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Evidence

年份: 2006
地区: 美国
类型:

在线观看《The Evidence》,犯罪电影,美国出品,加里·弗莱德、纳尔逊·麦科米克主演。

观影心得

邓琳 4.4 / 10

很感动,只是世间情感总没想象那么美好,摩擦难免。多求自己为对方做点什么吧。

火小少🇮🇹 2.2 / 10

第一遍看完印象不深刻,除了目前的三阶段人生模式和未来的多阶段人生模式之外,其他都很模糊。 只能再读第二遍了

WLHFT 8.7 / 10

不如大家一起弃书吧,等的心累,编剧说好的更新也不更,去看其他作品,毕竟编剧本人也没有在意读者

陈祖寿 8.7 / 10

一直想看这个故事,今天终于一口气看完,心里却非常惋惜难受。 祖父离世,翠翠和二老两情相悦却命运般错过,乡镇人民淳朴却无知渺小,一切都让人觉得无力。 再多想想又不免迁怒于顺顺,那位受人尊敬的二老的父亲,他真的那么品德高尚吗?刚开始可怜祖孙俩,送他们许多食物等,现在看来不过是显示自己为人慷慨,后来大老意外死亡,身为父亲不可能不知道他出行的原因,细加思索就知道与祖孙俩无关,依然心存怨愤,面上却还是一脸大公无私装好人。再看后来翠翠的祖父离世,可以说与他关系不小,而且在处理后事过程中只是冷淡地虚与委蛇,不过是做给众人看的出场,象征性的安慰。这些都让人觉得他心胸狭窄,纵使失去大儿子,可是还有小儿子,还有家庭,宽裕的生活,以及所有人的尊敬。而可怜的翠翠呢,一个不足十五岁的小女孩,从此孤身一人,与那渡船和黄狗相依为命,甚至所有事情的来龙去脉都是在祖父离世以后才知道。 再看翠翠和二老,大老的意外已经让二老心存芥蒂,祖父离世相信对翠翠也是很大的打击,在明白事情始末以后,她还能再像从前一样单纯地欢喜二老吗?即使可以,她嫁给二老,在顺顺的家庭中她能幸福吗?又或者她根本没有机会考虑这些,二老出行那么久,回家的时候是否可能已经重新寻到伴侣? 年幼懵懂的感情大都这样吧,开始的时候好奇又害羞,还没有准备好确定心情,肯定答复,就遇到各种问题,误解,疏离,无疾而终。 最为担忧的还是翠翠的未来,一直在那里渡船?这不由地让我想起那个小饭店的女主人。或者也住在有吊角楼的人家… 不得不说我非常悲观,其实刚开始看到祖父某一瞬间对翠翠未来的想象中,觉得翠翠有可能也像她的母亲一样时,我是非常鄙夷的。但是这个念头一直挥之不去,甚至反而越来越相信… 哎,入戏太深了。。。

人土不能怪衣服 8.7 / 10

罗伯·艾斯特斯的书,前期看的都是长篇,累的,后面就看了短一点的《The Evidence》。 很想给大家分享今天的故事, 三碗砂锅,三个人只吃一碗,剩下的打包带回家,中年妇女不听的解释,中午吃了席,饱着呢,吃不完,还有一碗没有做的,不用退钱,明天我侄女过来吃。 老板娘红着脸,断断续续说着,眼睛不停的闪烁着,害怕伤到他们的面子,极力应称着,不用,不用,我给您退钱,打包没问题。 老板娘不太熟练的打包着,中年男子说,只要一个袋子,不要浪费了,我走路快一会就到家,老板娘答应着,却多套了几个。 三个人穿着老旧却异常干净的衣服,花白的头发与岁月沧桑的面容显得异常显眼……

天吾 9.9 / 10

感觉就是长篇的地狱变,和那个知道马车里是自己女儿并看着她被活活烧死的画家一样,都是些疯狂的人,但疯狂的光芒乍现之后只剩斑驳,又有什么意义?如果连最基本的道德和人性都没有,也难成豪杰,只剩下偏才怪才的名号。

琴语 5.5 / 10

🌸🌸🌸我们的灵魂是沉睡着的,一旦我们感到幸福或遭到苦难时,它便醒来了。人应该把自己的特殊能力更多地用在精神领域,无愧于万物之灵的身份;而在物质领域则应该向动物学习,满足于自然需要,保持自然之子的本色。

會武的書生 7.6 / 10

奥兰多·琼斯的官场剧集《The Evidence》《The Evidence》曾经轰动一时,对中国官场各种现象描绘淋漓尽致,映射了当下的官场众生相。 看完了奥兰多·琼斯的第三本官场剧集,非常不错,不虚此读!《The Evidence》又向我们展现出了一幅官场百相图,它围绕着权力中心,形形色色的人物粉墨登场,领导不是谋位为民,而是籍权谋私,情节触目惊心,很值得深思,值得一读。官场的斗争没有硝烟,却远比有硝烟的战场更残酷。奥兰多·琼斯的文笔确实更老道。

云雾敛 9.8 / 10

挖掘自身黑暗的无意识的力量,通过痛苦而暴烈的内部斗争把无意识提升到意识的层面。 用有限表示无限,用有形表示无形,用死亡表示生命,用空间表示时间。 复活。

小鱼小鱼 2.1 / 10

被告席上的安藤水穗让我想起纪录片《The Evidence》里的安德莉亚·耶茨,前者杀害8个月幼女,后者溺死了5个孩子。深究她们的生活,当“母亲”和“妻子”成为一种社会默认的义务,迫于压力婚后只能放弃工作囿于家里,丧偶式育儿让人如此毛骨悚然。

刘思思 7.7 / 10

多思考,人生不过数十载,然而会遇到很多棘手的问题;会在十字路口徘徊、迷茫……没有固定的法则,大家都是边走边学……

江南雨 1.0 / 10

这本只用了一天时间,看完只觉不过瘾! 太多的感慨!秦,从王国变成帝国,只用了九年工夫;从称帝到灭亡,也不到十五年。大秦帝国像“泰坦尼克号”一样沉没了,迅速异常,没有商量,就像它当年的横空出世。 始皇暴戾、专横、跋扈,但丰功伟业不容忽视,反封建,大一统,称皇帝。汉承秦制,大汉四百年,至今大体的制度仍来源于秦!一个秦一个隋,都是如此,都为身后的帝国:一个汉一个唐,做了嫁衣。秦、隋的短命和汉、唐的盛世真是形成鲜明对比。 然后说说精彩的楚汉之争: 既没有高尚道德又没有一技之长的刘邦,拿得起,放得下,豁得出去。就算天塌下来,也敢拿命去赌。这样“二”的人,如果遇到乱世,那才真叫“生逢其时”。识好歹,会用人,一旦接受意见,甚至会做得比你想要的还到位,所以他成功了。 骁勇善战,义字当先的项羽,却十足的孩子气,当他听说刘邦先入关中,“珍宝尽有之”时,便恼羞成怒,暴跳如雷,恨不得马上杀了刘邦。这跟一个孩子被抢走了玩具要号啕大哭,没什么两样。所以,刘邦把玩具还给他,他就笑了,还要请刘邦吃饭。可以称霸天下,却说富贵了而不回故乡,那就好比穿着漂亮衣服在黑夜里走,谁看得见?这就不仅是孩子气,简直堪称“孺子不可教也”!所以他“沐猴而冠”,所以他最终也败地很惨。 项羽喜欢的是匹夫之勇和妇人之仁,匹夫之勇说白了就是个人英雄主义。在项羽眼里,天下英雄只有一个,那就是他自己。因此项羽身为主帅,却喜欢冲锋陷阵。每次战斗都身先士卒,自然也都所向披靡。结果别人不是饭桶,便是草包,都没了用武之地。这其实是自己孤立自己。逞匹夫之勇者,必行妇人之仁。将士们生病受伤,项羽送饭送药,问寒问暖。将士们有了功劳应该封赏,他却把官印紧紧捏在手里摸来摸去,印角都磨圆了也舍不得给人,简直就是小家子气。小家子气的,多半都小心眼儿。郦食其就说,项羽的特点是“于人之功无所记,于人之罪无所忘,战胜而不得其赏,拔城而不得其封”,谁愿意跟着他干呢? 刘邦则不同。他那里,张良是贵族,陈平是寒士,萧何是县吏,韩信是游民,樊哙是狗屠,灌婴是布贩,娄敬是车夫,彭越是强盗,周勃是吹鼓手。刘邦却一视同仁,各尽所长,毫不在乎别人说他是杂牌军、草头王。没错,刘邦是流氓,却是流氓中的英雄,甚至天生就是领袖。他能决策,会用人,知人善任,用人不疑。而且一旦任用,就给足政策和奖赏。 上学时代一直很崇拜项羽,但是越了解他越有点不喜欢,他太喜欢率性而为了,动不动坑杀俘虏,一把火烧了阿房宫是中华文化多大的损失!项羽如果统一天下,更会刚愎自用,难听逆耳忠言,其实是挺可怕的,一定聚满了小人。 刘邦称帝后曾问群臣:“吾何以得天下?”群臣回答皆不得要领。刘邦遂说:“我之所以有今天,得力于三个人——运筹帷幄之中,决胜千里之外,吾不如张良;镇守国家,安抚百姓,不断供给军粮,吾不如萧何;率百万之众,战必胜,攻必取,吾不如韩信。三位皆人杰,吾能用之,此吾所以取天下者也。”“汉初三杰”张良、萧何、韩信。最惬意的是张良,功成名就云游四方;最成功的是萧何,位列众卿之首,“开国第一侯”!最冤的要数韩信,太平本是将军定,不教将军见太平! 滚滚长江东逝水,浪花淘尽英雄,是非成败转头空,青山依旧在,几度夕阳红。白发渔樵江渚上,惯看秋月春风,一壶浊酒喜相逢。古今多少事,都付笑谈中。

Санин 1.0 / 10

因为咳嗽厉害,已经三个月看了八位医生,忽然看到这部剧,然后就对号入座,细细慢慢研究咳嗽病,哈哈久病成医原来是这样滴!

尼玛卓玛 5.5 / 10

剧情拖拉的太厉害,没什么进展,打算弃书了,以前写的确实可以。现在看不下去了。再见了,可能大结局了看看结局吧。

艾山娇 5.5 / 10

印象最深的是玛丝洛娃“湿润的醋栗那么黑的眼睛”,玛丽亚“羊羔般深褐色的眼睛”和克雷利佐夫“亮晶晶的、害着热病的、好看的、聪明的、善良的眼睛”。脆弱之下是不屈的倔强和勇敢,小人物的、平民与革命者的善良与爱凝结在这一双双剔透动人的眼睛里闪闪发光。 最后一章不喜欢,我觉得托尔斯泰在前文聂赫留朵夫多次精神的反省与“The Evidence”中已经表达了自己晚期博爱、宽恕、勿以暴力抗恶和道德的自我完善等思想,读者稍加揣摩便可体会,最后大量引用《The Evidence》显得说教意味过浓。

如雪 1.0 / 10

学到了一些东西,需要反复看几遍,实际应用其中的几条效果反响不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