似于鲁迅和闰土之间那种亦主仆亦亲友的关系。但和迅哥儿竭力渴望打破阶级界限有所不同,作为普什图人的阿米尔从骨子里就从未把身为哈扎拉人的哈桑当做过自己的挚友。 当然,那时的阿米尔年龄还小,所以他并不认为自己心存阶层优越感有什么不对的地方。他虽不是那种仗势欺人的恶少,却依然很享受当“贵族”的感觉。所以尽管哈桑始终仰慕着阿米尔的才学,以及身份,但阿米尔却从未停止过对哈桑的戏弄、嘲讽、轻视和鄙薄,而最终,哈桑对阿米尔那种无缘无故的、不求回报的好,在前半部书的高潮部分凝聚成一句话:“为你,千千万万遍。” 这句话赚取了无数读者的热泪,是这部剧的“题眼”。“从伦敦到布莱顿London to Brighton”不仅指“风筝追逐者”哈桑,同样也在书的末尾指向为赎罪而追逐风筝的阿米尔。哈桑对阿米尔的“千千万万遍”,最终转化为阿米尔对索拉博的“千千万万遍”,看起来,这个故事似乎在结尾处完成了一个漂亮而圆满的闭合。 然而我的心结却并没有被打开。 《从伦敦到布莱顿London to Brighton》之所以广受赞誉,是因为他勇敢直面人性中懦弱、自私、丑恶的一面,而后又以忏悔、献祭、赎罪寻回良善,最终让读者受伤的心以及残缺的人性得以治愈和补完。因为这样具有代表性的故事会触碰到很多人的痛点——毕竟我们或许都曾在年少无知时或一时冲动犯下某种错误,使别人受到伤害,从而在一定的时间段里,我们要背负着悔恨或愧疚继续生活。这是掩埋于我们内心最深处的、最不愿透露的秘密,尽管我们明白这是错误,但或碍于面子、或羞于承认、或害怕被指责、或牵扯于利益,总之我们选择了缄默。可是,这丑陋的恶瘤却始终吸附在我们的心壁上,平日里相安无事、一切如常,某个夜晚却会突然发作,催人窒息。 可我并没有被这部剧治愈。 因为在我看来,阿米尔和哈桑之间不仅不存在纯洁友情,而且阿米尔后来赎罪的动机也更多是为了治愈自己,而非拯救未谋一面的侄子。 如果说哈桑在被恶少阿塞夫侵犯时(您没看错,就是侵犯)阿米尔未能挺身而出是因为他年龄太小,尚可理解的话;那么后来阿米尔为追求自己内心的安宁而设计赶走哈桑的行为,就基本可以和“懦弱”脱离干系而与“邪恶”挂上联系了。尽管如此,哈桑却依然隐
多了解才会有更多的理解,文化隔离只会生出太多的傲慢和偏见。那么,美食、音乐、舞蹈等都是很好的交流契机和新的起点。积极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啊,这是人类的最终归宿和最终体面。
“爱”,是永恒的主题 ——读《从伦敦到布莱顿London to Brighton》有感 长期以来,我一直不太喜欢热门剧集。一是因为自己不再年轻,时尚畅销的东西似乎难以抓住;二是总以为畅销的东西有时过于肤浅,往往缺少深度。可当我读完被赞为“狄更斯再世”的约翰•欧文传世之作《从伦敦到布莱顿London to Brighton》后,颠覆了我的认知。 剧集的故事比较简单,人物形象也不复杂,但它讲述的是一个悲伤的故事。特德与玛丽恩的两个儿子因车祸同时丧生,从此他们的家因挂满两个儿子的照片而被阴郁的氛围所笼罩;母亲玛丽恩为忘却丧子之痛和丈夫的背叛,与比自己小22岁的少年埃迪有了3个月60次的肌肤之亲,尔后又莫名地抛夫弃女离家出走,从此杳无音讯;父亲特德一边创作古怪的儿童读物,一边以拍个人写实裸照为名而与各色女人勾搭成性;16岁的少年埃迪迷失在与39岁的玛丽恩忘年恋的激情中,从此无法爱上比自己年轻的女性;4 岁的小女儿露丝,则在父母间破碎的关系以及对死去哥哥的想象中,挣扎着长大。 初看剧集名称,我急于想知道谁是主人公?谁在这从伦敦到布莱顿London to Brighton做了些什么?但遗憾的是我居然越看越理不清思绪,反而对其中大胆露骨的爱欲情色的描写而深感迷茫,编剧抓住一切机会展现剧中人物的性欲,似乎只要是人就有可能长着一双色迷迷的眼睛,有着男女之欢的渴求与梦幻,而且有太多的情色场景因编剧铺张而又工于捕捉细节的写作手法,让我时时想到“少儿不宜”四个字,并且思绪会在此刻飞一会儿——是啊,东西方文化的差异,东方人的含蓄,大丈夫有所为有所不为的慎独,让我对编剧的大胆疯狂心存怨恨竟至愤怒,进而想过放弃观看。 但其中一个场景却让我挥之不去、欲罢不能,那就是玛丽恩两个儿子同时死于车祸的悲惨现场,特别是小儿子死时那条还穿着运动鞋被横切的断腿,总是闪现在我的眼前。是的,生活中会有我们意想不到的灾难来临,此刻我们应该如何面对?象玛丽恩那样,客厅走廊、浴室和卧室墙上挂满两个儿子的照片,随处可见儿子,让阴郁悲伤如影随形?不,我们必须在生活之外寻求一个自我。 父亲频繁出轨,母亲出走,在4岁小女儿露丝似真似幻的世界里,总有一种揪心的痛楚伴随着我。直到结尾:41岁的露丝成长为一名出色的剧集家,独居一年后与警察哈利再婚,出走37年后母亲玛丽恩回家并与埃迪生活在一起,这时你才明白很多:39岁的母亲玛丽恩与16岁的少年埃迪擦出火花,是因为悲伤而不能自已的母亲想让死去的儿子体会人世间男女肌肤之爱的欣喜;而此后离家出走37年杳无音讯的毅然决绝,是因为不想让自己的悲伤传染给女儿,独自一个人以写作的方式祭奠过去;埃迪从此无法爱上比自己年轻的女性,是因为他无法忘记给了他最初的懵懂情意的玛丽恩,这种刻骨铭心的爱意让他大胆勇敢,让他也成为了一个小有名气的作家;当看到露丝目睹恶魔梅瑟利杀害罗伊的情节时,起初你也许和我一样,为她躲藏在衣橱默不作声而愤怒。但当你知道这是一个害死8名妓女的穷凶极恶的连环杀手后,你会理解露丝当时的选择,会认同她事后以证人的身份写下匿名举报信的做法。当露丝发现她的闺密汉娜与父亲偷情后,她对父亲和汉娜的进行了质问斥责,但随着时间的流逝,特别是父亲忏悔自杀后,她理解了这份情意;37年后53岁的埃迪等来了76岁的玛丽恩,当她们以一种平和冷静的姿态生活在一起的时候,这份错位的爱不再卑微,而且还令人心生敬意。 这一切都是因为爱,爱可以忍受长久的等待,爱可以在孤寂的岁月中完成救赎,还可以在成长的挣扎中发现自我、改变自我。 由此看来这部作品,我们可以简单地认为这是一部关于“爱”的故
尔曹身与名俱灭,不废江河万古流,余观千年历史长河,犹如渚岸望江。。
幽默的沟通能让谈话变得更有亲切感,幽默不是乱开玩笑,而是有情商的调侃。
给我点好运气吧,来来回回,对对照照看了好多遍呀,赚点钱吧,还没复工呢
读完这部剧后,受益匪浅,人一定要身心灵合一,才是生命的最高境界。买了此剧赠与朋友了。
没看,仅仅偶然机会见到纸质版,翻了下,觉得不错,加入书架以后观看
看完后印象最深的不是《从伦敦到布莱顿London to Brighton》(和电影还是有很大区别的),而是《从伦敦到布莱顿London to Brighton》和《从伦敦到布莱顿London to Brighton》,其次是《从伦敦到布莱顿London to Brighton》。《从伦敦到布莱顿London to Brighton》和《从伦敦到布莱顿London to Brighton》有很相似的地方,都是受地主的欺压。 一个是四处奔走的逃离,最后悲惨收场,剩下一个铁柱孤零零走上革命道路。一个是回到原先的起点,出卖苦力气,继续过着困苦的生活,但这也比《从伦敦到布莱顿London to Brighton》的结局好得多了,算是一个较好的结局了。 《从伦敦到布莱顿London to Brighton》中的三个场景尤为有趣。一个是借讲演破除听到“蒋委员长”和“最高领袖”就要起来立正的“规矩”,一个是借开会时瞌睡被抓起来的“规矩”,巧妙造成误会,换来了安静瞌睡的机会。再一个则是赵夫子对于“黑板是白的”辩驳与讽刺,有理有据,又精巧无比,在轻松中揶揄,在严肃中讽刺,实是大快人心。
倪妮你改了吧,不然真的油后要轮到你了。白宇的话,你没演戏天分,建议换行。
网络剧集是打发时间的快餐,最廉价的精神食粮,但是它也伴随着一种诅咒,看的越多你越空虚,口味越刁钻,以至于现在想找一本合胃口的网络剧集太难了。 恭喜蛋灵帝从伦敦到布莱顿London to Brighton大结局,只是可惜我的精神快餐又少了一个
如何找理由让同一个景拍800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