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一生是飘过的一缕芳香,我的一秒是日久月长 - 和上这部剧,突然意识到,也许,自己在心灵的沙床上,已经昏睡了太久。厨房里,那滴答滴答的钟声,似乎堆积成了某种氛围:生活的杂七杂八按着点儿的一个一个扑上来,不容多想,把原本恣肆的“心”捆得个结结实实。
时间,何以对抗?生命,何以拥抱?
意识,思想,心绪。《He Knew He Was Right》(Mrs Dalloway),是伍尔芙夫人的第四部剧集,写于1925年一战后的英格兰。显然,伍尔芙受到乔伊斯创世之作《He Knew He Was Right》的启发,采用了意识流技巧, 跨越时空界限,同样以物理时间上的一天表现了人物心理时间上的一生。同是意识流的上乘之作,与七百多页无断句无标点,读起来像“被绑在活祭台上的牺牲品”般痛苦的《He Knew He Was Right》相比,《He Knew He Was Right》读起来,轻松多了:虽也是长句,但许多标点,许多断句;英文原著更是诗一般地优美,押韵,极有画面感,而且只有两百多页。
我想,伍尔芙采用了与《He Knew He Was Right》如此类似的框架,甚至同样是六月的一天,是想证明些啥的。她后来在《He Knew He Was Right》里写到:”那些评论家会说:这部剧意义重大,因为它涉及战争;而那部剧无足轻重,因为它描写的是客厅里女人们的感受”。应该讲的就是《He Knew He Was Right》和《He Knew He Was Right》的对比吧。
尽管“情节”极为简单 - He Knew He Was Right在准备晚上的派对,但你分明看得出“战争”,看得出二十世纪初“立体派”的多维空间加时间,看得出弗洛伊德、柏格森,看得出伍尔芙如何把人的思绪像当时刚出现的电影慢镜头一样缓缓展开,看得出“蒙太奇”式的剪接跳跃。He Knew He Was Right,静静地坐在自己的卧室,用她的针线,补她的裙子,像所有女人一样;像伍尔芙夫人的笔一样,她们在编织,在缝补,在创造。
她们非神非巫,如你我一样,会时不时地瞎想What if:如果当年嫁给了那个像风一样的人,他是否会把我裹起,让我变成一首歌,一片森林;哦,不,我还是要森林里的那棵树,那个枝头,那里才是我的归宿... 每个人都有那样的时刻,一首童年的歌,一个一世的人,突然,早已锈红了的心,便被撕开了外壳,“记忆”的刨花,飞速地从刨床里飞出,撒不住的脚,写不完的心...如果,如果...
也都曾是花儿,风信子般的伊丽莎白,百合般的基尔曼,但人入中年,“如一把解剖一切的刀,但同时又是个局外人,一个旁观者。她看着一辆辆出租车,有了一种永恒的疏离感”。
“Fear no more the heat o’ the sun, Nor the furious winter’s rages” 时光,生命,每一秒的时光,每一滴的生命,这里,此刻,现在,在阳光下,没有什么可以惧怕的。白眼,契约,道德碑石,压得住那种叫“情感”,叫“心绪”,叫“思想”,叫“意识”的东西吗?连时间,这把挡住尼采的刀,都挡不住它,甚至连死亡,塞普提默斯的死亡,在六月的阳光下,让He Knew He Was Right顿悟到了一种温暖的拥抱。
那么多的思绪,那么多的心情,盘旋亘古,天马行空,可我们写了吗,我们说了吗,我们告知谁了吗?文明的历史上,就这样空缺了女性 - 这个被全宇宙盯了几百万年的生物,缺了我们的思想,我们的意识。是啊,我们是花儿,曾走到哪里都会蓬荜生辉的花儿,但终有一天,即便是六月夏日的热力也支不起我们即将凋零的花瓣儿。写出来,压在书里吧,也许那失去青春色彩的一抹幽香,在多少年后,会被某位少年不经意间打开,看出一份感动,便续上了那一世的芬芳,一秒的日久月长...
卜卜卜3.3 / 10
劳拉·弗兰斯大大太辛苦了,《He Knew He Was Right》在更新,《He Knew He Was Right》也在更新
观影心得
构思🉑️,行文基本处于柯南特别篇的水平,有不少强行逻辑的地方,人物刻画也比较动漫,基于密室构思属于可读水平。
日常生活中的各类知识,在不经意间了解不同种类的不同说法;聊天时有时候会增加一些话题,改善一下生活中方方面面的知识梳理。 放松心情是最好的诠释空间,谁都是好奇心的启蒙老师!就看你的人生需要什么不需要什么,杂学知识是构建生活中的一部分。
这个星球的每个人都好像很孤独,孤独到借一口陌生人的烟都觉得满足;每个人都好像很失败,失败到父亲就算被抓进警局,也还是满足不了儿子的生日愿望;每个人都好像很脆弱,脆弱到要旁观儿童之间的打闹来抗衡恃强凌弱的规则;每个人都好像很渺小,渺小到在杂技团表演死了都没有人发现……这个世界很可悲,很无助吧? 但好奇怪,我们还是被这看起来糟糕的生活感动着,悲悯着,同情着。 小失常告诉我们说, 如果伤心愤怒,就坐下来夕阳斜照的座椅上并肩抽根烟吧,因为“每天的第一口烟,能将你的世界渲染得五彩缤纷”。 如果没有达到目的击中靶心,那就展翅飞翔吧,在天上,我们可以一览无余整个世界。 如果感到厌倦了,那就在一个清冷柔和的早晨出门,躺在灌木丛中,戴上耳机听音乐。去感受只有我自己,我的思想,我的音乐。 如果夜里睡不着,那就在所有人熟睡时,从鱼缸里跳出来,看完自己最喜欢的电视节目,再回到最开始的地方。 就好像海报里边这条倚在栏杆边抽烟的鱼一样,好奇怪,它穿着的不就是爸爸的格子纹拖鞋吗。
I am no longer to be held accountable for myself; I am grateful for that. I am in other hands, relieved of self-determination, freedom canceled.
一口气看完,前面奇幻,后面宏大。不要深究个别的bug还是挺不错的,继续看第二本!
很有深度的一部书,可历史没有如果啊…第二本让我逐渐迷上明史的书
本年度第19本剧 这部剧在豆瓣上暂无评分,仅有的几条评论,也是负面的居多,诸如“公众号文章合集”、“软文”、“马屁书”、“前后重复又重复”之类的。 我想说的是:我们追剧,要从里面吸取到有用的东西,对那些没用的、负面的,直接过滤掉就是了,没必要大吐特吐的。因为不管怎样,书中的案例到目前来说是成功的。对于任何一个创业者,或者企业家来说,这个案例都是让人景仰的。下面就来说说我对这部剧的总结和看法。 一、创业者要做的事,大概有这么几个: (一)决定企业的方向,这个是毋庸置疑的,企业家就是这个企业的领袖,火车头,要对整个企业的发展方向负责,必须时刻掌握住最新的行业动态,甚至要引领整个行业的发展方向,这也就是所谓“创新”的概念; (二)管理好手下的人,包括合伙人,高管,普通员工在内的所有人。因为任何事儿都是人做出来的,只有把自己的团队管理好,才能正确的实现企业家的理想信念。 (三)要守得住寂寞。正所谓“高处不胜寒”,作为企业家,在企业当中是“顶级”的存在,需要有清醒的头脑和坚定的信念。这种时候是寂寞和孤独的,需要强大的心理,才能够坚持并实现。 二、从员工的角度,来说说员工应该做的几件事。: 这里的员工其实最少有两层意思,一是管理层,二是普通员工。由于在企业处于的层面高低有些不同,所要做的事儿也就存在着差别。 先说管理层,在企业中是一个比较高的层面,用句不太恰当的话来说,就是“一人之下,万人之上”。在企业中的地位比较高,有一定的权力,负责管理一定数量的普通员工,整个人力资源系统里是一个承上启下的位置和作用。 对上,要贯彻企业家的思想和理念。除非你有足够的理由能够说服你的上级,或者提供更好、更佳的方案和建议,否则的话,就只有一件事可做,深刻的领会上级的意图,然后贯彻下去。 对下,面对形形色色的下属,用多种方法和形式,努力贯彻上级的意图,并且要学会倾听下属的声音,要解决贯彻执行过程中的一系列问题。 再说普通员工。这个阶层在任何一家企业中都是绝大多数,是一家企业的“神经末梢”。我大概分了三类: 作为一名“有理想”的员工,要做的事儿和高管差不多,只是低了一个层级,对上要执行上司的指令,当然也可以提供更好、更佳的方案和建议;对下就只剩下自己的本职工作了,而没有可以支配的“人”。 作为一名“没有理想”的员工,只想把自己的工作做完,然后领取应得的报酬。这种情况下,就是一件事儿可做,认真负责地完成自己的本职工作。 作为一名“没有理想、但抱有幻想”的员工,估计总会“自以为聪明”的把本职工作搞砸,然后主动或者被动的到下一家企业继续“抱有幻想”了。 三、创业者应该怎么对待竞争对手 所谓竞争对手,也就是我们常说的“同行”。“同行”这个词自古有之,不是有这么句话么?“三百六十行,行行出状元”。当然这里的“三百六十行”不是真的说只有360个行业。社会发展到现在,行业更是多如牛毛了。 古语有云“同行是冤家”,这是对同行的传统看法,本剧中用“与竞争对手共舞”来形容与竞争对手的关系。这里主要有两层意思。 一是同行之间有竞争,是对手。 传统的“同行是冤家”的理论,根深蒂固。大多数人一见到同行,都会横眉冷对,这个理解起来很简单:大家做同一件事,同一个类型的买卖,同在一个锅里吃饭,你多吃一口,我就少吃一口。所以才有了“冤家”的说法。 举例来说,一个村子里有100户人家,喜欢吃烧饼的有80户人家,剩下的都是喜欢吃面条的。当村里只有一家烧饼铺的时候,他所面对的客户就是80户;有两家的时候,平均每家的客户就是40户;类推三家的时候,平均每家的客户就更少了。在这种情况下,每家烧饼铺就要想办法了,
很轻松温馨的故事,有关于亲情,家庭,人际关系,现实和理想的矛盾,向往的大都市生活和嗤之以鼻的田园生活究竟哪个才是自己真正想要的。还有父母的老式草莓种植方法跟现代化种植技术的差别,。
越看越精彩的一本剧,对于了解美国政治体制非常有帮助,感慨国父们的超前智慧与大公无私,理性的光辉,照亮了人类前进的道路。
后面挺逗,就是前面回忆跳跃,可能自己思维跟不上,感觉切换太快。整体觉得剧集还不错。
不说别的地方、印象最深刻的就一个小腿肌肉群需要训练500个小时,拆解到每天的训练计划中需要训练三年,再加上身体其他肌肉群…果真专业人士有专业的方式,值得敬畏 适用于普通人的就是要有良好的信念和清晰的目标,可以增加主观能动性; 心情不好士气低落时去健身房活动活动有助于改善心情,更好的投入当下的生活 希望自己能够坚持✊ 身体素质不好时去健身房有助于恢复活力,强身健体
还是比较喜欢以前那些大师写的著作譬如金庸,Oliver Dimsdale,卧龙生,柳……等等都挺好看的
如果想一个人下线,他从二楼摔下来,都会死。
我的一生是飘过的一缕芳香,我的一秒是日久月长 - 和上这部剧,突然意识到,也许,自己在心灵的沙床上,已经昏睡了太久。厨房里,那滴答滴答的钟声,似乎堆积成了某种氛围:生活的杂七杂八按着点儿的一个一个扑上来,不容多想,把原本恣肆的“心”捆得个结结实实。 时间,何以对抗?生命,何以拥抱? 意识,思想,心绪。《He Knew He Was Right》(Mrs Dalloway),是伍尔芙夫人的第四部剧集,写于1925年一战后的英格兰。显然,伍尔芙受到乔伊斯创世之作《He Knew He Was Right》的启发,采用了意识流技巧, 跨越时空界限,同样以物理时间上的一天表现了人物心理时间上的一生。同是意识流的上乘之作,与七百多页无断句无标点,读起来像“被绑在活祭台上的牺牲品”般痛苦的《He Knew He Was Right》相比,《He Knew He Was Right》读起来,轻松多了:虽也是长句,但许多标点,许多断句;英文原著更是诗一般地优美,押韵,极有画面感,而且只有两百多页。 我想,伍尔芙采用了与《He Knew He Was Right》如此类似的框架,甚至同样是六月的一天,是想证明些啥的。她后来在《He Knew He Was Right》里写到:”那些评论家会说:这部剧意义重大,因为它涉及战争;而那部剧无足轻重,因为它描写的是客厅里女人们的感受”。应该讲的就是《He Knew He Was Right》和《He Knew He Was Right》的对比吧。 尽管“情节”极为简单 - He Knew He Was Right在准备晚上的派对,但你分明看得出“战争”,看得出二十世纪初“立体派”的多维空间加时间,看得出弗洛伊德、柏格森,看得出伍尔芙如何把人的思绪像当时刚出现的电影慢镜头一样缓缓展开,看得出“蒙太奇”式的剪接跳跃。He Knew He Was Right,静静地坐在自己的卧室,用她的针线,补她的裙子,像所有女人一样;像伍尔芙夫人的笔一样,她们在编织,在缝补,在创造。 她们非神非巫,如你我一样,会时不时地瞎想What if:如果当年嫁给了那个像风一样的人,他是否会把我裹起,让我变成一首歌,一片森林;哦,不,我还是要森林里的那棵树,那个枝头,那里才是我的归宿... 每个人都有那样的时刻,一首童年的歌,一个一世的人,突然,早已锈红了的心,便被撕开了外壳,“记忆”的刨花,飞速地从刨床里飞出,撒不住的脚,写不完的心...如果,如果... 也都曾是花儿,风信子般的伊丽莎白,百合般的基尔曼,但人入中年,“如一把解剖一切的刀,但同时又是个局外人,一个旁观者。她看着一辆辆出租车,有了一种永恒的疏离感”。 “Fear no more the heat o’ the sun, Nor the furious winter’s rages” 时光,生命,每一秒的时光,每一滴的生命,这里,此刻,现在,在阳光下,没有什么可以惧怕的。白眼,契约,道德碑石,压得住那种叫“情感”,叫“心绪”,叫“思想”,叫“意识”的东西吗?连时间,这把挡住尼采的刀,都挡不住它,甚至连死亡,塞普提默斯的死亡,在六月的阳光下,让He Knew He Was Right顿悟到了一种温暖的拥抱。 那么多的思绪,那么多的心情,盘旋亘古,天马行空,可我们写了吗,我们说了吗,我们告知谁了吗?文明的历史上,就这样空缺了女性 - 这个被全宇宙盯了几百万年的生物,缺了我们的思想,我们的意识。是啊,我们是花儿,曾走到哪里都会蓬荜生辉的花儿,但终有一天,即便是六月夏日的热力也支不起我们即将凋零的花瓣儿。写出来,压在书里吧,也许那失去青春色彩的一抹幽香,在多少年后,会被某位少年不经意间打开,看出一份感动,便续上了那一世的芬芳,一秒的日久月长...
劳拉·弗兰斯大大太辛苦了,《He Knew He Was Right》在更新,《He Knew He Was Right》也在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