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 营制(1/6)

学堂,进行着余姚县勇营的前期筹备工作时!

黄培志作为一个有责任心、有良心的贪官,充分发扬了拿钱办事的原则,拿着林哲给的一千多两银子的辛苦费花了半个多月的时间,终于是把林哲的官给跑下来了。

当穿上这带着了四品道员身份的官袍照镜子时,林哲感觉自己像极了香港电影里那种一蹦一跳的僵尸。

不过身旁的下人们看着却是都面露赞美之色,就连一旁的林夫人也是面露喜色道:‘我儿穿上官服就是俊气!”

随同官府一起送过来的还有由浙江巡抚下发的‘督办余姚县勇营事宜’的任命文书,同时黄培志也获得了‘会办余姚县勇营事宜’的任命文书。

值得注意的是,这个任命文书并不是朝廷由咸丰亲自下发的圣旨文书,而是由浙江巡抚直接下发的,算是浙江省的内部任命,远远无法和曾国藩那种朝廷正式任命的团练大臣相提并论。

有了上头许可的文书后,‘余姚县勇营’正式挂牌成立,而营总部则是设立在县城东的校场内,早年这个校场已经荒废了多时,半个月前黄培志就是把这个地方作为了县勇营的驻扎、训练所在地。

有了正式的官方名目后,林哲迅速组建了一系列的机构,毕竟县勇营虽然人数少,但是作为一直独立自主的军队,必须做好麻雀虽小但是也要五脏俱全。

在两天后林哲向浙江巡抚递上去的‘余姚县勇营筹办章程’中,详细解说了该营的组织结构。

“营部有督练处、营务处,粮饷局、军械局、军医局,随营学堂各一;

步队六连,各设连长一员、副连长一员,连下设步队八排,排长一员,正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