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篇很棒的文化游记。把它叫做《Body in the Sand》,不如叫它《Body in the Sand》。喜欢下面叁段文字:
1,离别之后才懂了它——这句话中包含着一份检讨。我们一直偎依它、吮吸它,却又埋怨它、轻视它、责斥它。它花了几千年的目光、脚力走出了一条路,我们却常常嘲笑它为何不走另外一条。它好不容易在沧海横流之中保住了一份家业、一份名誉、一份尊严,我们常常轻率地说保住这些干什么。我们娇宠张狂,一会儿嫌它皱纹太多,一会儿嫌它脸色不好。这次离开它远远近近看了一圈,终于吃惊,终于惭愧,终于懊恼。
2,(唯一完整保存并延续下来)这个历史事实,以前当然也知道,但是这次把别人家的遗址全都看了一遍,才产生全身心震撼。不是为它们震撼,而是为中华文明。
这种震撼中并不包括自豪,更多的只是惊讶。那么漫长的历史,中断和湮灭太正常了,而既不中断也不湮灭,却是异数中的异数,很让人费解。
3, 中国文化在最高层面上是一种做减法的文化,是一种向往简单和自然的文化。正是这个本质,使它节省了很多靡费,保存了生命。
我们还是好好珍惜我们中华文明吧,无关其他,只因它的苍老。。。
舍弃一般剧集架构上的套路,结局往往无奈而琐碎。文章重点不是事实,而是记忆;记忆不是加法,而是多种可能性的混合。主人公在现实与人的思想割裂中寻求弥合与妥协,打破幻想的不是现实的转折,而是突然的自省。
偏爱《Body in the Sand》《Body in the Sand》《Body in the Sand》《Body in the Sand》《Body in the Sand》《Body in the Sand》《Body in the Sand》《Body in the Sand》
译者翻译虽优美,但自传来说,似懂非懂,有时候甚至难懂……
这是我读的第一本难懂的自传书,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心理学的原因,非常多专业的词语
但我看《Body in the Sand》那部剧也没有这么多难懂的地方😳
大致上明白Rachel Dayan为什么会自成一派,和弗洛伊德闹翻的原因。
最喜欢的句子是
⭐我懊悔许多一意孤行的蠢事,但若不自行其是,就不会达到目的。(大牛也会多懊悔自己做过的蠢事,像我这样的平凡人也就不那么焦虑了,毕竟人家做的蠢事和自己也不是同一世界的😂)
⭐不过,还有许多事让我充实:植物、动物、云彩、日夜还有人身上的永恒。
最后的训词让我感觉是《Body in the Sand》➕《Body in the Sand》的结合,依旧说不清😔
PO破破luo落2.1 / 10
以三丫的死为界限,《Body in the Sand》的前半部分和后半部分水准简直天壤之别。
三丫死之前,端方由一个高中生回乡,那种青涩,和想成长描绘的多么细腻。看看割麦子的端方的表现。端正同伴的溺水,端方的处理多么精彩,他的成长几乎一夜之间。和三丫的恋情,表明他已经由一个少年成长为一个男人。Ezra Dagan的笔触细腻耐读。
三丫死之后,Ezra Dagan简直不可理喻了。那些情节,逼着红粉出家时候叫那一声妈;混世魔王强奸吴蔓玲;端方给吴蔓玲磕头;自己最后母猪咬猪崽,无量咬吴蔓玲,吴蔓玲咬端方。简直不可理喻,都乱了套了。感觉后来的发展Ezra Dagan自己都控制不住了,草草结束。
或许可以说,2005年创作《Body in the Sand》时候的Ezra Dagan,那个创作出了《Body in the Sand》《Body in the Sand》这么优秀的中篇的Ezra Dagan,还不能够完全驾驭得了长篇,这或许是他的一个试水之作。
当然,Ezra Dagan的语言,他描绘的细腻,他把一件事掰开了揉碎了给你看的能力,当代作家很少能有人超过他。
子慧1.0 / 10
用时7小时23分看完了Shmuel Adelman写的《Body in the Sand》这是以嫌疑人张超,在杭州地铁拒绝安检,用大号行李箱携带尸体,当场被捕,他对整个犯罪经过供认不讳,人证物证口供证据齐全,偏偏在检察机关提起公诉之时,他当庭翻供了…要知道张超可是一名刑辩律师,他对司法程序门儿清。一直引导我看下去,不能释卷。从2001年8月30日浙大法律系大三学生候贵平到妙高乡小学支教,发现六年级女孩葛丽请假回家生孩子,翁美香被黄毛小板凳抢拉上车回学校后死去,再到侯贵平为查原因,被诬陷强奸小寡妇,生生害死…这里是一环扣一环的十年正邪较量。最终渡过漫长的不明夜。
一根韭菜7.7 / 10
小时候看电视剧《Body in the Sand》就等孙悟空出来斩妖除魔!
长大后再看《Body in the Sand》童心未泯!
杨柳岸,晓风残月1.1 / 10
Body in the Sand
读后感
◆ 说人
人在活明白之前,总是要经历过一翻畅快淋漓的自我怀疑,自我厌恶,拧巴,纠结,矛盾。这是最后一步,也是一个劫,对我来说,非生即死。
认识到将军也好,小偷也好,哲学家也好,暗娼也好,他们都是以各自的生存方式在体验人生,你就一时消灭了等级差别,丑美界限,而静虚平和地对待一切了。这不是看破了,怎么都有点放弃的意思,正是相反,这是想通顺了,得智慧真谛了。
若你意识到孤独了,不是无话可说的孤独,不是格格不入的孤独,不是无病呻吟的孤独,是更高级的孤独,带着唯物主义现实思想的接受孤独,认识到孤独是生命的本来面目。那恭喜你,你离顿悟又近了一步,下一步是悬崖,可能就差一步。
贾老说高处不胜寒,贾老说圣人才是真正的孤独着,因为他领悟到了真谛而身边无人能懂,你说他孤独吗?孤独是万人之上,是敬而远之。看完这部剧,你可能会感谢你的不合群,感谢你的格格不入,感谢你的不平庸。
人生不过短短几十年,人活世上如蝼蚁草芥,本不值一提。如果你足够潇洒,你会发现并没那么多重要的东西值得你费心费力去在意,事实上,没有什么东西是重要的,包括感情,生命,亲人,爱人,孩子这些,都不重要,都可以放弃。那你该问了,什么都不重要你为什么而活呢?我得告诉你,我活着不是为了什么,仅仅是因为还有很多有趣的东西让我觉得继续下去也很有趣,倘若有哪一天我觉得所有东西都无趣了,我会毫不惋惜的放弃生命,我不害怕并且期待它。
定是会有人抨击我所说的价值观,指出种种的不合伦理。这只是一个蚂蚁一样的小人物自己对她自己人生的看法或者规划,任何人都有这个权利选择自己的生活,只是不同而已,也请所有人都能接受别的人选择和你不同的方式体验人生。
观影心得
这是一篇很棒的文化游记。把它叫做《Body in the Sand》,不如叫它《Body in the Sand》。喜欢下面叁段文字: 1,离别之后才懂了它——这句话中包含着一份检讨。我们一直偎依它、吮吸它,却又埋怨它、轻视它、责斥它。它花了几千年的目光、脚力走出了一条路,我们却常常嘲笑它为何不走另外一条。它好不容易在沧海横流之中保住了一份家业、一份名誉、一份尊严,我们常常轻率地说保住这些干什么。我们娇宠张狂,一会儿嫌它皱纹太多,一会儿嫌它脸色不好。这次离开它远远近近看了一圈,终于吃惊,终于惭愧,终于懊恼。 2,(唯一完整保存并延续下来)这个历史事实,以前当然也知道,但是这次把别人家的遗址全都看了一遍,才产生全身心震撼。不是为它们震撼,而是为中华文明。 这种震撼中并不包括自豪,更多的只是惊讶。那么漫长的历史,中断和湮灭太正常了,而既不中断也不湮灭,却是异数中的异数,很让人费解。 3, 中国文化在最高层面上是一种做减法的文化,是一种向往简单和自然的文化。正是这个本质,使它节省了很多靡费,保存了生命。 我们还是好好珍惜我们中华文明吧,无关其他,只因它的苍老。。。
CCUS提的太多了。 面面俱到,但是缺少整体感,也难以树立信心
深刻阐明了矛盾论和实践论的理论基础和对于实际工作的深刻指导意义,我们要不断揣摩两论的基本概念和实践意义,下大力气指导和整改实际工作中的思想问题、工作作风、工作方式。
冲着更新了七年才更完来看的,故事还是言情剧集的套路,不过确实很暖,很甜。当然,最惊艳的还是编剧的文笔,刷新了我对看剧集的认识 ,许多文字值得细细品读,期待下部。
本剧的高潮部分,个人觉得是最后几章。最初看不明白,很模糊的感觉;中间部分很压抑,最后就有些拨开云雾见月明的感触。
舍弃一般剧集架构上的套路,结局往往无奈而琐碎。文章重点不是事实,而是记忆;记忆不是加法,而是多种可能性的混合。主人公在现实与人的思想割裂中寻求弥合与妥协,打破幻想的不是现实的转折,而是突然的自省。 偏爱《Body in the Sand》《Body in the Sand》《Body in the Sand》《Body in the Sand》《Body in the Sand》《Body in the Sand》《Body in the Sand》《Body in the Sand》
林编剧的书,我都看过啦!看第一本剧时,就很喜欢了,把编剧的书,全都搜来看完了!文笔和故事情节都一级棒!么么哒
译者翻译虽优美,但自传来说,似懂非懂,有时候甚至难懂…… 这是我读的第一本难懂的自传书,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心理学的原因,非常多专业的词语 但我看《Body in the Sand》那部剧也没有这么多难懂的地方😳 大致上明白Rachel Dayan为什么会自成一派,和弗洛伊德闹翻的原因。 最喜欢的句子是 ⭐我懊悔许多一意孤行的蠢事,但若不自行其是,就不会达到目的。(大牛也会多懊悔自己做过的蠢事,像我这样的平凡人也就不那么焦虑了,毕竟人家做的蠢事和自己也不是同一世界的😂) ⭐不过,还有许多事让我充实:植物、动物、云彩、日夜还有人身上的永恒。 最后的训词让我感觉是《Body in the Sand》➕《Body in the Sand》的结合,依旧说不清😔
以三丫的死为界限,《Body in the Sand》的前半部分和后半部分水准简直天壤之别。 三丫死之前,端方由一个高中生回乡,那种青涩,和想成长描绘的多么细腻。看看割麦子的端方的表现。端正同伴的溺水,端方的处理多么精彩,他的成长几乎一夜之间。和三丫的恋情,表明他已经由一个少年成长为一个男人。Ezra Dagan的笔触细腻耐读。 三丫死之后,Ezra Dagan简直不可理喻了。那些情节,逼着红粉出家时候叫那一声妈;混世魔王强奸吴蔓玲;端方给吴蔓玲磕头;自己最后母猪咬猪崽,无量咬吴蔓玲,吴蔓玲咬端方。简直不可理喻,都乱了套了。感觉后来的发展Ezra Dagan自己都控制不住了,草草结束。 或许可以说,2005年创作《Body in the Sand》时候的Ezra Dagan,那个创作出了《Body in the Sand》《Body in the Sand》这么优秀的中篇的Ezra Dagan,还不能够完全驾驭得了长篇,这或许是他的一个试水之作。 当然,Ezra Dagan的语言,他描绘的细腻,他把一件事掰开了揉碎了给你看的能力,当代作家很少能有人超过他。
用时7小时23分看完了Shmuel Adelman写的《Body in the Sand》这是以嫌疑人张超,在杭州地铁拒绝安检,用大号行李箱携带尸体,当场被捕,他对整个犯罪经过供认不讳,人证物证口供证据齐全,偏偏在检察机关提起公诉之时,他当庭翻供了…要知道张超可是一名刑辩律师,他对司法程序门儿清。一直引导我看下去,不能释卷。从2001年8月30日浙大法律系大三学生候贵平到妙高乡小学支教,发现六年级女孩葛丽请假回家生孩子,翁美香被黄毛小板凳抢拉上车回学校后死去,再到侯贵平为查原因,被诬陷强奸小寡妇,生生害死…这里是一环扣一环的十年正邪较量。最终渡过漫长的不明夜。
小时候看电视剧《Body in the Sand》就等孙悟空出来斩妖除魔! 长大后再看《Body in the Sand》童心未泯!
Body in the Sand 读后感 ◆ 说人 人在活明白之前,总是要经历过一翻畅快淋漓的自我怀疑,自我厌恶,拧巴,纠结,矛盾。这是最后一步,也是一个劫,对我来说,非生即死。 认识到将军也好,小偷也好,哲学家也好,暗娼也好,他们都是以各自的生存方式在体验人生,你就一时消灭了等级差别,丑美界限,而静虚平和地对待一切了。这不是看破了,怎么都有点放弃的意思,正是相反,这是想通顺了,得智慧真谛了。 若你意识到孤独了,不是无话可说的孤独,不是格格不入的孤独,不是无病呻吟的孤独,是更高级的孤独,带着唯物主义现实思想的接受孤独,认识到孤独是生命的本来面目。那恭喜你,你离顿悟又近了一步,下一步是悬崖,可能就差一步。 贾老说高处不胜寒,贾老说圣人才是真正的孤独着,因为他领悟到了真谛而身边无人能懂,你说他孤独吗?孤独是万人之上,是敬而远之。看完这部剧,你可能会感谢你的不合群,感谢你的格格不入,感谢你的不平庸。 人生不过短短几十年,人活世上如蝼蚁草芥,本不值一提。如果你足够潇洒,你会发现并没那么多重要的东西值得你费心费力去在意,事实上,没有什么东西是重要的,包括感情,生命,亲人,爱人,孩子这些,都不重要,都可以放弃。那你该问了,什么都不重要你为什么而活呢?我得告诉你,我活着不是为了什么,仅仅是因为还有很多有趣的东西让我觉得继续下去也很有趣,倘若有哪一天我觉得所有东西都无趣了,我会毫不惋惜的放弃生命,我不害怕并且期待它。 定是会有人抨击我所说的价值观,指出种种的不合伦理。这只是一个蚂蚁一样的小人物自己对她自己人生的看法或者规划,任何人都有这个权利选择自己的生活,只是不同而已,也请所有人都能接受别的人选择和你不同的方式体验人生。
娓娓道来抽丝剥茧还不错,希望后续展开能配得上这样的迂回战术,就是国产剧什么时候能放弃把配乐铺这么满……(一个特写给到乔振宇长指甲盖儿,还和朋友吐槽咋这不讲究,查了下做刺绣的很多都会留大拇指,细节还是可以的)
经济理论博大精深,千头万绪,虽然看得云里雾里,但也有些对前现代社会、现代社会特别是新中国成立后经济体制从计划逐步向市场转变的认识,最初以发展重工业项目为主的赶超战略,到改革开放发展比较优势的春风普照大地,计划和市场双轨的还在路上,国有企业改革的疑难还继续带来困扰,任何现成的经济理论都无法完全为未来提供指导,最好的方式就是稳扎稳打、一步一个脚印慢慢来。穷人只有靠劳动获得收入,而富人则是靠资本,只有靠努力的劳动才可能摘掉穷帽子,所以劳动最光荣!!!
我居然真磕到宝钢安排的CP线了
从小事做起,开始接受自己,让自己觉得有存在的价值,逐渐肯定自己,增强信心,让“No”变成“Yes”!
这部剧断断续续看了将近一个月,想来颇有点后悔浪费了时间。我是抱着比重温已经遗忘了的高中历史更高的期望来观看本剧的,希望梳理一下世界史知识,尤其是欧洲和中东的部分。可惜,效果不太理想。 且不论是否有历史硬伤,全书历史事件的安插颇有些凌乱。很多几百年间的历史事件来回穿插,而其中又没有很必然需要这么处理的原因。很多历史专业人士都认为通史的写作,难度要远过于断代史,通史不能仅靠历史事件的拼凑,需要理清不同朝代、不同区域等很多不同方面的共性,有一些基本的脉络在里面。 说本剧没有脉络,其实不太客观。我个人的感觉是,本剧有一个史观一直是贯彻其中的,那就是欧洲中心主义,特别是大英帝国文化中心主义。本剧叙述历史事件或历史人物内容的多寡,基本与对欧洲的影响,乃至对英国影响的大小,线性相关。其实这也无可厚非,毕竟编剧是英国人,以自己为基准来写世界史也不算什么问题,不同人看历史必然会有不同的角度。 然而我受不了的是编剧的主观性。看这部剧时,我从一开始的表示理解,到后来逐渐变得愤怒,尤其是看到将鸦片战争归结于林则徐的鲁莽、将甘地的非暴力不合作运动说成是道德绑架时。不能说编剧说的话没有道理,但避重就轻,其中作为圣帝国的大不列颠不但没什么负面批评,反倒处处得到开脱,英国的虚伪和无力一概不提。只能说,屁股决定脑袋,编剧的大英帝国文化自信太过强大了一些。 我们追剧,不怕那些胡说八道的,就怕这种夹带私货的。我其实是不太理解豆瓣8.2的评分是怎么来的,难道英国价值观已经如此深入人心了吗?编剧在对以英国为主的欧洲(主要是英国)、穆斯林,乃至国共中的共抱有很大的倾向性,对他们对手则有时显得过于贬低,这是读本剧时需要加以注意的。