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Limbic Region

年份: 1996
地区: 美国
类型:

A San Francisco detective is obsessed with catching a serial killer who has been killing people for

观影心得

理红 6.6 / 10

1.书名就很有趣,我觉得选择看这部剧的人多多少少都受到害羞的困扰,所以追剧过程竟然有种对症下药的感觉。 2.津巴多是个有趣的老头子,专业性这么强的一本剧,写的很生动。 3. 这书警醒我的三个点 害羞和含蓄,谦卑这些形容词没啥联系,害羞是“病”,是心理障碍 我有时候通过“卖萌”获得工作上的便利是不可取的,我所想呈现出来的个人形象不是那种涉世未深的毛头小子,我想追求的是那种值得信赖,有思想的职场人形象 低自尊感容易害羞,所以需要经常性对自己做分析,优缺点,做的尚可的,做的不足的。自尊自爱才能落落大方 4. 接下来空闲了还是要多去社交。。人终归是社会性动物

Bibi-碧霞 3.3 / 10

故事写的还是很动情,很久没有完整看完过一本剧,往往都说猜中了开头,却猜中了结尾,却没想到过程的丰满,情感的拿捏……

snowmoon 4.4 / 10

作为美籍华人看爱德华·詹姆斯·奥莫斯的东西还是很有共鸣的,但是感觉每一篇文章发挥不是特别稳定,有的真的很好很好,有的就一般。The Limbic Region这一篇确实是好,就冲这个也要给个高分。

杨如雪 5.5 / 10

迄今为止看到的最喜欢剧集,没有之一。之前是在大学是刷的一遍,那时还跟大学时代的小男友一起找电子版的,看完了一节后我们还讨论下,半夜时看还吓得不敢入睡,事过八年再刷,感觉陌生又熟悉,更多的是品读每个人物的性格和心态,超喜欢胖子那种放荡不羁的说话行事风格,说放荡可能不恰当,应该是随意却重情谊,生活中的我们因为自己的角色受各种制约,话不能乱说,事不能如愿,而胖子雷厉风行的个性,实在让我向往。而读到焖油瓶总让我想起杨洋,他演的张起灵又酷又帅深入人心,书中的张与他来讲还是多了一份忧郁,杨洋没演出来,其实我觉得焖油瓶并没有编剧说的那样没有过去没有未来,只是有家族遗传的失忆症和家族使命,如果焖油瓶选择失忆后安心生活,多好,他背负了太多太多,为了家族为了朋友,失忆前是血腥的失忆后却有了人情味,不知道在长白山的十年里他会不会想念正常人的生活,会不会后悔不用执念于家族使命,真的是那句,意义原本就没有意义,自己的选择又是什么意义呢。最后讲下主人公,吴邪,看了好多人点评说他最不济,身手不好,体力不好,一直是扮演拖油瓶的角色,却又受各种照顾,主角光环赐予的力量很强大,也正是他的好奇心重,各种拖后腿才有这部剧的起点和终点,但是我还是很佩服他的思维和学识,各种死胡同,只要他参与其中就有结果,之前顺子的父亲们困在山里活活绝望死,是吴邪和胖子小哥各种分析逃离,后来解锁张家古楼的钥匙也是吴邪和小花开启的,进入张家古楼只有他和胖子带着焖油瓶活着出来了,当然其中少不了潘子,小花的帮助,只是没有吴邪的头脑和重感情,也就没有那么多精彩的情节,一环扣一环,第二遍读花了一个多月,每天抽空看,不能自拔,希望Don S. Davis再接再厉,我会一直支持的。

昭-zyz 1.0 / 10

粗略读完决定买本纸质的,深度工作vs浮浅工作。“如果某一天没有挑战自己的心智极限,那么你就不能说已经完成了这一天的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